《韦应物·送终》原文与赏析

韦应物·送终》原文与赏析

韦应物

奄忽逾时节,日月获其良。

萧萧车马悲,祖载发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

行出国南门,南望郁苍苍。

日入乃云造,恸哭宿风霜。

晨迁俯玄庐,临决但遑遑。

方当永潜翳,仰视白日光。

俯仰遽终毕,封树已荒凉。

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

即事犹仓卒,岁月始难忘!

大历十三年(778)冬,韦应物的结发妻郑氏去世了,他惨晶泣血,悲怆欲绝地痛呼: “染白一为黑,焚木尽成灰!念我室中人,逝去亦不回!” (《伤逝》)在痛定之后,又写了多首悼亡诗以当哭泣:“忽惊年复新,独恨人成故!” 《(除日》) “岁晏仰空宇,心事若寒灰!” (《秋夜》) “仿佛觏微梦,感叹起中宵。绵思霭流月,惊魂飒回飙。谁念兹久永,坐令颜鬓凋!” (《感梦》)因此,我认为韦应物的悼亡诗极其真挚、淳厚,比起潘岳、元稹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这首《送终》诗,是抒写送葬的场面和诗人惨痛的心境的。这首诗并没有什么惊人之笔,只是朴实地叙写了整个送葬过程: 选定日期,灵柩出发,出了长安南门,远望葬地郁郁苍苍,日暮时到了葬地,诗人失声恸哭,露宿守灵。第二天早晨封墓完毕,与妻子的遗体诀别时凄凄惶惶,孩子们知道从此永远失去了妈妈,牵着爸爸的衣裳哀哀地啼哭呼号而不忍离去。诗人最后说:葬事虽然办得非常草率匆忙,但这个日子我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矢口而出,不加修饰,不用典故,却真挚哀婉,悽恻动人。这来自诗人的血性,他向妻子的亡灵捧出了一颗淳良挚爱的殷红的心!

在艺术上,前人早已指出: “苏州可谓刻意选体,大入堂奥者矣。” (《送终》诗顾东桥眉批,引自万有文库影印明刊本《韦苏州集》卷六)韦应物的悼亡诗,确实是学的选体,他吸取了潘岳悼亡诗的长处,感情深厚而真挚,语言古朴而自然。“每一涉笔,淋漓倾注,宛转侧折,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 (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卷十一潘岳《悼亡诗》评语);但也避免了潘岳“笔端繁冗,不能裁节,有逊乐府古诗含蓄不尽之妙” (同上)的短处。

《送终》诗最感人之处是在叙事时笔端充满感情,“淋漓倾注,宛转侧折”,分不出究竟是在叙事,还是在抒情,情与事已经溶为一体,水乳难分。而叙事时又十分简净,决不作琐细的现象罗列,但典型的细节决不放过。这样写,既避免了繁冗拖沓,又不至于空泛粗疏。读了“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这几句诗,一群孩子牵住一位凄凄惶惶的父亲悲啼的情景仿佛就在眼前,令人顿洒同情之泪。

此外,这首诗由于能“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因而产生出强大的艺术感染力来。如诗中写到“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这种生死睽隔的感情时,诗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又进一步写了两句心理活动: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跟妻子的遗体诀别,多延长一刻都是好的;可是转而一想,暂时的延长又有什么用呢?妻子的遗体终究是要埋葬在山冈上的啊!这一“旁写曲诉”具有多么丰富的内涵!它将诗人表面旷达、实质极其哀痛留恋的心情表现得多么深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