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宣城见杜鹃花》原文与赏析
李白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
李白自二十五岁出蜀后,终老没有回过故乡。他现存的诗歌中,思乡之作为数不多,所抒写的乡思一般也比较轻淡。不仅如此,他有时还公开说出不以故乡为念的话来,如《客中作》一诗就写道:“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哪里美酒管饱,他就以哪里为家乡,这可真是“乐不思蜀”了。然而,这首《客中作》也使我们想到,一旦生活困窘,境遇不佳,旷放而飘逸的李白,恐怕也难免要思乡了。《宣城见杜鹃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成的。
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已是迟暮之年。他被朝廷判流夜郎,遇赦归来后,此时正流落江南,寄人篱下。后来又染了病,境况非常凄惨。“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屈原《哀郢》)老来思乡,本是人之常情,何况李白的晚景如此凄凉!于是,浓重的乡思就袭上了诗人心头。
诗是感物而起兴的。“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暮春三月,流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不是故乡的花吗?诗人的乡思被勾动了。
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也就叫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便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变成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好象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李白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啼叫声,一声声地正在呼唤他归去呢!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乡思引动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也值得注意: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起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把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本是中心藏之,无日忘之,今日一旦勾起,便显得异常凄苦强烈。
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怎能回到故乡去呢?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一振高名满帝都,归时还弄峨眉月。”(《峨眉山月歌送蜀僧晏入中京》)李白原本想着功成名就之后,再骄傲地返回故乡。谁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有何面目见蜀中父老呢?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衰老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眼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是何等地酸楚和悲哀!
三、四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该已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从叙事的角度补足了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汇为一处,用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把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扯不断又化不开,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