暇豫歌
作者: 梁建民 【本书体例】
【原文】:
暇豫之吾吾(1),不如鸟乌。人皆集于菀(2),己独集于枯。
【鉴赏】:
《暇豫歌》产生在春秋时代晋献公在位时,是由骊姬宠爱的宫廷戏子优施所唱。在这首“悠闲快活之歌”的背后,却隐藏并进行着一个极其凶险的阴谋,即一场父子相残的悲剧。
据《国语·晋语》载:晋献公是个野心勃勃、刚愎自用的君王;他又贪恋女色,听信内宠。在攻灭了骊戎之后,不听大臣劝阻,执意纳骊戎男之女骊姬为夫人。后来,骊姬生下了公子奚齐,妹妹生下了公子卓子。她朝思暮想要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并处心积虑谋划逼死太子申生,除掉比奚齐年长的公子重耳和夷吾。《晋语》详细描叙了这一罪恶阴谋的策划和实施过程:
“公之优(俳优、戏子)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对曰:‘早处之,使知其极。……’骊姬曰:‘吾欲为难,安始而可?’优施曰:‘必于申生。其为人也,小心精洁,而大志重(年长心又敦厚),又不忍人(不忍伤害别人)。精洁易辱,重偾可疾(厚道的人受到刺激能自毙),不忍人必自忍也!’……。”
于是,骊姬夺嗣的阴谋就在和奸夫优施的精心策划下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晋语》接着说,此后骊姬不断在献公面前对申生进行谗毁,并煞有介事地对献公讲:申生为“爱民利众”,就必须杀掉君父。献公竟昏庸不察,对此深信不疑,并决心与儿子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在取得献公的坚决支持后,“骊姬告优施曰:‘君既许我杀太子而立奚齐矣。吾难里克,奈何?’优施曰:‘吾来里克(我使里克转心),一日而已。子为我具特羊之乡,吾从之饮酒。我优也,言之无邮(说话随便,不算罪过)。’骊姬许诺,乃具使优施饮里克。酒中,优施起舞,谓里克妻曰:‘主孟啖我(谢夫人殷情地劝我吃),我教兹暇豫事君(我教他个悠闲快活侍奉君王的法子)。’乃歌曰:……。”
歌词共四句,译成今语就是:悠闲快活的我呀,不如鸟和乌鸦;别人都飞集在丰茂的树上,自己独飞集在枯木的树叉上。
当骊姬得到献公的支持,准备除去申生时,执政大臣里克的立场和态度成了问题的关键。所以她先派优施去探听里克的动静。当然,这是秘密进行着的阴谋,不好公开地询问里克意见如何。于是优施便利用自己的行当作风,在饮酒时的载歌载舞的插科打诨中,对里克进行了隐晦的刺探,作了含蓄的警告。果然,这一举动惊坏了里克,所以里克“辟奠不餐而寝”,想了半夜心事,又惶惶然召来优施进行公开的谈判。因为按照优施的说法:“其母为夫人,其子为君,可不谓菀乎?其母既死,其子又有谤,可不谓枯乎?枯且有伤!”虽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解释,但其隐含之意却是显而易见的。结果,里克为了个人的名利地位,便答应优施,在将要发生的宫廷政变中采取“中立”的态度。这种表面的“中立”,实质却是向罪恶势力妥协投降。由此,使得骊姬得以放心大胆地进行阴谋活动。结果,她的毒计得逞,申生终于被逼含冤而死,重耳、夷吾出逃晋国。
从歌词本身看,它是歌者在向听者暗示着一个重大的问题:处在当今斗争双方的夹缝中的里克,实在不快活,远不如鸟儿和乌鸦的自由闲适。应该尽快改变立场,离开枯木朽枝,投入丰茂树林的怀抱,这才是唯一的出路。
虽然这是一首隐藏着阴谋和罪恶的歌,但从艺术的角度看,颇有可取之处。
首先,它全用比法,形象而生动。以鸟乌喻人,以枯树比喻失势的太子申生,以茂盛的树木比喻正在得势的骊姬母子。几乎是一首关于政治势力消长的隐语歌,或是谐隐式的歌谣。歌者并未明说,但句句皆有所指,若明若暗,若隐若现。歌者有意,听者神会。这种隐喻关合的写法,由物及人,由人及物,物人一体,含蓄有致。既形象鲜明,又可发人深思,实在是一种简炼经济的写法。其次,语言诙谐,幽默滑稽。感情若惜若讽,既符合歌者的身份、行业特色,也符合暗中进行试探而不负任何责任的需要。最后,短短四句,音韵和谐,一、二、四押韵,不仅易于诵读,也便于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