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诗词《司马废主》原文|译文|赏析
昔日曹瞒相汉时①,欺他寡妇与孤儿②。
谁知四十余年后③,寡妇孤儿亦被欺。
【释词】
①相:动词,为相。
②寡妇、孤儿:这里寡妇不是丧夫之妇,孤儿也不是丧失双亲的孩子。寡、孤作形容词,孤单衰弱的样子。汉献帝继位时九岁,曹芳继位时只有八岁。这两代国君继位都有一个相同之处,皇权旁落,只是有皇上名义的孤家寡人。他们的后妃的地位更是等而下之。
③曹操杀伏皇后于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司马师杀张皇后于魏嘉平六年(公元254年),前后整整四十年。
【赏析】
司马师绞死张皇后,怒气未休。第二天,大会群臣,历数当今圣上荒淫无道,不能主天下,保社稷。“吾谨按伊尹、霍光之法,别立新君。”群臣诺诺而应。司马师随即入宫,禀告太后,废掉曹芳皇位,贬之为齐王,立即赶出宫去。
司马师杀后废主,是一个政治事件上引发的两个悲剧。小说家的上首诗是从残杀皇后的视觉写的;这首诗是从欺君罔上的角度讲的,但都是把曹操当年的暴行与司马当今的篡逆对照地审视,并从两者之中引出因果联系,来解释这一历史现象:报应。“谁知四十余年后,寡妇孤儿亦被欺。”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善恶大都是在道德的范畴里。而这首诗所涵盖的内容,则已大大超越了道德的范畴,成为一场你死我活的权力之争,属于政治范畴。以曹操棒杀伏皇后这件事来看,其直接原因是一天曹操离开宫中,“左右或奏帝曰:‘近闻魏公欲自立为王,不久必将篡位。’帝与伏后大哭。”而后伏皇后密书其父图曹。此事败露后,曹操令人捕捉伏皇后,骂曰:“吾以诚心待汝等,汝等反欲害我耶! 吾不杀汝,汝必杀我!”这里,曹操一语揭开了权争的实质,你死我活。从司马师绞死张皇后、废掉曹主这件事来看,其直接导火索也是曹芳不甘忍受权奸欺主,与皇丈张缉等三个密谋“以剿此贼”。张皇后无不担心地说:“倘事泄露,必累妾矣。”果不出所言,司马师腰斩了张缉等三人,又株连其女张皇后。司马师的暴虐比曹操更有过之而不及,曹操当年有心废掉汉献帝,但最终未敢下手。只不过让女儿给汉献帝做皇后,自己则当了皇丈,直接插手宫帏,更牢牢地操纵这个名义皇帝罢了。司马师则毫无顾忌,立即废掉了曹芳,另立新君,以利挟持,连一块政治遮羞布也不要了。不管是曹操与汉献帝,还是司马师与曹芳,这种封建最高权力之争,说不上谁是谁非,孰好孰坏,不过是统治阶级内部互相倾轧、争肥抢鲜而已。
皇权争夺的历史现象,引发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即宗法制度的弊端。皇权的神圣,即绝对权威,是对相权以及依附其底下层层官僚的绝对支配和协调控制,而一旦这种绝对支配和协调控制发生动摇或者失控,就会出现像汉献帝、曹芳之流的傀儡君主。而任何延续宗法世袭的君主,都希图帝胄永居龙位,而又无法保证帝胄的绝对权威。特别在皇室衰微历史背景下登基的小皇帝,无论先皇如何煞费苦心地安排后事,委派顾命大臣赞襄辅佐,都难免握有大权的臣子威重震主,甚至篡夺皇位。这是宗法世袭制不可克服的弊端。悲哀的是封建政治构架了“明君、贤相、顺民”的理想政治结构,又极力去涂抹和粉饰。以贤相诸葛亮忠于庸主刘禅作为典型,顶礼膜拜,大肆弘扬,不仅掩盖了人们认识宗法世袭制的弊端和缺陷,反而教育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愚忠,使封建宗法制度在中国这块土地上“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