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江南曲》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李益

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

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

这首诗写商人妻子因丈夫外出、逾期不归的怅怨之情。

全诗都是以商人妻子的口吻写的。一二两句,诉说她嫁给一个商人,丈夫泛长江入蜀经商一去不归,她天天都在等待,然而,秋水望穿,希望都一次次落空了。这里,既没有景物的铺陈,也没有氛围的渲染,而是以晓畅明白的句,溢示出商人妇心中诉说无门的离恨和深情。唐朝年间,商业发达,新荣暴富的商贾们,往往轻绝情义,生活奢靡。“商人重利轻别离”,诗人用“朝朝”二字,不仅传神地写出这位妇女焦急难耐的孤独和企盼,而且,也暗含着她对自己命运的忧虑和失望。

三四两句,运用借物抒情的手法,进一步揭示人物的内心感受。这位受冷遇的妇女,面对浩浩长江,眼看着定时起落的潮水,她开始悔悟了:自己错嫁了人。如果早知潮水有信,不如嫁给那些迎着潮头,在激浪中表演技艺的青年。尽管他们贫穷低贱,恃勇轻生,但跟着他们,总能过上几天舒心的日子,比嫁给家财万贯的富商在家备尝冷落孤凄要好得多。这两句,看似随口道出的愤懑之词,但却极富于表现力。诗人紧紧抓住江水这一典型形象,借助贴切的比喻,丰富的想象,鲜明的对照,来刻画人物曲折细致的内心世界,达到了情景交融、维妙维肖的地步。这种“含情之处,不见其情”,把深厚的感情融进叙述和议论之中,实在是一种高明的艺术表现手法。清人贺裳在《载酒园诗话》中论及这两句诗时说:“诗又有无理而妙者,如李益‘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此可以理乎?然自是妙语。”

这首诗以乐府旧题定名,它的语言质朴自然,不加任何藻饰,散发着浓厚的民歌风味。在艺术表现上,有比喻,有想象,人物形象十分鲜明。短短二十个字,包含了深广的社会内容和时代精神。诗中所表现的感情也十分真实。因而,这位妇女满含凄苦的倾诉,能给人以强烈的感染,唤起人们对封建社会妇女不幸命运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