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首页·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精讲·第二篇 散文、辞赋、骈文专卷 下册·元明清及近代散文·近代散文·王夫之
王夫之(1619-1692) 字而农,号姜斋,衡阳(今湖南衡阳)人。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世称“船山先生”。明亡,夫之于衡山举兵抵抗,战败,后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因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后至桂林依瞿式耜,不久桂林复陷,式耜殉难,于是决计隐遁。前后辗转湘西各地,伏处深山,刻苦研读与著述,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卒于衡阳。
他在石船山筑土室曰“观生居”,潜心著述达四十年,学术成就巨大。他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等均有所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和哲学。特别是在哲学上总结与发展了中国传统的朴素的唯物论,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读四书大全说》);“气”是物质之实体,而“理”则是客观法则,批驳了程朱关于“理气”的唯心论。
在文学上,他诗文兼长,也工词曲。他在《诗绎》(对《诗经》的解释)和《夕堂永日绪论》(评议历代诗人)中论诗文多独到见解。一生著述多达七十种、三百二十卷,后人将其编为《船山遗书》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