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梿》

昭梿(1776—1829),号汲修主人,又号檀樽主人,为礼亲王代善的后裔。其父永恩于乾隆十八年(1753)袭康亲王爵,四十三年(1778)仍复礼亲王爵。嘉庆七年(1802),昭梿受封不入八分辅国公,十九年(1814)袭礼亲王爵。嘉庆皇帝即位后,对亲王贵族颇多疑忌,严加防范。昭梿虽为一个并无实权的食禄闲主,但喜与士人往来,议论时政,自然为嘉庆帝所嫌。嘉庆二十一年(1816),嘉庆帝终于对他下手痛击,借口他凌辱大臣,革除王爵,严行查办,圈禁达3年之久。此乃轻罪重判,剪除异己。直到道光二年(1822),新皇帝即位后广施恩德,才赏给他一个宗人府候补主事空衔。昭梿在清代王公贵族中,是个稍知社会下层劳动群众苦难而又有一定见识的人,这是他不为最高统治者所容的根本原因。昭梿原有30卷诗集,毁于获罪期间。现存《蕙荪堂烬存草》共55页,书首有昭梿写的一段说明:“余少耽吟咏,寒暑不辍,至乙亥冬 (按: 嘉庆二十年乙亥为1815年),手订三十卷。不意身罹罪戾,诗草尽被悍仆焚毁。幸他室有幼岁所著者,今已录出。其丙辰、丁巳、戊午及庚申至甲子,戊辰至乙亥,数十年之作,皆湮失无存。曷胜搤腕! 今于暇日,将记忆者丛录二卷,以存梗概,诗之工拙,不复计也。己卯夏日书。”此记为嘉庆二十四年所写,此即 《蕙荪堂烬存草》编定的时间。全书尚存劫余之诗319首。其中之诗,除少数写景、咏物、应酬之作以外,大多表达了他不满时政的思想,反映了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昭梿的获罪,盖由宗人府派遣到他府中的属吏、家人告密为导火线。长期身处逆境,昭梿十分苦闷。为了表明自己不议时政,他只好“日与群优狎处,自亦能唱戏。”晚年,他致力于《啸亭杂录》的写作。《啸亭杂录》为一部有很高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的野史掌故,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的诗文,作风老成厚重,内容丰富,在清代满族诗文中,均属第一流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