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袁介·踏灾行》原文赏析
有一老翁如病起, 破衲邅毶瘦如鬼; 晓来扶向官道旁, 哀告行人乞钱米。时予奉檄离江城,邂逅一见怜其贫;倒囊赠与五升米,试问保故为穷民。
老翁答言“听我语,我是东乡李福五,我家无本为经商,只种官田三十亩。延祐七年三月初,卖衣买得犁与锄;朝耕暮耘受辛苦,要还私债输官租。谁知六月至七月,雨水绝无潮又竭;欲求一点半点水,却比农夫眼中血。滔滔黄浦如沟渠,农家争水如争珠;数车相接接不到,稻田一旦成沙途。官司八月受灾状,我恐征粮吃官棒;相随邻里去告灾,十石官粮望全放。当年隔岸分吉凶,高田尽荒低田丰;县官不见高田旱,将谓亦与低田同。文字下乡如火速,逼我将田都首伏;只因嗔我不肯首,却把我田批作熟。太平九月开旱仓,主首贫乏无可偿;男名阿孙女阿惜,逼我嫁卖陪官粮。阿孙卖与运粮户,即日不知在何处;可怜阿惜犹未笄,嫁向湖州山里去。我今年已七十奇,饥无口食寒无衣;东求西乞度残喘,无因早向黄泉归。”
旋言旋拭腮边泪,我忽惊惭汗沾背。“老翁老翁无复言,我是今年检田吏。”
据元末陶宗仪《辍耕录》载,袁介曾为松江府掾。此诗一名《检田吏》,实是一篇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忏悔录”。
诗中自叙在履行检田吏公务的途中,遇到一位行乞的老翁名叫李福五,并耐心听取了老翁沦为乞丐的悲惨经历。元蒙统治时期,大量耕地化作牧场。由于耕地面积减少,租税特重,有钱人则宁肯从事商业以逃税,而贫苦农民只能佃公田而种。诗中李翁便如此:“我家无本为经商,只种官田三十亩。”在“延祐七年(1320)三月初”,老翁卖衣买下犁锄等农具从事耕作。他辛苦劳作,只望有一个好的收成,可以还私债、交官租。谁知遇到连月大旱,河水枯竭,“农家争水如争珠”。然而水还未到,稻田已焦。这年看来颗粒无收。老翁担心的只是官租,于是在法定的时限(八月),随邻里往官府告灾乞免。诗中插叙当年的灾情是隔河两岸有差异,高田低田也有差异:“当年隔岸分吉凶,高田尽荒低田丰。”而李翁所耘田正在凶岸高田,但“县官不见高田旱,将谓亦与低田同。”不作任何调查即发下公文,逼李翁一干人自首伏罪(“首伏”)。但李翁是个老实人,不知道屈服而据理力争,结果县官盛怒之下,把他种的田批为熟田,比他人交税当更重。九月开仓赈济也没他的份。只好卖儿卖女,权“陪官粮”。李翁自己则沦为乞丐,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恨不得早些了此残生。汉唐以来乐府、新乐府多有反映民间疾苦特别是灾情的诗篇,其情事不免相类。但袁介《踏灾行》在揭露现实黑暗方面却能深入而饶有新意,诗中 “县官” 的可恶,不仅在于身为“民之父母”,却不调查研究,主观臆断; 更在于他作威作福,给人小鞋穿。明明李翁受灾很重,只因他态度不完全顺从,便批田作“熟”。这不是存心将人往火坑里推吗?这种事,现实生活中不会少。但很少有诗人提到。(至于农夫披星戴月之辛苦,卖儿卖女的悲惨,倒是古代诗中屡见不鲜的。)
白居易是第一个公开主张诗歌要大众化的杰出诗人,“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 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 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新乐府序》)。袁介的《踏灾行》也实践着这一主张,并有所发展。就语言的通俗径质而言,它全用口语,是一首真资格的七言“白话诗”。如“老翁答言听我语,我是东乡李福五。我家无本为经商,只种官田三十亩”等语,就和后世大鼓词差不多,老太太都懂的。就内容的真实可靠而言,它不但记录了事实本末,而且连具体时间,主人公真名实姓(包括其子女)都写进诗中,这种“报告文学”式的做法,就是新乐府中也没有的。就体裁的顺肆而言,这首诗虽然篇幅不短,结构却简明,老翁自叙占了绝大篇幅,加上一头一尾,几乎用不着分段,读者对内容就可以一目了然。如果配上弦索曲调演唱,是会有很多不识字的听众的。大众化、通俗化,也并不排斥警策,诗中除“欲求一点半点水,却比农夫眼中血”数句堪称警句外,通体也显得干净利落,有较高的语言造诣。
最后是诗的结尾颇有深意。“旋言旋拭腮边泪,我忽惊惭汗沾背。老翁老翁无复言,我是今年检田吏。”诗人向老翁自报身份时,是惶怵不安的。这当然不是以救星自居,而是一个正直官吏的良心发现,“使翁一朝及此,我辈之罪也”。这是一种为责任心驱使的深深的忏悔。是的,他一见老翁邋遢之状,就曾 “倒囊赠与五升米”,可这又算什么呢?救济他么?作为一个“检田吏”,我有什么资格说这话呢?诗的末二句的意味,正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