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金和·围城纪事(盟夷)》原文赏析

《金和·围城纪事(盟夷)》原文赏析

城头野风吹白旗,十丈大书中堂伊。天潢宫保飞马至,奉旨金陵勾当事。总督太牢喑不鸣,吴淞车偾原余生。九拜夷舟十不耻,黄侯自分已身死。十万居民空献芹,香花迎跽诸将军。将军掩泪默无语,周自请盟郑不许。声言架炮钟山巅,严城顷刻灰飞烟;不则尽决后湖水,灌入青溪六十里。最后许以七马头,浙江更有羁縻州。白金二千一百万,三年分偿先削券。券书首请帝玺丹,大臣同署全权官。冒死入奏得帝命,江水汪汪和议定。

道光二十二年(1842)八月,英国侵略军在攻陷吴淞、镇江后,直逼南京,列舰八十余艘于下关江面,并运大炮置钟山之巅。清廷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方全权代表璞鼎查进行谈判,签订了结束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条约共十三款,主要内容为:中国向英方赔款二千一百万银元;割让香港;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从此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了中国的门户,使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金和的《围城纪事六咏》就真实反映了中国近代史上这一重大事件。“盟夷”是原诗第五首,记叙了这丧权辱国的城下之盟的签订经过,将当时清廷一干要人钉上了历史耻辱柱。

诗篇一开始就把镜头对准城头竖起的一面表示停战议和的“白旗”,十分醒目:“城头野风吹白旗”。以下便历举耆英、伊里布等一干钦差,正在进行洽谈和议的不光彩行径。“十丈大书中堂伊”句自注云:“前协办大学士伊里布在浙江时,为夷所感服,故以此缓夷。”原来这伊里布在鸦片战争爆发时即受命钦差大臣,前往浙江。英军进攻定海时,他不仅不加强海防,反与之通款,致使定海失陷,他本人亦被革职查办。而当清政府看到已抵挡不住英军的枪炮时,伊里布又成了议和代表的最佳人选,同耆英代表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 “中堂”是明清时对大学士的称呼)。以下两句则交待耆英。此人系清之宗室,满洲正蓝旗人,为太子少保 (“宫保”)。“天潢” (天池)指皇族。“勾当” 即办理。“天潢宫保飞马至,奉旨金陵勾当事”,此人身份不比一般,领旨而来,实为首席代表。第三个全权代表是两江总督牛鉴。诗中用不敬的称呼呼之,按 “太牢”本为供祭祀用的牛羊猪三牲,此专指牛,以切其姓。又说他“喑不鸣”,是条不会叫的牛,笔调尖刻,表现出憎恶的情感。还揭短道“吴淞车偾原余生”,原来他在吴淞之役中败逃,侥幸脱身; 怪不得见夷吞声。还有一个江宁布政使黄恩彤。据耆英等奏稿,此人于八月十四日夜亲赴英舰,谈妥投降事宜,接受一切条件。此人既已 “九拜夷舟”,惯于取悦洋人,故无妨十拜,真恬不知耻(“十不耻”)。“自分已死久矣”,《汉书·李广苏建传》,本是苏武拒绝劝降时说的话。这里反其意而用之,讽刺色彩极浓。以上用八句写盟夷诸将,不厌其烦地一一勾勒其丑恶嘴脸,用意极深。就是要把他们的行径刻在诗碑上,教其磨灭不得,以警后人。

十万南京居民本对诸位大员寄予热切抗敌希望,谁知白白地欢迎他们一场。(“献芹”语出 《列子》。) “将军掩泪默无语”写出诸将怯敌。“周自请盟郑不许”典出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此处以周指清朝,以郑指英国,似不伦不类。然当时“尊王攘夷” 的观念如此,又与下文“羁縻州”之说法一样,反映了一种典型的阿Q心态。媾和只能建立在实力和备战的基础上,清政府示敌以弱,而英方遂趁机要挟: “声言架炮钟山巅,严城顷刻灰飞烟。不则尽决后湖水,灌入青溪六十里。” (后湖指玄武湖)英人这样出言嚣张不足为奇,诗人自注此四句“皆当日奏章中语也”,耆英等人奏章转述这些威胁性的语言,则表现出一种恐敌的倾向,实际是向清帝施加压力。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就这样签下了:“最后许以七马头 (即码头,通商口岸),浙江更有羁縻州。白金二千一百万,三年分偿先削券(立契)。”条约签订五口通商,“七”系笔误。“羁縻州”见《新唐书·地理志》,为制伏异族而给予的居住地,此处指定海。(自注: “浙江定海县许夷侨居一年。”)

“券书首请帝玺丹,大臣同署全权官。” 自注云: “盟书首帝宝,次其国王印,次诸大臣下,次其酋长押。其酋长署衔曰全权公使。”诗人用史笔记下了签约程序上的细节,无意中却构成讽刺。鸦片战争的结局实际上是清政府认输,割地赔款,损失惨重,偏偏对签字形式上的先后尊卑很在乎,似乎从这上面捞回了一点面子。在这上面英国人倒宁肯谦让。他们得到了实际利益,无妨满足一下清廷的虚荣心。联想到历史上宋辽澶渊之盟,宋金隆兴和议,莫不让步于实利而计较于名分。自欺欺人,遗患深远,值得后人反思深省。诗的结尾意味深长: “冒死入奏得帝命,江水汪汪和议定。”要向皇帝提出妥协投降的建议,是有触犯圣怒的危险的。但耆英们审度情势的结果,宁肯去冒这个死,也不敢去冒触怒洋人的那个死。其实道光皇帝在鸦片战争中的表现一开始就是动摇不定的,虽然有时也很强硬,但心里还是虚着的。耆英们对这一点揣度得很准,所以“入奏”终于“得帝命”。“江水汪汪”暗含泪水汪汪如一江春水的比喻,足见国人之羞愤,作者的羞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