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歌·会试毕题诗(选一)》原文与赏析
鱼钥森森锁棘篱,麻衣如雪泪如丝。不虞万里归来日,还见三条烛尽时。
关于此诗背景,阮蔡在 《茶余客话》云: “康熙乙丑科会试,某号有题诗二首云云。当是塞外赦回者。”康熙乙丑即康熙二十四年 (1685)。所谓“塞外赦回者”指清初震惊朝野的科场案。查清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顺天府乡试后,有人反映考试不公,中举者有行贿者,于是皇帝亲自复试,大兴狱案。《清鉴纲目》记云:“先是,十四年秋,给事中任克溥参奏丁酉科北闱榜放后,闻中式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同科臣陆贻吉送考试官李振邺、张我朴贿买得中。北闱之弊不止一事,乞集群臣会讯。事下吏部都察严格讯得实,奏闻。得旨,大理评事李振邺、张我朴,国子博士蔡元禧,吏科陆贻吉、项绍芳,举人田耜、邬作霖俱着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俱流徙尚阳堡。主考官曹本荣、宋之绳着议处具奏。至是,帝因该科顺天中式举人中多有贿买情弊,特亲加复试。取得米汉雯等一百八十二名,仍准会试。文理不通者八名,俱着革去举人。自是弹劾科场者大起。”江南考官中,两主考及十八房考除一人已死外,余均绞决。河南、山东、山西考官亦以违例受处分,这即是著名的“丁酉科场案”。许多文人无辜牵连,遭到浩劫。如江南名士吴兆骞,即被流放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蒙冤负屈几十年。
这首题壁诗的作者,想来也是当年因科场案受牵连被流放的举子。能从流放地活着回来,已是大幸;尚能再入考场,更是幸中之幸。诗意苍凉凄苦,似是两世为人的慨叹,“当是塞外赦回者”的推断的确很有道理。康熙乙丑(1685)与顺治丁酉(1657),相距28年,当年试人倘仅20岁,此刻也年近五旬了。半百之人,死里逃生,重新来到发祸之地,如何不感慨丛集呢?“鱼钥森森锁棘篱”,指重重禁闭中的考场。“鱼钥”,鱼型大锁;“棘篱”,防范严密。清代考场戒备森严,已令人心惊;何况犯事后还须经官府,甚至入狱,被流放,哪一道关是好过的? 重来此禁地,自然首先觉得心惊肉跳。“麻衣如雪泪如丝”,写回到当年与试之地,联想到事发的恐惧,流放的寒苦,在心惊之后,自然会感到心伤。“麻衣”,以麻纺的织物做成的衣服,常作孝服或罪衣; “如雪”,即白衣; 儒士入试,未必穿白麻衣,这里似仅取 “白衣”(无功名者)的含义,谐罪人之义,写曾犯罪遭遣的人再得与试时凄伤感叹。“不虞万里归来日,还见三条烛尽时”,说未料到自己这犯罪之身,竟还能从万里之遥的流放地回到内地,并重新在考场中熬个通宵。“不虞”,想不到;“三条烛尽时”,指接连燃尽三支蜡烛,夜色将隐,天色将晓。本诗是题壁二首中的第二首,第一首诗中有“葭火当楼晓角哀”之句,写的正是凌晨时分。这一个夜晚,该举子究竟是答卷用的工夫多,还是感旧用的时间久,恐怕很难判断。但他一夜无眠,心潮起伏,抚今追昔,无限凄伤的实际感受,人们当不难体味。
细究起来,科举试场有舞弊现象,历代皆难免,追查也不是不可以,但像顺治丁酉的查办之严,打击之宽,为历史所罕见。几十个试官被杀头,几百名举子被流放,几千个家属也无辜连累,如此严厉的处分,与其说是处分舞弊,不如说是给汉族知识分子一个下马威,显示新朝主子的厉害,含有政治图谋。可怜那些受害者,大多郁郁了此一生,只有极个别幸运者才死里逃生,重返内地,本诗作者便是其中之一。幸运者还有如许悲苦,那些不幸者又该如何呢?历史上的悲苦事,似远远多于欢乐事,人生的艰难,不能不引发读者的无限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