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民歌·廉州人歌》原文与赏析
廉州颜有道,性行同庄老。爱民如赤子,不杀非时草。
本篇为廉州民歌,称颂颜游秦的功德。颜师古之叔父——颜游秦,为唐高祖李渊武德初年廉州刺史。时值刘黑闼被初平之后,民情未安,游秦于境内抚恤之。邑里百姓感戴而歌之,高祖也作玺书勉劳。
“廉州颜有道,性行同庄老。”廉州,府名,汉合浦郡。唐贞观八年改为廉州,天宝初称合浦郡,乾元初复称廉州,属岭南道。明清为府,1911年废府。故治在广西合浦县。“有道”,有道德、有才艺的人。旧时书信中常用作对人之敬称。“庄老”,为道家的代表人物——老聃与庄周。老聃,春秋战国时楚国苦县人,曾为周藏书室史官,著有《老子》(又称《道德经》),主张自然无为。庄周 (约公元前368—前286年),战国时宋国蒙人,曾为漆国吏,著有《庄子·内篇》,主张清静无为。此二句总括颜游秦在廉州刺史任内抚恤百姓的功德。其禀性与行为(“性行”)像道家的代表人物——老聃与庄周,崇尚自然、清静无为,不扰民,对民宽厚爱护,让民休养生息。在当时百姓看来,可谓有道德、有才艺的贤官,所以才称之“颜有道”。
“爱民如赤子,不杀非时草。”赤子,婴儿。因婴儿刚出生为赤色,故言赤子。非时草,违时令而生长的草,以此喻指其行为违背当世的人。此二句,进一步具体写颜游秦在廉州刺史任内抚恤百姓的功德。他爱护百姓如同爱护自己的子女,对一些违背当世社会法纪而 “犯罪”的人,也往往 “施恩”不予杀害。“如赤子”、“非时草”,均为用比喻。前者为明喻,后者为暗喻。仅以此二句,即将颜游秦在廉州刺史任内对百姓的关怀、爱护与抚恤以及百姓为之感戴的思想感情,鲜明突出地表现出来。
本篇顺口咏来,毫无雕饰,自然流畅而和谐,有如行云流水,体现了民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