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蔡一惇,必定沙门;
籍没家产,禁锢子孙。
大惇小惇,入地无门;
大蔡小蔡,还他命债。
——清·杜文澜辑《古谣谚》卷二十一
这首歌谣涉及了北宋历史上的另一重大历史事件,即“党人碑”事件。这是蔡京一伙的又一罪恶勾当。《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九:“时蔡京又自书奸党为大碑,颁于郡县,令监司长吏厅皆刻石”。所谓“奸党”,实指司马光、韩忠彦等政治上的反对派。蔡京不择手段地对这些人进行残酷的打击,后来发展到把连同他们有矛盾的人也统统定为奸党。同书又云: “戊午,诏: ‘重定元祐、元符党人及上书邪等者,合为一籍,通三百九人,刻石于庙堂’。”从此,元祐、元符年间臣僚,皆刻石著籍,并禁锢其子孙,表示永不录用。但对那些甘愿充当他们打手,善于阿谀逢迎的官员,则不遗余力地加以提拔。蔡京的势力因此“根株连结,牢不可破”。面对这种现状,天下愤恨,人民不安。《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七:“蔡卞劝章惇置局,命中书舍人蹇序辰及安惇看详。由是重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士大夫或千里会逮,天下怨疾,有‘二蔡二惇之谣’。”以上所述,就是这首歌谣产生的背景。
开端两句,不涉及二蔡(即蔡京、蔡卞兄弟)及章惇等的具体罪恶,但“必定沙门”四字,则概括了他们的累累罪行,也表明了民歌作者及广大人民的极端愤慨。沙门:原指佛教徒的出家修行。这里指沙门岛,泛称因犯罪而被刺配去的边远地区。三、四两句,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含意在内,因蔡京等人曾用刻石著籍,禁锢子孙永不录用的办法,来对付元祐党人,使数百家、数百人遭难。民歌作者指出应反其道而行之,此类办法正适于对付蔡京一伙。五、六句以下,都是开端二句意思的进一步扩展。《大宋宣和遗事》卷上载:“徽宗建中靖国元年,用丞相章惇言,举蔡京为翰林学士。满朝上下皆喜谀侫,阿附权势,无人敢言其罪。”但实际蔡、章之罪,天下臣民不仅深知,而且恶之。 “入地无门”(一作“无地安身”)、 “还他命债”等歌谣内容,都是广大人民仇恨情绪的自然流露。
这首民歌全为四言体,继承了《诗经》四言的优良传统。同时以“赋”的白描笔法,直言其事其情。歌中见人即见事,情中存有理,整首作品在朴实、深刻中表现了十分自然的真实感,既可打动人心,又可琅琅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