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索,直秘阁;
五百贯,擢通判。
——宋·朱弁《曲洧旧闻》
这首歌谣借北宋末大臣王黼卖官索贿的事件,揭露和抨击了北宋官场的腐败和堕落。在现存的宋代民歌中,以讽刺统治集团贪污腐化为内容的诗谣,占很大比重,这说明整个官场的风气如此,不是个别现象。据史料记载,宋太祖开国之初,曾倡导清廉,但自宋真宗开始,由俭而奢,华靡之风大开,皇帝极端奢侈浪费,朝廷上下,终日沉醉于财色享乐,大肆挥霍。此种腐败风气形成后,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局面。宋仁宗、神宗和哲宗近百年间,都是如此。尤其宋徽宗时,搞“丰亨豫大”,搞“花石纲”,官场风气更坏,广大官吏被腐蚀的程度更严重,这就促使了贪污受贿日甚一日。王黼之类人的腐败行为,终于导致国家严重的财政危机,成为北宋最后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王黼作为北宋“六贼”之一,是在宣和初年,由“六贼”之首蔡京及何执中举荐,而成了宰相的。关于他当国时,卖官索贿一事,朱弁《曲洧旧闻》及《中兴姓氏奸邪录》等书均有记载。《曲洧旧闻》云:“王将明(即王黼)当国时,公然受贿赂,卖官鬻爵,至有定价。”《中兴姓氏奸邪录》亦云: “宣和初,王黼为少宰,置应奉司于其家,四方珍贡多半隐盗,公然卖官取赃无厌,京师语云云”。这就是说,王黼的罪行并不限于卖官这一桩,他还在家中设应奉司,利用职权将“四方珍贡”占为已有。民歌所写卖一个“直秘阁”的官,可得三千索,提升一个通判可得五百贯的事实,正是卖官“至有定价”的具体反映。这些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的无耻勾当,怎能不激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无比愤慨!
这首民歌属叙事性质,不加任何渲染和雕饰,全用事实说话,以真实、朴素、深刻的艺术概括力,获得了感人力量。可以说在取材于社会现实,反映社会弊病方面,继承了《诗经·国风》和汉乐府民歌的现实主义精神。由于体式为三字短语结构,故语言洗炼,意思清晰,一句为索取的价钱,一句为所卖的官名,直来直去,干净利索。在声音上,则以短、以直,造成了一种明快的节奏,便于上口。而在情绪上,则由开始的稍缓、稍平静,马上转化为激烈,在最烈处嘎然而止,很能体现民歌“我口唱我心”的特点。
总看以上五首有关“六贼”的歌谣,其共同点,都是采用民歌常用的“赋”的艺术手法,针对时弊,直陈其事。五首全系白描,以愤怒的感情作底,以“顺口溜”式的流水行云笔法作面,谴责和讽刺的矛头直指“六贼”及其同伙,一针见血,痛快淋漓。每一首都有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讽刺对象,每一个被责骂的对象,其人其事都代表着北宋腐朽政治的一个侧面。民歌“我手写我口”的特点,并不在于语言和情节的多寡,重要的是能以这些侧面为据点,四面伸张,就可以揭示出现实生活最深微、最黑暗的地方。五首民歌所具有的广泛的代表性,正是体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