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臂饮清血,牛羊持祭天。
没命成灰土,终不罢相怜。
——宋·郭茂倩《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吴声歌曲》
《欢闻变歌》是古乐府民歌清商曲辞之吴声歌曲的一种。《古今乐录》将它列为“吴声十曲”之六,它是由“吴声十曲”之五《欢闻歌》变化而来的,故名。怎样变化的呢?《古今乐录》曰:《欢闻歌》流行于东晋穆帝升平初年(约为公元356年),它在唱完之后“辄呼‘欢闻不’,以为送声,后因此为曲名。”由此可知,《欢闻歌》是由曲末的“送声”(即和声衬句)得名的。它是一种情歌,每首四句,每句五言。后来,《欢闻歌》的送声在流传中发生变化,先是由“欢闻不”变为“莎持乙子”,在晋穆帝升平中,又发生了变化,《古今杂录》记曰:“《欢闻变歌》者,晋穆帝升平中童子辈忽歌于道曰: ‘阿子闻’,曲终辄云:‘阿子汝闻不’。无几而穆帝崩,褚太后哭: ‘阿子汝闻不’,声既凄苦,因以名之。”可见,“欢闻变歌”是因“欢闻歌”的送声发生了变化而得名的,其本词与“欢闻歌”一样,仍是四句五言诗,但其曲调是否有变则不得而知,也可能是有所变化的。 “阿子”和“欢”一样,也是对情人的称呼,阿是爱称的发语词,子是古代对男子的尊称,相当于“您”,却更亲密。 “阿子汝闻不”意即“亲亲你听到没有?”在唱完正文后,以这样的问句结尾,将强烈的感情推向高潮,这种送声是非常感人的。《欢闻变歌》是东晋江南水乡的情歌,《乐府诗集》收录了六首,这是其中之一。这首吴歌通过对情人之间盟誓的描写,抒发了至死不渝的坚贞恋情。
托尔斯泰在他晚年所写的《艺术论》一书中认为民歌是“最高级的艺术”,理由是民歌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而艺术感染力的大小是“衡量艺术价值的唯一标准。”艺术感染力是由哪些条件决定的呢?托尔斯泰提出了三条:一是感情的独特性,二是感情传达的明晰性,三是感情的真挚程度。托翁认为“这第三个条件——真挚——是三个条件中最重要的一个。这个条件在民间艺术中经常存在着,正因为这样,民间艺术才会那样强烈地感动人。”(《艺术论》)用这三个条件来衡量这首民歌,就会发现,它虽然只有短短四句二十个字,其艺术感染力却是很强的,它的感情是真挚的,又是独特的,其表达又是明晰的。现在我们就逐句分析,来看看它真挚而独特感情的明晰表现吧。
“锲臂饮清血”说的是古代越人独特的盟誓习俗及其在当时的存在情况。《淮南子·齐俗训》云:“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也,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北方的胡人用弹骨的方法,南方的越人用契臂的方式,中原汉人用歃血的方法,虽然形式不同,却都是为了盟誓以表示信义。江南为古越人所居之地,契臂这种独特的盟誓习俗还在民间流行。 “契”同“锲”(qie),刻也。锲臂即以刀刻臂部的皮肤以留下疤痕,用文身来作为盟誓的记录。(文身本是古越人的一种习俗。)“饮清血”也是盟誓的一种方法。古人盟誓时,双方吸一口牲畜的血,叫“歃(sha)血”,春秋时代即已有了“歃血之盟”的仪式(见《谷梁传》庄公廿七年)。古人看到血流尽了,人也就死了,就把血看成是生命的象征,歃血盟誓实际上是以生命来发誓,表示将来如违背誓言即以命相抵。 “饮清血”也属于歃血一类的盟誓仪式,原流行在中原的这种习俗,当时已流传到了江南,与原有的契臂习俗同时并行了。“锲臂饮清血”这一句是描述用刻臂、饮血的盟誓以表示忠贞不二的恋爱之情。
第二句“牛羊持祭天”,进一步描写盟誓的场面,说明在盟誓的仪式上,不只是双方在场说话,而且以牛羊祭祀天神,请老天爷作证,这就更增加了盟誓的份量。祭天是古代最为隆重的盛典,天神是诸神之首。在情誓时有牛羊祭天的礼仪,就使爱情得到天神的承认而成为最神圣、最珍贵的感情了。
第三四两句道出了盟誓的内容:“没命成灰土,终不罢相怜。”即使是死了,化成了灰,仍然坚持相爱,绝不背弃前盟。 “怜”是古汉语中表示爱情的词, “相怜”即相爱。整首歌的意思是:我们二人相爱,用刻臂饮血的方法,以牛羊祭天盟誓,即使死了化成灰土,对爱情仍然忠贞不二,永不变心。
南朝民歌多写相思之情,在描写情誓的作品中,这首“欢闻变歌”是比较突出的。《读曲歌》中有一首曰:“怜欢敢唤名,念欢不呼字,连唤欢复欢,两誓不相弃。”此歌写恋情之热烈较多,而对“两誓不相弃”只是提了一下,和这首欢闻变歌相比,就显得简单些了。
这首民歌用质朴的语言、独特的形象,表现了真挚而强烈的感情,其艺术感染力是很强的,给人的印象也是很深的,真可谓力透纸背。这是江南独特的民歌,就其表达恋情之坚决来看,较之汉乐府情歌《上邪》,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没命成灰土,终不罢相怜”,甚至根本没想到会“乃敢与君绝”。真正是“生生死死情无限,永远相爱不离分”了。此歌只写人物内心世界,深入而恳切,使我们在想象中看到了一位质朴而诚实的江南民女的美好形象。这种心灵美的人物是令人难以忘怀的。
这首民歌通篇未用比兴,全为赋体,直抒胸臆,却较比兴手法更能描述现实情况、抒发强烈而独特的感情。赋是用白描直陈以抒情状物的艺术方法,在民歌中用得很多。据统计,在《诗经》的诗章中赋体约占63.7%,超过了比兴的总和。孔颖达说:“言事之道,直陈为正,《诗经》多赋,在比兴之先。”(《毛诗正义》卷一“诗大序疏”)但赋体难写,容易浮散直露。而这首“欢闻变歌”却凝练生动,具体而实在,从中可见江南独特的风习,明快而强烈的激情。事与情融化为一,语言质朴,直截了当,坦率而诚挚,把内心浓烈而充沛的恋情明白地披露出来,这种自发的真情流露是感人肺腑的,它正是诗歌的艺术生命之所在。民俗是生活的具体形式,它有地方性的特点。诗中写出江南民俗,说明这种赋体艺术对生活的描写非常精到,绝不浮光掠影,因而令人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