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诗赏析

于 谦

【作者介绍】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授御史,后超迁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轻骑遍历所部,延访父老。当时地方遭旱蝗之灾,他经过荒村,看到了“老翁佣纳债,稚子卖输粮”现象,然而“那知官府内,不肯报灾伤”。语虽浅近,感慨却深贯古今。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部也先入寇,宦官王振挟英宗亲征,于谦极谏而不听。后英宗被俘,京师大震,郕王(即景泰帝)监国,侍讲徐有贞主张南迁,谦厉声曰:“主南迁者,可斩也。京师天下根本,一动则大事去矣,独不见宋南渡事乎!”郕王从其言。

后英宗回京,夺门复辟,而这时兵权为于谦所掌握,石亨等乃诬谦欲迎外藩,坐以谋逆罪。英宗尚犹豫曰:“于谦实有功。”徐有贞进言曰:“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英宗之意遂决,乃杀之。故文徵明《读于肃愍旌功录有感》云:“未论时宰能生杀,须信天皇自圣明。”

成化初,其子于冕上疏讼冤,得复官赐祭。诰曰:“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持,为权奸所并嫉。在先帝已知其枉,而朕心实怜其忠。”天下传诵。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二十二云:“李廌祭东坡文云:‘皇天后土,鉴平生忠义之心;名山大川,还万古英灵之气。’后追录坡公制词中全用之。宪宗朝追录于少保,亦全用此语,尤确。”

弘治时谥肃愍,后改忠肃。杭州、河南、山西皆奉祀不绝。舒位《于忠肃公祠》云:“留取数椽香火地,读公前奏泪汍澜。”杨际昌《国朝话》卷一,记于少保祠诗:“钱塘陆云士(次云)‘不将北宋为南宋,翻籍新君返故君’,乃铁案也。歙县吴剑宜(荃)拜墓句:‘八方惊土木,一老靖烽烟。’亦佳。”洪亮吉《北江诗话》卷四,记刘大猷《临安怀古》有云:“地下若逢于少保,南朝天子竟生还。”非翻案而颇警策。

他出巡时是深得民心的好官,临大变则为一腔热血的社稷之臣。他并非纯诗人,但所作皆自然率真,不加藻饰,一些忧国忘家的诗,也出于性情,不是为了装点姿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至其平日不以韵语见长,而所作诗篇,类多风格遒上,兴象深远,转出一时文士之右,亦见其才之无施不可矣。”有《于忠肃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