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诗稿《追记处决谷寿夫》原文赏析

追记处决谷寿夫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而作

人潮涌动滚惊雷,怒看倭酋一命归。

扬子江中流血证,中华门外斩凶魁。

仇深欲令凌迟死,辱重方知贫弱悲。

祭罢亡灵三十万,石头城里泪纷飞。

① 谷寿夫,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南京大屠杀主犯,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委托的我国江苏高等法院刑庭第一庭判处死刑,1947年4月26日枪决于南京中华门外。我时在南京,年8岁,目睹民众面向屠夫,怒骂呼号,惊天动地,终生不忘。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于病房手术恢复期间追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