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杂谈小品文》原文与赏析

鲁迅杂文《杂谈小品文》原文与赏析

自从“小品文”这一个名目流行以来,看看书店广告,连信札,论文,都排在小品文里了,这自然只是生意经,不足为据。一般的意见,第一是在篇幅短。

但篇幅短并不是小品文的特征。一条几何定理不过数十字,一部《老子》只有五千言,都不能说是小品。这该像佛经的小乘似的,先看内容,然后讲篇幅。讲小道理,或没道理,而又不是长篇的,才可谓之小品。至于有骨力的文章,恐不如谓之“短文”,短当然不及长,寥寥几句,也说不尽森罗万象,然而它并不 “小”。

《史记》里的《伯夷列传》和《屈原贾谊列传》除去了引用的骚赋,其实也不过是小品,只因为他是“太史公”之作,又常见,所以没有人来选出,翻印。由晋至唐,也很有几个作家;宋文我不知道,但“江湖派”诗,却确是我所谓的小品。现在大家所提倡的,是明清,据说“抒写性灵”是它的特色。那时有一些人,确也只能够抒写性灵的,风气和环境,加上作者的出身和生活,也只能有这样的意思,写这样的文章。虽说抒写性灵,其实后来仍落了窠臼,不过是“赋得性灵”,照例写出那么一套来。当然也有人豫感到危难,后来是身历了危难的,所以小品文中,有时也夹着感愤,但在文字狱时,都被销毁,劈板了,于是我们所见,就只剩了“天马行空”似的超然的性灵。

这经过清朝检选的“性灵”,到得现在,却刚刚相宜,有明末的洒脱,无清初的所谓“悖谬”,有国时是高人,没国时还不失为逸士。逸士也得有资格,首先即在“超然”,“士”所以超庸奴,“逸”所以超责任: 现在的特重明清小品,其实是大有理由,毫不足怪的。

不过“高人兼逸士梦”恐怕也不长久。近一年来,就露了大破绽,自以为高一点的,已经满纸空言,甚而至于胡说八道,下流的却成为打诨,和猥鄙丑角,并无不同,主意只在挖公子哥儿们的跳舞之资,和舞女们争生意,可怜之状,已经下于五四运动前后的鸳鸯蝴蝶派数等了。

为了这小品文的盛行,今年就又有翻印所谓 “珍本”的事。有些论者,也以为可虑。我却觉得这是并非无用的。原本价贵,大抵无力购买,现在只用了一元或数角,就可以看见现代名人的祖师,以及先前的性灵,怎样叠床架屋,现在的性灵,怎样看人学样,啃过一堆牛骨头,即使是牛骨头,不也有了识见,可以不再被生炒牛角尖骗去了吗?

不过“珍本”并不就是“善本”,有些是正因为它无聊,没有人要看,这才日就灭亡,少下去; 因为少,所以 “珍”起来。就是旧书店里必讨大价的所谓 “禁书”,也并非都是慷慨激昂,令人奋起的作品,清初,单为了作者也会禁,往往和内容简直不相干。这一层,却要读者有选择的眼光,也希望识者给相当的指点的。

十二月二日。

【析】 本篇最初发表于1935年12月7日上海《时事新报·每周文学》,署名旅隼。后收入《且介亭杂文二集》。

这是三十年代鲁迅批评林语堂等人提倡所谓 “抒写性灵” 的小品文的系列文章之一。文章围绕 “小品文”的有关问题,从不同角度,彻底揭穿了提倡者的用心和手段,指出了他们企图逃避现实斗争、置民族命运于不顾的实质。

由于林语堂等人的大力提倡,一时形成了一股“小品文” 热,在广告上,“连信札,论文,都排在小品文里了”。有些人还乱加解释,认为 “篇幅短”的文章就是小品文。鲁迅认为这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观点。他指出,确定一种文体,应该“先看内容,然后讲篇幅”。坚持了内容和形式统一的原则。他说,只有“讲小道理,或没道理,而又不是长篇的,才可谓之小品”。言简意赅,一语中的。他还进一步指出,那些篇幅虽短,但“有骨力的文章”,是不能当作小品的,应该称之为“短文”。明确地把内容不同的两种短小文章区别开来。

当时,林语堂等人大力提倡的是所谓“抒写性灵”的明清小品,这对不了解明清小品实际的青年人是有一定迷惑力和欺骗性的。所以鲁迅就此问题着重加以介绍和分析。首先,鲁迅指出,所谓小品,是自古就有的,而不是明清的特产。所以要讲小品,就不能只限明清。其次,鲁迅认为,所谓明清小品,并不是超尘脱俗的东西,它的产生是有其主客观原因的。他说:“那时有一些人,确也只能够抒写性灵的,风气和环境,加上作者的出身和生活,也只能有这样的意思,写这样的文章。”指出了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而不是传世的法宝,不值得后人顶礼膜拜。再次,鲁迅指出,所谓“抒写性灵”,左历史上就已经成为千篇一律的八股;某些“夹着感愤”的小品,早已被统治者销毁了。剩下的“超然的性灵”,已没有再提倡的价值。

那么,林语堂等人为什么还要从故纸堆中翻出这些没有价值的东西来大力提倡呢?鲁迅指出,那是有着他们自身的原因的。那就是人们在当时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企图逃避现实斗争,寻找自己的安乐窝。鲁迅指出,他们以 “洒脱”、“超然” 的面目出现,与世无涉,“有国时是高人,没国时还不失为逸士”。这样,即使当了亡国奴,他们也还可以“超然”度日,生活上可以“超庸奴”,政治上可以“超责任”。所以鲁迅说:“现在的特重明清小品,其实是大有理由,毫不足怪的。”深刻指出了提倡者的用心、实质和危害。鲁迅还进一步指出,提倡者的“高人兼逸士梦”是做不长的。他们自己的行为就证明他们并不高逸。他们的文章,“已经满纸空言,甚而至于胡说八道”,那些“下流的却成为打诨,和猥鄙丑角,并无不同”,甚至连五四前后的鸳鸯蝴蝶派都不如。这便彻底暴露了小品文提倡者的真实面目。

但是,既然有人提倡,就必然有人凑热闹,尤其是那些想赚钱的文人、书商。于是大量翻印所谓小品文的“珍本”。鲁迅认为,这也有一点好处,这就是可以让读者提高认识和加以对比。他说,从这些 “珍本” 中,“就可以看见现代名人的祖师,以及先前的性灵,怎样叠床架屋,现在的性灵,怎样看人学样”。独有见地,入木三分。但是,鲁迅同时指出,所谓 “珍本”,也并不是凤毛麟角,“有些是正因为它无聊,没有人要看,这才日就灭亡,少下去; 因为少,所以 ‘珍’ 起来”。还是不让人们上当,也不让投机家赚去太多的钱。

本文居高临下,深刻细微,采用逐一分析、层层剥皮的写法。从小品文的定义入手,然后介绍小品文的历史,分析小品文提倡者的实质,评述小品文“珍本”翻印者的功过,层层深入,一气呵成。清晰明了,全面具体。

文章充满历史主义的观点和辩证的方法,有理有据,令人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