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元题》原文与赏析

鲁迅杂文《元题》原文与赏析

有一个大襟上挂一支自来水笔的记者,来约我做文章,为敷衍他起见,我于是乎要做文章了。首先想题目……

这时是夜间,因为比较的凉爽,可以捏等而没有汗。刚坐下,蚊子出来了,对我大发挥其他们的本能。他们的咬法和嘴的构造大约是不一的,所以我的痛法也不一。但结果则一,就是不能做文章了。并且连题目没有想。



我熄了灯,躲进帐子里,蚊子又在耳边呜呜的叫。

他们并没有叮,而我总是睡不着。点灯来照,躲得不见一个影,熄了灯躺下,却又来了。

如此者三四回,我于是愤怒了;说道: 叮只管叮,但请不要叫。然而蚊子仍然呜呜的叫。

这时倘有人提出一个问题,问我 “于蚊虫跳蚤孰爱?”我一定毫不迟疑,答曰“爱跳蚤!”这理由很简单就因为跳蚤是咬而不嚷的。

默默的吸血,虽然可怕,但于我却较为不麻烦,因此毋宁爱跳蚤。在与这理由大略相同的根据上,我便也不很喜欢去“唤醒国民”,这一篇大道理,曾经在槐树下和金心异说过,现在恕不再叙了。



我于是又起来点灯而看书,因为看书和写字不同,可以一手拿扇赶蚊子。

不一刻,飞来一匹青蝇,只绕着灯罩打圈子。

“嗡! 嗡嗡!”

我又麻烦起来了,再不能懂书里面怎么说。用扇去赶,却扇灭了灯;再点起来,他又只是绕,愈绕愈有精神。

“嚄,嚄,嚄!”



我敌不住了! 我仍然躲进帐子里。



我想:虫的扑灯,有人说是慕光,有人说是趋炎,有人说是为性欲,都随便,我只愿他不要只是绕圈子就好了。

然而蚊子又呜呜的叫了起来。

然而我已经磕睡了,懒得去赶他,我蒙胧的想:天造万物都得所,天使人会磕睡,大约是专为要叫的蚊子而设的……



阿!皎洁的明月,暗绿的森林,星星闪着他们晶莹的眼睛,夜色中显出几轮较白的圆纹是月见草的花朵……自然之美多少丰富呵!

然而我只听得高雅的人们这样说。我窗外没有花草,星月皎洁的时候,我正在和蚊子战斗,后来又睡着了。

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痒,且搔且数,一共有五个疙瘩,是我在生物界里战败的标征。

我于是也便带了五个疙瘩,出门混饭去了。



【析】 本篇发表于1921年7月8日。

全篇由五节文字组成,写“我”在某个夏夜的所作所为和所思所感。为什么标为 “无题”? 开篇写道:“我”准备应邀做文章了,但刚坐下就遭到蚊子的袭击,结果是不能做文章,“并且连题目没有想”。看来写的是准备做文章中的一个小插曲,其实是破题,作者要写的就是一篇怎样被蚊子骚扰做不成文章的文章。切入巧妙,把读者的注意自然导向“我”同蚊子的纠葛。接着便写怎样被蚊子搅得不能入睡: “熄了灯躲进帐子里,蚊子又在耳边呜呜的叫”,“点灯来照,躲得不见一个影”,“熄了灯躺下,却又来了”……这些记述细腻真切,是一般人都有过的经验和感受,平时并不留意,现经作者一点,记忆犹新,读来令人倍觉亲切。但要从这些司空见惯的日常生活中发掘出深意就不是一般人所能办到的了,而作者正是善于从这些人人都有过,却并不介意的事情中有所发现,用艺术家和思想家的慧眼化平淡为神奇。笔锋一转,由蚊虫的吸血想到跳蚤的吸血,并设计了一个古怪的问题:“于蚊虫跳蚤孰爱?”有人会爱蚊虫跳蚤吗?恨之唯恐不及,避之唯恐不远,爱从何来!而作者却偏偏煞有介事地设置了这样一个二难,真是妙趣横生,令人捧腹发笑。更妙的是作者自答曰:“爱跳蚤!”理由在于蚊虫且呜且咬而跳蚤“咬而不嚷”。在《三闲集. 夏三虫》中作者称跳蚤”一声不响就是一口,何等直捷爽快”,而蚊子在咬之前却总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可更其讨厌了”。文章的意蕴正是在这奇妙的一问一答中。一问一答,化戏谑为严肃,引导读者从蚊虫跳蚤世界进到现实人间。对于那些用各种堂皇的理论,漂亮的言辞掩饰自己恶行的人,其鄙弃憎恶之情当在明显的敌人之上。

文中还说到“在与这理由大略相同的根据上,我便也不喜欢去 ‘唤醒国民’”。这是指在《呐喊·自序》中关于“铁屋子”的一段话,意在表明自己更崇尚实际的行动。后来在《革命时代的文学》中作者把这意思讲得更明白了:“中国现在的社会情状,止有实地的革命战争,一首诗吓不走孙传芳,一炮就把孙传芳轰走了。”

当然,作者在文中并没有去生发这些议论,点到即止,让读者自己去思索联想。作者的笔并不游离当夜的实情,不破坏全文的意趣。文中还写到蚊去蝇来,一匹青蝇怎样嗡嗡的围着灯罩打圈子。这也是写实,也是人们经常可以观察到的现象。这现象中蕴含着什么呢?能给人什么样的启示呢?意味就在作者那句深沉的感慨:“我只愿他不要只是绕圈子就好了。”飞虫绕圈子,不过是令人觉得无聊、可笑,如果一个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老是绕圈子呢?人们已深感绕圈子之苦。鲁迅以其对中国历史的深刻了解,又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见过张勋复辟……他对于圈子问题实在是早有洞见亦早有深忧。

本文在鲁迅杂文中属于描述细腻,感触奇特,轻松幽默,情趣盎然的一类。沿着文中“我”的行为和思想线索,读者也可经历一番相似的情绪体验和思想历程。作者总是先把读者带进一种似曾相识的情境,调动其已有的经验,然后用点睛之笔道破平凡事物的不寻常内涵,开拓读者联想,使之进到一个未曾涉历的领域,在情感认同之上又和作者取得思想认同。本文用笔可谓处处传神,美不胜收,并注意前后粘连,呼应发挥。如开头说蚊子来咬,“他们的咬法和嘴的构造大约是不一的,所以我的痛法也不一”。结尾说,“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而自己身上却留下了“五个疙瘩”等等,写得真切而又回味无穷。称蚊虫为 “得胜者”,以 “五个疙瘩”结束了同蚊子的一夜纠葛;“要出门混饭去了”,时空转移,也就自然结束了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