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杂文《“论语一年”——借此又谈萧伯纳》原文与赏析

鲁迅杂文《“论语一年”——借此又谈萧伯纳》原文与赏析

说是《论语》办到一年了,语堂先生命令我做文章。这实在好像出了“学而一章”的题目,叫我做一篇白话八股一样。没有法,我只好做开去。

老实说罢,他所提倡的东西,我是常常反对的。先前,是对于“费厄泼赖”,现在呢,就是“幽默”。我不爱“幽默”,并且以为这是只有爱开圆桌会议的国民才闹得出来的玩意儿,在中国,却连意译也办不到。我们有唐伯虎,有徐文长;还有最有名的金圣叹,“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大奇!”虽然不知道这是真话,是笑话;是事实,还是谣言。但总之:一来,是声明了圣叹并非反抗的叛徒;二来,是将屠户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我们只有这样的东西,和“幽默”是并无什么瓜葛的。

况且作者姓氏一大篇,动手者寥寥无几,乃是中国的古礼。在这种礼制之下,要每月说出两本“幽默”来,倒未免有些“幽默”的气息。这气息令人悲观,加以不爱,就使我不大热心于 《论语》 了。

然而,《萧的专号》是好的。

它发表了别处不肯发表的文章,揭穿了别处故意颠倒的谈话,至今还使名士不平,小官怀恨,连吃饭睡觉的时候都会记得起来。憎恶之久,憎恶者之多,就是效力之大的证据。

莎士比亚虽然是“剧圣”,我们不大有人提起他。五四时代绍介了一个易卜生,名声倒还好,今年绍介了一个萧,可就糟了,至今还有人肚子在发胀。

为了他笑嘻嘻,辨不出是冷笑,是恶笑,是嘻笑么?并不是的。为了他笑中有刺,刺着了别人的病痛么?也不全是的。列维它夫说得很分明:就因为易卜生是伟大的疑问号 (?),而萧是伟大的感叹号 (!) 的缘故。

他们的看客,不消说,是绅士淑女们居多。绅士淑女们是顶爱面子的人种。易卜生虽然使他们登场,虽然也揭发一点隐蔽,但并不加上结论,却从容的说道“想一想罢,这到底是些什么呢?”绅士淑女们的尊严,确也有一些动摇了,但究竟还留着摇摇摆摆的退走,回家去想的余裕,也就保存了面子。至于回家之后,想了也未,想得怎样,那就不成什么问题,所以他被绍介进中国来,四平八稳,反对的比赞成的少。萧可不这样了,他使他们登场,撕掉了假面具,阔衣装,终于拉住耳朵,指给大家道,“看哪,这是蛆虫!”连磋商的工夫,掩饰的法子也不给人有一点。这时候,能笑的就只有并无他所指摘的病痛的下等人了。在这一点上,萧是和下等人相近的,而也就和上等人相远。

这怎么办呢?仍然有一定的古法在。就是:大家沸沸扬扬的嚷起来,说他有钱,说他装假,说他“名流”,说他“狡猾”,至少是和自己们差不多,或者还要坏。自己是生活在小茅厕里的,他却从大茅厕里爬出,也是一只蛆虫,绍介者胡涂,称赞的可恶。然而,我想,假使萧也是一只蛆虫,却还是一只伟大的蛆虫,正如可以同有许多感叹号,而惟独他是“伟大的感叹号”一样。譬如有一堆蛆虫在这里罢,一律即即足足,自以为是绅士淑女,文人学士,名宦高人,互相点头,雍容揖让,天下太平,那就是全体没有什么高下,都是平常的蛆虫。但是,如果有一只蓦地跳了出来,大喝一声道:“这些其实都是蛆虫!”那么,——自然,它也是从茅厕里爬出来的,然而我们非认它为特别的伟大的蛆虫则不可。

蛆虫也有大小,有好坏的。

生物在进化,被达尔文揭发了,使我们知道了我们的远祖和猴子是亲戚。然而那时的绅士们的方法,和现在是一模一样的:他们大家倒叫达尔文为猴子的子孙。罗广廷博士在广东中山大学的“生物自然发生”的实验尚未成功,我们姑且承认人类是猴子的亲戚罢,虽然并不十分体面。但这同是猴子的亲戚中,达尔文又不能不说是伟大的了。那理由很简单而且平常,就因为他以猴子亲戚的家世,却并不忌讳,指出了人们是猴子的亲戚来。

猴子的亲戚也有大小,有好坏的。

但达尔文善于研究,却不善于骂人,所以被绅士们嘲笑了小半世。给他来斗争的是自称为 “达尔文的咬狗”的赫胥黎,他以渊博的学识,警辟的文章,东冲西突,攻陷了自以为亚当和夏娃的子孙们的最后的堡垒。现在是指人为狗,变成摩登了,也算是一句恶骂。但是,便是狗罢,也不能一例而论的,有的食肉,有的拉橇,有的为军队探敌,有的帮警署捉人,有的在张园赛跑,有的跟化子要饭。将给阔人开心的吧儿和在雪地里救人的猛犬一比较,何如?如赫胥黎,就是一匹有功人世的好狗。

狗也有大小,有好坏的。

但要明白,首先就要辨别。“幽默处俏皮与正经之间” (语堂语)。不知俏皮与正经之辨,怎么会知道这“之间”?我们虽挂孔子的门徒招牌,却是庄生的私淑弟子。“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与非不想辨;“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梦与觉也分不清。生活要混沌。如果凿起七窍来呢?庄子曰:“七日而混沌死。”

这如何容得感叹号?

而且也容不得笑。私塾的先生,一向就不许孩子愤怒,悲哀,也不许高兴。皇帝不肯笑,奴隶是不准笑的。他们会笑,就怕他们也会哭,会怒,会闹起来。更何况坐着有版税可抽,而一年之中,竟“只闻其骚音怨音以及刻薄刁毒之音”呢?

这可见 “幽默”在中国是不会有的。

这也可见我对于《论语》的悲观,正非神经过敏。有版税的尚且如此,还能希望那些炸弹满空,河水漫野之处的人们来说“幽默”么?恐怕连“骚音怨音”也不会有,“盛世元音”自然更其谈不到。将来圆桌会议上也许有人列席,然而是客人,主宾之间,用不着 “幽默”。甘地一回一回的不肯吃饭,而主人所办的报章上,已有说应该给他鞭子的了。

这可见在印度也没有 “幽默”。

最猛烈的鞭挞了那主人们的是萧伯纳,而我们中国的有些绅士淑女们可又憎恶他了,这真是伯纳“以无意得之,大奇!”然而也正是办起《孝经》来的好文字:“此士大夫之孝也。”

《中庸》《大学》都已新出,《孝经》是一定就要出来的;不过另外还要有《左传》。在这样的年头,《论语》那里会办得好; 二十五本,已经要算是“不亦乐乎”的了。



八月二十三日。



【析】 本文是应林语堂之约,为《论语》半月刊创办一周年而写的纪念文章,林语堂创办《论语》,以提倡幽默为目标,强调少谈政治,明哲保身,写表现性灵的小品文。鲁迅对此是不赞成的,文章开头,就明确表示,“他所提倡的东西,我是常常反对的。先前,是对于 ‘费厄泼赖’,现在呢,就是 ‘幽默’”。林语堂提倡的幽默,是震慑于国民党反动派的淫威,逃避现实,寻求性灵的解脱与道理的参透,以表现自我为归宿的。所以他明确表示“本刊之主旨是幽默,不是讽刺,至少也不要以讽刺为主。”①然而,既然是幽默,必然有所为而发,会触及时事,揭发弊端。真正的幽默,常常是“肚子里总还有半口闷气,要借着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来。”②鲁迅以为,在等级森严,极端专制黑暗的中国,并没有真正的幽默,只有爱开圆桌会议的国民才闹“幽默”这玩意儿,在中国,连从意义上翻译humour一词也办不到,因为没有准确而周密地表达这个词的丰富含义的词语。在《从讽刺到幽默》一文中,他更明确地说: “ ‘幽默’ 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 ‘幽默’的人民,而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了,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 ‘说笑话’ 和 ‘讨便宜’。”③本文中举到的唐伯虎和徐文长,他们的言行都只是滑稽而并非幽默。金圣叹在被杀前说杀头是“以无意得之,大奇!”看似幽默,实际上只说明他是效忠清皇朝,无意反抗,他的刑前遗言,实质上是“将屠尸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鲁迅以有力的论据,含蓄而周密地论证了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的中国,绝无可能产生西方式的幽默,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林语堂所提倡的幽默。《论语》的林语堂在无法幽默的时代,不准许有言论自由的国度,却偏要每月出版两期,“说出两本 ‘幽默’”来,这本身就构成了无法解决的矛盾,使人产生了啼笑皆非的幽默感。鲁迅的分析论证,词锋犀利而语意含蓄,扣紧论点而严密深邃,对一年来的《论语》进行了用心良苦而又委婉周全的批评,确实是十分精采的大家文笔。

为什么 “《萧的专号》是好的”呢?并非因为“幽默”,也并不是刊出被称为幽默的讽刺大师的佚闻佚事,而是因为发表了别处不敢发表的《萧伯纳的过沪谈话记》和其他文章,包括萧伯纳和宋庆龄的详细对话,揭穿了谎言,披露了真相,道出了这位伟大的社会评论家对中国的社会与人生的批评,这才使“名士不平,小宦怀恨”,确实是他“笑中有刺,刺着了别人的病痛”。《论语》刊出这一专号的本身,其实也就与他们的主张相矛盾。

对萧伯纳,鲁迅引列维它夫的话,和易卜生加以对比。易卜生之所以是“伟大的疑问号 (?)”,是因为他的作品也揭发一些弊病,提出一些尖锐的社会问题,但不加上结论,没有解决疑问的答案;而萧伯纳的作品,则直截揭露资产阶级的罪恶腐朽,不留情面地抨击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道德时,也提出了对社会问题的答案,所以他是“伟大的感叹号 (!)”。萧伯纳在他的戏剧《鳏夫的房产》中,辛辣地讽刺了靠吸食穷人养肥自己的资产者,嘲讽他们是粪坑里的蛆虫。鲁迅指出,反噬者最妙的战术,莫过宣称出身乡绅家庭的萧伯纳也是“蛆虫”。鲁迅巧妙地推理论证“假使萧也是一只蛆虫,却还是一只伟大的蛆虫,正如可以同有许多感叹号,而惟独他是 ‘伟大的感叹号’ 一样”。因为他揭穿了绅士淑女的假面目,显露了他们肮脏灵魂和卑劣本质。萧伯纳正是 “倾于对社会的讽刺” 的作家。

鲁迅的杂文联想广泛,引例丰富,妙想奇譬,侃侃而谈;同时又思路严密,环环紧扣,联珠缀玉,析理入微,真个是天衣无缝,无懈可击。本文由论证萧伯纳为“伟大的蛆虫”,引伸出“蛆虫有大小,有好坏”的论断,再以达尔文为例,说明达尔文的伟大,正在于他证明了人从猴子进化而来,人类是猴子的亲戚,但“猴子的亲戚也有大小,也有好坏”,坏的如顽固否认事实,自以为是亚当和夏娃的子孙,恶毒嘲笑达尔文的绅士们,好的如捍卫真理、宣扬达尔文学说,自称为“达尔文的咬狗”的赫胥黎。自然,“指人为狗”,乃是一句恶骂,但对狗也应分析,应从它们对人类的态度、功过和效用来区分好坏,从而说明“狗也有大小,有好坏”。然后,再巧妙过渡到对林语堂的“幽默处俏皮与正经之间”的剖析上来。文章逐层深入,涉及面十分广泛,然而又不离评《论语》和谈萧伯纳的主旨,论蛆虫,说人类,评狗的好坏,线索分明,章法严密。

俏皮与正经当然有明显的区别,首先要分辨俏皮与正经的区别,才能明白这二者的“之间”的区别。躬行庄周之道,是非不辨,哪来这“幽默”,自己一片混沌,何以能用“幽默”让人民聪明起来?恐怕只能“七日,而混沌死”。引庄周之言而阐发深刻的道理,这就是鲁迅的微言大义。

篇末部分,鲁迅承开篇的议论,阐明在中国不会有幽默。因为 “皇帝不肯笑,奴隶是不准笑的”,奴隶一笑,就怕他们会哭、会闹、会起来造反。有版税可抽的文学家,也无法幽默,因为面对现实,他们只能发出“骚音怨音以及刻薄刁毒之音”。至于生活在 “炸弹满空,河水漫野”之处的人民,正在为生存而挣扎、苦斗,就更不会有幽默了。

鲁迅杂文的语言,含意深刻隽永,风格幽默泼辣,修辞手法十分巧妙。就以引用来讲,鲁迅一引用别人的语言或书名、典故,就往往产生强烈的讽刺效果。萧伯纳因为鞭挞了英国资产阶级,想不到竟会使受英国压迫的中国的绅士淑女憎恶,这正是 “以无意得之,大奇!”不过,这正说明了他们恪守《孝经》的教导:“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哪里容得萧氏的 “异端邪说”呢? 当时的中国,新出了以 《大学》、《中庸》命名的杂志,儒家思想重又抬头,复古逆流甚嚣尘上,国民党反动派实行思想文化的专制统治,林语堂要办取中间立场,以幽默闲适为格调,多少触及社会现实的《论语》杂志,是难以维持下去的。鲁迅的话,有肯定,也有批评,真是鞭辟入里,曲写毫芒,婉而多讽,语重心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