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醉后赠从甥高镇》原文阅读|赏析

马上相逢揖马鞭,客中相见客中怜。

欲邀击筑悲歌饮,正值倾家无酒钱。

江东风光不借人,枉杀落花空自春。

黄金逐手快意尽,昨日破产今朝贫。

丈夫何事空啸傲,不如烧却头上巾。

君为进士不得进,我被秋霜生旅鬓。

时清不及英豪人,三尺童儿唾廉蔺。

匣中盘剑装鱼昔鱼,闲在腰间未用渠。

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

李白长安受挫后,以苦闷的心情再次浪迹天下,途中偶遇堂姊妹的孩子高镇。高镇生平未详,但从李白赠给他的两首诗来看,他排行第五,又称“高五”;是一位怀才不遇的名士。李白与他相处甚好。这首诗是诗人醉酒后所写,且看他说了什么醉话。

开篇点明二人是在途中(“客中”)相见的,然而相见的场合却不一般,“马上相逢揖马鞭。”在风尘仆仆中巧遇能不惊喜?而马上持鞭致礼,又呈现一副豪杰仪态。不必说,这样的豪士相见定会有一番快谈畅饮,以尽邂逅之欢。

然而接下去的六句,诗人的兴头被眼前的贫穷一扫而光,情感转入低谷。他本想来一次“击筑悲歌饮”,弹琴作乐,放歌豪饮,无奈手头无钱!但他并不甘心罢休,因为“江东(长江下游之地) 风光不借人。”所谓“不借人”是说好景不长。岂能待人! 一种及时行乐的欲望煎迫着诗人的心,于是咏叹今日贫穷的原因:“黄金逐手快意尽,昨日破产今朝贫。”原来他曾是金钱在手的人,但为了称心如意一挥而光。乍看去,他好象是个不留余地的浪子,其实他是一个看重生命价值的有识之士。因为在 “黄金逐手快意尽”的内面,含着“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 《将进酒》)的傲岸,他只取快意而不在乎金钱的聚散,这一点正是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因此,诗人不是象市侩小人那样因无钱而愁叹,而是因不能适意快情而悲咽。

诗至此似乎难以为继,可是大诗人却象狮子一样怒吼了!“丈夫何事空啸傲,不如烧却头上巾。”“啸傲”是旷放不受拘束的意思,这里是指贫困无业。“头上巾”即“儒巾”,这是读书人的一种装束,这里表示儒生的身份。诗人一反世俗之见,男子汉为什么要厮守读书求仕一途困死?他对从甥说,你力试不取,我被逐宫廷,今又白发满头,干脆我们弃儒另求生路罢。“烧却”二字是气话,亦是卓见。这句话是对当时士人价值取向的无情否定。后来,杜甫也有相同的感受,写出“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奉赠左丞丈二十二韵》,的名句,虽然同具批判力,但在情感上却缺少李白的愤激,也缺乏破釜沉舟、重造人生的胆量。接着,笔锋一转,如出杀手锏,直刺社会:“时清不及英豪人,三尺童儿唾廉蔺。”人以讥讽的口吻说道: 时代是清明的,可是英雄豪杰不被重用;小小的孩童也瞧不起能够济世救国的人才。诗人借用赵国名将廉颇、贤相蔺相如的典故,大胆地批判扼杀人才的社会,以此来宽慰仕途不进的高镇。

既然人才贬值,甥舅囊中羞涩,眼下该何以为是? 李白以他独特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窘境:“匣中盘剑装鱼昔鱼, 闲在腰间未用渠。且将换酒与君醉,醉归托宿吴专诸。”李白对从甥说: 挂在腰间的宝剑在这时代是无用的了, 不如把它装在鱼昔鱼皮做成的刀鞘里, 摆放回匣中, 拿它向酒馆老板换酒喝吧。让我们一醉方休,然后去此地侠士家美美睡上一觉!“以剑买醉”,这似乎是诗中的一个细节,相似的细节也曾在 《将进酒》 里出现,但本诗的细节却含有深意。“剑”在李白的诗中通常代表济世的理想,而如今弃剑就意味着诗人对现实的绝望,不再对统治者抱有幻想。“醉”,这一形象在他诗中往往表示为不与统治者合作。这一点他的朋友杜甫看得很清楚,所以在 《饮中八仙歌》 中这样描写他的醉态:“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连天子都不放在醉眼中,可见这“醉”实在是与王侯相抗衡的傲态。特别应注意的是他们还要 “归宿”吴专诸。所谓吴专诸者,乃是春秋时刺杀吴王的侠客,这是否在暗示自己要弃儒从侠,过着叛逆者的生活? 总之,本诗并非在说什么醉话,恰恰相反,是在以艺术的语言所做的一次自白!

这里所说的 “艺术语言”,呈现了这样一个显著的特点: 全篇似乎缺乏精撰巧构,只是漫谈似的劝慰对方,其实是诗人淋漓尽致地抒发情感,以情感的波涛涤荡对方(自然也包括读者) 的胸怀,从而把人带入一种新的精神境界。开篇两句惊喜,接下六句悲叹,再六句愤懑,结尾四句则是旷放。这情感的腾挪跳跃,恰如游龙翻江,使人觉得纸面生风,神摇目眩,从而感到一种夺人心魄的力量。而这,正是李白诗歌所特有的一种艺术魅力,在中国古代诗歌王国中,几乎无第二个诗人的作品可以匹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