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永王东巡歌十一首(其十一)》原文阅读|赏析

试借君王玉马鞭,指挥戎虏坐琼筵。

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

永王李璘是唐玄宗的第十六个儿子。天宝十四载(755),安禄山叛乱,在范阳起兵造反,次年陷潼关,危及京师,唐玄宗逃往四川,途中下诏命李璘为山南东道第四道节度采访使,兼江陵郡大都督。至德元载(756),李璘率师顺长江东下,至九江时,三请李白下庐山,李白应召入永王幕府。《永王东巡歌》 十一首,就是作者随军途中写下的组,这首诗是组诗的最后一篇。

李白来到永王幕府以后,抱着“唯当报国荐贤,持以自免”的心情,想在永王幕府一舒抱负,为克敌靖乱作出贡献。这首诗作为组诗的尾章,在气势上大义凛然,诗人平乱报国的志慨,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诗的首联“试借君王玉马鞭,指挥戎虏坐琼筵”,出语不凡,气势超群。诗人投身永王幕府,从军征旅,总想一展才华,建功立业。然而,作为一个文人,要想在军中实现自己杀敌立功的理想,没有军权是不行的。于是李白以其特有的含蓄和浪漫手法,在诗中向永王提出了这一要求:“试借君王玉马鞭”。诗句中的“君王”系指永王;“玉马鞭”借指军权。这一句诗出语绝妙,表现了诗人豪迈俊逸的性格: 首先,诗人并不隐瞒自己的想法,既然从军征战,就应有军权在握,因此他胸怀磊落,毛遂自荐,向永王提出了掌握军权的要求;其次,他提出的要求,并不是直接了当地道破,而是十分含蓄地说出来,他用 “试借”、“玉马鞭”,表达了自己的心情,这种写法既有诗味,更有人情味;第三,“试借” 二字用得极妙,诗人想要军权,但并不是想拥军自立,而只是想施展自己杀敌报国的抱负,军权只是暂借一时,到时还得归还,由此可见李白这位坦荡君子的落落风仪。

假如军权一但在握,那么如何去运用这种权力呢? 李白展开了诗人特有的想象力:“指挥戎虏坐琼筵”。在诗人的眼中,浴血奋战的沙场,残酷无情的战争,都笼罩在理想的光环之中;而复杂的军事指挥艺术,运筹帷幄的艰辛,也都变得那样的奇妙和简单。饮酒谈笑之间,便可调遣千军万马。是诗人的狂妄,还是诗人的自信? 是诗人不谙战事,还是诗人胸有成竹?我们觉得在这里,更多地表现了诗人坚定的自信心和从容不迫。因为诗人认为自己参加的平乱军队,是正义之师,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因此,他并没有把叛军看成是一股了不起的力量,而认为他们只不过是乌合之众,在组诗其二中,诗人就明确地表达自己对叛军的蔑视:“三川北虏乱如麻”,同时,他也向永王进言:“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在这一篇中,诗人更是直抒胸臆,一方面道出了自己对叛军的轻蔑,另一方面则突出地表现了自己雄心勃勃,自负很高。诗中 “琼筵” 一词,极符李白豪逸的性格,此词一用,弥漫于战场的硝烟和血腥尽被驱散,战争在李白的笔下诗化了,同时也理想化了。

诗的末联“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紧承上联之意,把自己对战争胜负的设想,以及自己在平叛勘乱后的打算,形象、巧妙地表达出来了。“三川北虏”的确猖獗,搅得天下大乱,“四海南奔似永嘉”。但那是因无英才率军所造成的,而今永王如能给军权与诗人,那么他定能率领南方大军扫平安史叛军,把胜利的捷报传到京师长安。“南风一扫胡尘静” 中的 “南风”,反用 《左传》 襄公十八年“晋人闻有楚师”师旷谓“南风不竞”一语中的成词之意;另外对南风,古人一向认为这是滋养万物之风,因此

“南风”又含有复兴天下之意;在诗中,“南风”又是喻指处在南方的永王军队的强盛,在这支强盛的军队面前,安史叛军就如细小的尘埃,一扫而光。以“南风”设譬,十分生动,十分形象,也很能表现李白对叛军无比蔑视的心情。诗的最后一句 “西入长安到日边”,隐含了诗人功成名就后的打算,他并不想居功自傲,也不想自居高官,他投身永王幕府,只不过是要借永王的军权,为国靖难,报效天子罢了。这种思想不仅贯穿于整个组诗中,而且在他同期创作的其它诗篇中,也屡有表现,如《在水军宴赠幕府诸侍御》一诗中,诗人也表达了这种意思:“齐心戴朝恩,不惜微躯捐。所冀旄头灭,功成追鲁连。”功成身退,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这才是诗人所向往的,这才是李白的性格。诗中表现了诗人自己的这种志向,但诗又是写给永王的,这其中不也暗含了劝诫永王功成弗居的意思吗? 然而,永王广招人才,是别怀异志,这不仅造成了永王自身的悲剧,而且也给诗人今后的命运涂上了悲剧的色彩,这种结果,是诗人始料不及而又无法挽回的。

虽然李白这次投身从军又一次失败,但是,他那股真诚的爱国热情却是令人赞叹不已。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浪漫的手法,把自己炽热的感情,沸腾的热血,描写得神采飞动,酣畅淋漓,至今读起来,仍使人感到正气凛然,有震山撼岳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