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客中作》原文阅读|赏析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这首诗大约写于开元末年。开元28年(740年) 李白移家东鲁,居任城(今济宁)。此时直至应诏赴京前,人大部分时间是在东鲁各地漫游。此当是诗人游兰陵 (今枣庄) 客中所作。题一为 《客中行》。

诗的头两句写美酒,后两句写忘乡。“兰陵美酒郁金香”句,点出作客地点在兰陵,所饮之酒是用郁金香的香草泡制过的美酒。这种经香草浸制过的美酒,色泽金黄,异常好看。“玉碗盛来琥珀光”是写酒的颜色。“琥珀”是一种树脂化石,色蜡黄或赤褐,这是说盛在玉碗中的美酒其光艳如琥珀。“郁金香”、“琥珀”不但是写酒之美色的,也给全诗涂抹上一层眩人眼目的金黄,带来了诗的色彩美。对酒香、酒色的描绘中,潜语很不少: 既表现了主人的盛情,也表现了诗人爱酒成癖和对主人的感谢之情,而更重要的是这两句诗暗写了忘乡: 酒这么好,主人如此盛情,这真如到了家里一样,让人不知他乡何处。这就为引出三、四两句的忘乡之笔设下了伏线。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是明写忘乡了。意思是说:只要主人能使客醉如酩酊,使他不知何处是他乡,以为这里是故乡,这就极好。这两句诗写出了诗人对主人的称道之意,对酒宴的迷醉和流连忘返之情。当然,这两句诗还有一层更深的意思在:我们从中也能看出诗人的隐忧。他的“济苍生”、“净胡沙”之志,直至此时仍是空中楼阁沙上塔,并没有变为现实。他只好以酒浇愁,乐以忘忧了。这首诗字面上是写一个“乐”字,其实是写了一个“忘”字,并不仅仅是忘情、忘乡,更重要的是忘忧。忧而至于须忘,可见诗人之忧有多么深,多么重,以致诗人乐于把它忘掉了。

这首诗表明诗人写诗的技巧已到了纯熟自如,出神入化的境地。“郁金香”、“玉碗”、“琥珀”,不但使全诗增加了一种金光如灿的色彩美,也让人领略了一种珠光宝气、觥筹交错、酒色满眼、酒香满室的艺术氛围,仅七字,就产生了如此惊人的艺术效果,这种高超的艺术表现力古今文坛,实不多见。这首诗展示了诗人写作风格另一个光耀的侧面: 浓艳如抹,光色四射的华美风格。这一风格所达到的成就也值得认真研究。此诗另一重要技巧是参差与错落。景中有情,景后托情;先暗写,后明写。在短短的四句中形成了色彩的错落(头两句浓艳,后两句淡泊)、感情的错落(头两句抑制,后两句突放)、笔法的错落(头两句暗写,后两句明写),可见诗人手笔的圆熟。读了这首诗,会觉得诗写得美,美在哪里,其实就是美在它的参差与错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