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赵协律晳
[公自注:愚与赵协律晳,俱出吏部相公门下,又同为故尚书安平公所知,复皆是安平公表侄。]
俱识孙公与谢公,
二年歌哭处还同。
已叨邹马声华末,
更共刘卢族望通。
【前解】
“孙”言孙绰,“谢”言谢安,以比吏部相公与安平公也。“歌哭处还同”者,言二年聚于两家,美轮美奂之下,未尝暂有分隔也。三、四,再写“俱”字、“同”字,言不宁此“俱”、此“同”而已,惟叨附文墨则又“同”,忝系中表则又“俱”也。一解,写与赵投分之厚如此。
南省恩深宾馆在,
东山事往妓楼空。
不堪岁暮相逢地,
我欲西征君又东。
【后解】
“宾馆在”,言旧游如昨也。“妓楼空”,言吏部下世也。言从此二人分散,直至今日得逢,而又匆匆西东,更值雨雪载途也。一解,写己与赵踪迹之乖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