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
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俄然落六七, 落势殊未已。馀存皆动摇,尽落应始止。忆初落一时,但念豁可耻。及至落二三,始忧衰即死。每一将落时,懔懔恒在己。叉牙妨食物,颠倒怯漱水。终焉舍我落,意与崩山比。今来落既熟,见落空相似。馀存二十馀,次第知落矣。倘常岁落一, 自足支两纪。如其落并空, 与渐亦同指。人言齿之落,寿命理难恃。我言生有涯,长短俱死尔。人言齿之落,左右惊谛视。我言庄周云,木雁各有喜。语讹默固好,嚼废软还美。因歌遂成诗,持用诧妻子。
脱落牙齿,本是人人都会经历的生活细事,如果还要专门写一首诗来吟咏它,岂不是庸俗无聊?不,韩愈这首诗,决不能作如是观。通过这首诗,不仅可以反映韩愈豁达的人生态度和诙谐的性格特征,如果跟《进学解》中“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头童齿豁,竟死何裨”联系起来理解,还能发现诗人怀才不遇、自嘲自解的特殊心理状态和独特的表现手法。
此诗一开始,就以诙谐的笔调写出落齿形势之严重。“去年”“今年”,以排比句法强调落齿之频繁。“俄然落六七”,以时间之短和数量之多对照,情况更显严重。“落势”以下三句,更加逼真地写出大有不落尽不得止的趋势。
接着诗篇就以全力来描写不同的落齿阶段诗人心理的曲折变化:开始掉下第一颗时,只想到豁齿难看,有失体面,产生羞耻心理;掉到二三枚时,想到衰老死亡,产生畏惧心理;后来感到吃东西不方便,又不敢多漱口,希望保住未落的牙齿;可是仍然象山崩一样地落,于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这时还剩下二十馀枚,如果按常规一年落一颗,还可支持两纪;如果一下子落光了,跟逐年慢慢落光的结果是一样的,又何必多所担忧呢?有人说,不断地落齿,寿命恐怕难以持久,诗人却认为,生命总归是有尽头的,长寿短命反正都是死,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有人说他牙齿缺了,旁边的人都要惊奇地注视他,可是诗人却认为,庄子曾经说过,树木因为不材而终其天年,鹅雁却又因为善鸣而保其天年,事物都有两面性,祸兮福所伏,牙齿缺了发音不清楚,保持沉默不是很好吗?没有牙齿不能咀嚼,专拣软的东西吃,不是味道更美吗?他的妻儿们听了这番话,恐怕都要莫名惊诧、啼笑皆非了。
一件极平凡的生活小事,内容竟如此丰富,心理变化竟如此夭矫曲折,由念耻到忧死,由忧死到听其自然,由听其自然到看透生命底蕴,由看透生命底蕴到以祸为福,曲曲道来,如数家常,如道衷肠,极自然,“真率意,道得痛快,正是昌黎本色”(朱彝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