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选四首)·屈大均》原文与赏析

屈大均

白金乃人肉,黄金乃人膏。使君非豺虎,为政何腥臊!

珠皆泪所成,不必鲛人泣。三斛买蛮娥,馀以求大邑。

初捕金五千,再捕金一万。金尽鬻妻孥,以为使君饭!

金为莲叶珠,珠多叶倾覆。使君勿爱金,莲根自矗矗。

屈大均(1630—1696),初名绍隆,字翁山,广东番禺人。曾参加抗清队伍, 失败后削发为僧,不久又还俗,改名屈大均。他的诗慷慨悲壮,颇有奇气,富有爱国精神和对民生疾苦的同情心。

这组《民谣》,原为十首,今选四首,是屈大均采用民歌体来抨击贪官污吏为民伸冤的组诗。

第一首开头两句连用两个暗喻, 一针见血地指出,赃官所贪污的白银便是人肉, 黄金便是人膏!连下两个“乃”字,语气峻急、斩绝,不容迟疑、退步,象一声霹雳闪电,将人们震醒,使人们看清,赃官所聚敛的财物上,沾满了人民的脂膏和血肉!接着,指着地方官的鼻子质问:你并不是豺狼虎豹,为什么从政竟带有如此浓重的血腥味?

第二首开头两句从否定神话传说入手:珍珠都是人民的眼泪凝聚而成,不必是鲛人所泣出来的。据《述异记》载:“南海中有鲛人室,水居如鱼,不废机织, 其眼能泣,则出珠。”由鲛人泣珠略一转移,变成百姓泣珠,就巧妙地将美丽动人的神话传说转换成悲惨深刻的世态描写。三、四两句揭示当官者卑劣污秽的心理:只要聚敛起三斛明珠,就可以买得一个南方的美女,剩余下来的珠宝,则可以用来谋取一个人口众多、物产富庶的大州府官员的位置,那样便可搜刮到更多的珠宝,以满足自己的欲望了。以示现的手法,让诗中人物自己跳到前台来“亮相”,真是高明至极!

第三首开头两句以递增修辞手段揭露地方官吏的贪婪残酷。他们初次捕人准备敲诈勒索五千金,再次捕人则迅速递增,准备敲诈勒索一万金!枯燥的数字在诗人的生花妙笔下竟象魔术师变戏法似的产生出神奇的力量,这位敲骨吸髓、残人以自利的地方官的凶恶形象顿时跃然纸上。三、四两句迅捷转换成被害者的口气说:当金银都被榨尽,只好出卖妻子儿女,来充当你使君大人的饭钱!将愤怒蕴藏在平静的语气中,好比层层纸皮裹住火药,一旦爆发,惊天动地!

第四首开头两句运用比喻,将本体隐而不露。其喻体是说:金子珍珠好比荷叶上的水珠,荷叶这个载体所承受的重量是有限的,水珠如果积聚过多,超过荷叶所能承受的重量,荷叶就会倾斜颠覆。第三句才出现本体:当地方官的如能清正廉洁,不贪金银,第四句喻体本体交织,水到渠成地点出此首主旨:那么,就象不积水珠的莲叶一样,根基稳固,永不倾覆!

这四首小诗,具备了民歌的许多特点:通俗明快,语言锋利如刀;短小精悍,巧为用比;善用白描,针针见血,一笔不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