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题 解】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为阐明“舍生取义”和“性善论”的观点,作者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鱼”和“熊掌”的选择引出话题,巧妙地回答了人在关键时刻该如何抉择的问题。

孟子认为,“义”重于“生”,当“二者不可得兼”时,应当“舍生取义”。这种思想意识“人皆有之”,人生来就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是人的“本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了“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的道理,并斥责了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行为。全文论说严密,比喻恰当,气势顺畅,论辩有力。“舍生取义”成了脍炙人口的成语。

【注释翻译】

鉴赏分析

这是一篇议论文,主要论述了义重于生,为(wéi)人应当“舍生取义”。

文章先讲了一个生活的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因为“熊掌”比“鱼”更美味且珍贵,人们选择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再引出“生”与“义”的论题就显得很自然了。

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作者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至此,作者又举例说明,人即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文章陡然转向分析“向为身死而不受”,现在却“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原因,那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最后,用反问句提出自己的希望: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课文娴熟地运用了比喻、对比、排比等修辞方法。比喻修辞,如用“舍鱼而取熊掌”巧妙而贴切地说明了在人们所喜爱的两件事物不能同时兼得的情况下,就必须择优而取;再用“一箪食,一豆羹”作比喻,说明饮食对饥饿者虽然重要,但不合乎礼义也宁死不食,从而证明了“义”重于“生”,突出了主题。对比修辞,如将“生”和“义”对比,比出“义”更可贵;将“死”与“不义”对比,比出“不义”更可恶;又用假设方式与事实作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人。最后用“不食嗟来之食”与“不辨礼义而受万钟”作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精神,批判了那些只贪图荣华富贵而不顾礼义廉耻的权贵们,等等。排比的修辞手法,通篇皆是,既有助于逐层深入分析,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这正体现了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富于鼓动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