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营州是唐代东北边境的一个州名,治所在今辽宁省锦州市西,天宝元年改名柳州郡。唐时营州是汉族与奚和契丹族杂居之地。《旧唐书·北狄传》说:契丹西与奚国接,南至营州,北至室韦,逐猎往来,居无常处。奚是匈奴的别种,居住在营州西北,东接契丹,西至突厥,风俗与契丹相同,随逐水草,以畜牧为业,迁徙无常,善于射猎。奚与契丹之间经常互相侵掠。唐朝在营州设置都督府,这一带便成为唐与奚和契丹族的交界之地。开元年间,唐曾与奚和契丹和亲,但有时也发生战事。开元二十年,信安王李祎曾率兵出塞击破奚和契丹。高适当时正到信安王幕府中寻求从戎的机会,在这一带游历期间,写了一些反映东北边塞生活的诗歌,这首七绝可能也作于此时。与高适那些主要着眼于政治军事形势的边塞诗不同,这首诗采用北方民歌的语调,从描写游牧民族的生活习尚入手,反映了营州人民骁勇善战、豪侠尚武的精神风貌。
诗人很善于选择表现的角度。诗以营州少年作为主人公,一则是因为少年意气最富有浪漫色彩,在盛唐诗中是一个为诗人们不倦讴歌的主题;二则是因为要表现一地居民世代相承的传统习尚和精神风貌,只要写出他们从小就赖以生长的生活环境,便足以窥见这里人民的全部文化背景。游牧民族的生活环境具有鲜明而单纯的特征,选择这个角度尤其便于把握。全诗四句,抓住营州少年衣食住行的特点,几笔就勾出了一幅少数民族生活风情的速写。
第一句写少年对野外生活的喜爱。厌即餍足,原野令少年们如此满足,正说明他们长年累月以驰马射猎为生,亦以此为乐。这就点出了他们逐猎往来,居无常处的特点。第二句着重描写少年狩猎驰马时的穿戴。狐裘是游牧民族最主要的服饰,也是他们生活方式的最显明的标志。“城”指营州城,住在城镇附近的胡人少年,仍然未改其喜好射猎的习性,则随水草迁徙的部族便更可想而知。“蒙茸”形容狐裘毛翻在外、蓬松纷乱的样子,又传达出头戴皮帽、身穿皮衣的少年们健壮活泼的姿态。第三句写当地人爱好饮酒的风尚,点出其饮酒的习惯。千钟不醉,或与胡人酿酒味道较薄有关,但千钟的夸张也足见人们酒量之大,而善于豪饮又最能见出豪侠气概。第四句写胡儿从十岁起就能骑马,与第一句相呼应,点出胡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特点,也解释了少年们如此擅长骑射豪饮的原因。四句诗将营州胡人的生活风俗概括无余,当地民族勇悍豪爽的性情也就得到了生动的表现。
这首诗虽然各句分写胡人生活各方面的习俗,但都通过骑马狩猎的场景巧妙地展示出来,因而能合成一幅完整的画面,读之如见营州城外开阔的原野上,少年们穿着毛蓬蓬的皮衣,竞相驰逐、射猎割鲜、开怀痛饮的情景。场面热烈欢腾,洋溢着新鲜的草原气息。诗人还有意从结构和情调上吸取了北方民歌的长处。七绝的形式本来最早见于北朝乐府民歌,今存四句七言的北朝乐府民歌大多叙述直截了当、表情粗豪天真,不讲究句意的承接转折。这首诗各句之间的联结外松内紧,将内在的精密构思与北方民歌质直粗放的情调成功地结合在一起,使七绝从内容和格调上都获得了它处于早期阶段时才有的那种真率自然的魅力,这也是此诗能以较散的句法组成完整的艺术结构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