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参《赴北庭度陇思家》古诗赏析与原文

岑参

西向轮台万余里,也知乡信日应疏。

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

天宝十三载(754)安西四镇节度使封常清入朝,权北庭都护、伊西节度、瀚海军使,表岑参为安西北庭节度判官,于是人二次出塞。此诗即是途中所作。北庭,指北庭节度,驻地在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陇,陇山,在今陕西、甘肃交界处。

诗人离开关中,西去轮台(唐代庭州所辖有轮台县,在今新疆米泉县境内。当时封常清驻兵于此),踏上陇山,道途日远,人迹渐少,信使罕到,从道理上讲,作者“也知乡信日应疏”。然而,人总是有感情的,有时明知家书难到,反而会越发盼望家书!诗人度陇之初,无疑就是这种心态。其实,陇山只能算关内的西大门,漫漫征途,还在前面。以后的日子里作者的心情又会如何?看首句“西向轮台万余里””,这万余里路上,从陇山开始,不是高山峻岭,就是沙漠戈壁。如今才上陇山,已经很少收到家信,那么越往西去,家信必定会越来越少,作者的思乡之情也将会比现在更切!东望故园,西望前路,忧心如结。正当乡思难解之际,猛然听见鹦鹉的叫声。陇山盛产鹦鹉,此鸟又善学人言。于是诗人首先运用联想,把这几种因素联系在一起,紧接着就让想象的翅膀急速张开:“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联想是新奇的,想象是美好的,诗句也很有情趣。可是现实总是残酷的!诗人幻想用根本办不到的方法来排解乡愁,这正好表达了他无可如何的苦闷情怀。而当他“醒悟”了鹦鹉无法催家人寄书的时候,心情必定是十分的沮丧!这些,是我们读此诗时不可不细心品味的弦外之音,言外之意。

这首诗的特点,是抓住了理智与情感之间的尖锐矛盾,按照一般人都可能有的思路平平道来,不故意弄巧,反而构成新奇巧妙的艺术效果。其结果是:虽说“西向轮台万余里,也知乡信日应疏”的道理是天经地义的,人人都知道的;“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是荒诞的,不可能的,但读者宁可置前两句的事理于不顾,而深深被后两句的真情所感染,这就是“艺术荒诞”的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