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红楼梦曲·喜冤家(第五回)》原文、注解、背景介绍、赏析

红楼梦曲·喜冤家(第五回)

【原文】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①。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②。

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③;

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④。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⑤。

【注解】

①此三句意为: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完全忘了他的祖上曾受过贾府的好处。

②欢媾(góu):结为婚姻,此处指淫乱。迎春曾哭诉“孙绍祖一味好色”,“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媾,结合,交合。

③觑(qù):窥视,细看。蒲柳:蒲和柳易生易凋,借喻本性低贱的人。这里是说孙绍祖作践迎春,不把她当作贵族小姐对待。

④作践:糟蹋。下流:下贱的人。

⑤此两句指贾迎春嫁后一年即被虐待而死。

【背景】

这首曲子是写贾迎春的。曲名“喜冤家”,是说虽然婚嫁是喜事,但由于错误的婚配,她与所嫁的丈夫却是冤家对头。

【赏析】

迎春的悲剧是其父贾赦一手造成的。按孙绍祖的说法,是贾赦花了孙家五千两银子,拿迎春抵了债。作者一再用“中山狼”称呼孙绍祖,因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棍。“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这就是他“骄奢淫荡贪欢媾”的注脚。迎春劝两次,他就骂迎春是“酯汁老婆拧出来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完全是一副流氓嘴脸。迎春这位公府千金哪里经过这个?回到家里啼哭诉苦,王夫人也只能说说“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之类既像安慰又像劝导的话。迎春想“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可就这一点可怜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满足。几天后,孙家来人接,她“只得勉强忍情作辞”,回到“狼窟”里去继续忍受折磨。曹雪芹写了八十回的《红楼梦》就在这个地方绝笔,使我们看不到作者怎样写迎春“一载赴黄粱”的惨状了。高鹗续写的“还孽债迎女返真元”的情节,虽然基本体现了原作者的意图,但稍嫌草率。

贾府的二小姐迎春和同为庶出却精明能干的探春相反,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所以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姊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对周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一概不闻不问的态度。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要替她追回,她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事”;事情闹起来了,她不管,却拿一本《太上感应篇》自己去看。抄检大观园时,司棋被逐,迎春虽然感到“数年之情难舍”,掉了眼泪,但司棋求她去说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如此怯懦的人,最终不免悲惨的结局,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实在是有其必然性的。

看起来,迎春像是被“中山狼,无情兽”吃掉的,但其实,吞噬她的是整个封建宗法制度,使她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的一个典型代表。作者通过她的不幸结局,揭露和控诉了这种婚姻制度的罪恶,也是写作该书的动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