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诗|原文|翻译|赏析|鉴赏

杂诗

远送新行客,岁暮乃来归。

入门望爱子,妻妾向人悲。

闻子不可见,日已潜光辉。

“孤坟在西北,常念君来迟。”

褰衣上墟丘,但见蒿与薇。

白骨归黄泉,肌体乘尘飞。

生时不识父,死后知我谁?

孤魂游穷暮,飘飘安所依?

人生图嗣息,尔死我念追。

俛仰内伤心,不觉泪沾衣,

人生自有命,但恨生日希。

一切生物都有延续生命的本能。保护躯体,是延续生命的暂时方式;繁衍后代,是延续生命的根本形态。生物尚且如此,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更不能外。所以,孔子说过: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鲁迅也说: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歌唱生的欲望,喟叹死的悲哀,是古往今来一切艺术作品的永恒主题;也是古往今来一切艺术作品动人心魄的美学力量源泉。不然,往事越千年,死死生生,如果没有这种本能的通感从中维系,后世读者,何来休戚?当然,人之所以为人,除了本能,还有意识,还有理智。倘或正常地生,正常地死,于其亲者,或有所痛,终是正常;倘或生不其年,死于非命,甚至因横来灾祸,使白头人送黑头人,则势必引人悲恸,动人恻忍之心。文学作品,作者若能运用独到的功夫,绘其形象,传其声音,达其心迹,则其感人力量势必长久不衰。

这是孔融的一首悼念儿子早死的悲诗。由于环境艰难,使幼不能养,老无以终,父悼子亡,意味着看到了自身生命繁衍的终止,何等悲哀!加之,作者把当时的情景、感受,巧妙地剪裁取舍,写得声象历历,意切情真,所以倍觉摧人肺腑,勾引出一种人生濒临于绝望境地的楚痛。

本诗从行客归来入手,开头只用了六句,便描绘出一个十分悲惨的人生画面:本来,这该是一个比较幸福的家庭,夫妻厮守,爱子在前,尽管有这样那样困难,总算享受到了天伦乐趣。可是当家的男人却被生计所迫,不得不抛妻别子,作远道“新行”。唯其“道远”,故一别经年,直到岁暮年关,才得归来。 “乃”字暗寓着羁旅中的跋涉和辛苦,然而毕竟是“归来”了,这“乃”字也带出辛苦中的幸运。终年在外,久别还家,为人父者,入门第一件事自然要看看那天真活泼的儿子。一“入”一“望”,见其情态之迫; “子”字之前冠以“爱”字形容,见其情感之深。字里行间,还流露出艰难中的一点慰藉和希望。可是,下文陡然一转, “妻妾向人悲”!一切希望、慰藉全然破灭了,情绪一落千丈。作者没有正面写出妻妾向自己哭诉儿子死去的信息,只是客观地叙述妻妾向旁人哭泣的景象,似乎作者要把心中极度悲痛故意撇开。这样着笔,一者,可以表现出妻妾深深理解丈夫的痛苦,不愿给丈夫再添压力;二者,作者似乎不愿把这个刺痛心肝的字样——儿死,一下子就点出来。于是,便布置了一个小小的感情过渡:先客观地描述妻妾表现,再主观地描述自己的幻觉——“日已潜光辉”。这种描述,虽不是直接抒情,却具有更深、更广的感情容量。因为,很明显,阳光实际上并没有突然“潜”去,只是借此把内心的沉痛抛出罢了。这样行文,正所谓“欲盖弥彰”,其感染力便愈见强烈。由开头至此,仅仅六句,文字朴实,语近白描,但其感情却起伏迭宕,百转千回。

以上就“所见”的角度行文,接着便从“所闻”方面着笔。此时此刻,归客“所闻”极多,从何写起?作者只选择了“孤坟在西北,常念君来迟”两句。这两句话十分符合妻妾的身份。说得极为委婉、凄怆。不说“新坟”而说“孤坟”,不仅说出了死者的孤凄寂寞,亦表达了生者的辛酸牵挂。不说“常怨”而说“常念”,既惋惜丈夫远去而致事态仓猝,又体贴丈夫处境艰难乃至无能为力。特别这个“迟”字,更有十足分量和深沉的意味:来迟了,已铸成了不可挽回的遗憾;但迟迟不归,又岂是为父、为夫者所甘愿的呢?这里有无限难言的隐痛。这种无限低回的语调,传出了怨而不能怨,哀而不敢伤的深沉款曲。设想丈夫听到此种语言,岂不心肝都被撕碎了么?然而,撕碎丈夫的心肝原不是妻妾的用意。个中滋味,仅仅一个“迟”字,就耐人咀嚼。其实,这些话全都是作者自己写出来的,妻妾的心情就是自己的心情,不过是借妻妾的杯酒去浇自家的块垒罢了。作者曲折回环的沉痛在字里行间暗流,把悲哀的质度推向更深更广。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也写过类似的情景:“入门闻号咷,幼子饥已卒。吾能舍一哀,巷里犹呜咽。”号咷、呜咽固然是悲恸的表现,但直接说出来,则未必最动人心。故清人沈德潜比较两之后,觉得孔融此诗“更深可哀”(《古诗源》),这是很有道理的。

所见、所闻,只说到偏于客观事实方面,还没涉及归客的主观反应。要深化主题,创造出撼人心魄的艺术力量,还要进一步开掘。本诗后半部正是从归客的所为与所感方面,把因儿子早死所引起的种种悲剧人生的况味逐一展开。

上文写到妻妾哭诉,念君来迟,迟既迟了,何以弥补? “褰衣上墟丘”,这是归客当时可以做出的最有弥补意义的行为。他迫不及待地要看看儿子的坟茔,也许他幻想在那里可以看到儿子的音容笑貌,可以重温一下父子天伦之情,可以给儿子,给自己带来点什么安慰……然而,这一切都是完全不可能的,他上墟丘,包括上墟丘时的各种设想,不过是一种类乎本能近于潜意识的举动。他到了儿子坟前,终于被眼前的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凉景象惊醒了,于是他从感情的震动转向理智的沉思,对儿子的处境,对做父亲的责任,乃至对整个人生的意义都进行了一番思索。表面上是冷静多了,实际上是更为沉重的整体性的心灵震动。深沉、博大的父爱情怀也因之显示出来。这里,作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揭出这种沉重的心灵震动:他清醒地意识到儿子的白骨已化为黄土,肌体也已腐入尘埃,不仅父子间永远不能相会,而且,父亲的一切希望和寄托也完全毁灭了。这是人生的一项绝顶的悲哀。此其一;翻思自己的责任,更有难言的隐痛:生儿之时,父已远行,父亲归来,儿已死去;父亲来到坟前,即使儿子有知,也未必相识,又是何等凄恻。此其二;其三,再往儿子方面设想, 未及成人,已经逝去,孤苦聘伶,游荡于荒丘暮野,无依无靠,多么可怜!其四,转思人生在世的本能,都希望繁种衍息,如今,儿子都死在父亲的前头,乖离颠倒,让白头人去送黑头人,多么沉痛,最后作者以“人生自有命”强自开怀,似乎要勉强荡开一笔,以求取麻木中的歇息。但刚一转念,又马上想到自己风烛残年,时日无多了。这样,眼前的具体的悲痛便导向未来的整体的哀伤了。这些错综复杂的思绪,一层逼入一层,把这位归客的悲伤心境写到极限。然而,在感情的国度里,爱与悲喜,尽管质素不同,但彼此相连。喜因获爱而生,悲因失爱而至。诗中把儿死之痛写到了极限,那么爱子之情便从另个角度也最大限度地显示出来了。

这是一篇悲诗,也是一篇爱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