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头水|原文|翻译|赏析|鉴赏

陇头水

从军戍陇头,陇水带沙流。

时观胡骑饮,常为汉国羞。

衅妻成两剑,杀子祀双钩。

顿取楼兰颈,就解郅支裘。

勿令如李广,功多遂不酬。

在汉乐府中,有一种常用于军中,以鼓、角等乐器伴奏的歌曲,即《横吹曲》。这些歌曲多昂扬悲壮之声,内容也多是反映边塞生活、悲离之情等等。《陇头水》即《横吹曲》之一。陇头,亦称陇山、陇坻,在今甘肃天水至陕西陇县一带,为陕甘要隘,从汉至魏晋南北朝,这里一直是抵御外敌侵略的军事要地。这首《陇头水》的作者刘孝威,是南朝梁人,著名诗人刘孝绰的六弟。至于作为南梁诗人的刘孝威是否确曾有过“从军戍陇头”的经历,今已无从查考。因此,对此诗我们可以理解为,诗人是在通过塑造一位戍边军人的形象,抒发一种悲壮昂扬的豪放之气和壮烈之情。

该诗前四句先是点题,继写戍边所见。 “从军戍陇头”,说明了诗中主人公来陇上的原因:这位主人公是为戍边而随军来到这西北边陲的,他既不是往来丝绸之路,为利奔波的商人,也不是歆羡大漠风情,前去访古探胜的游客,而是一位堂堂正正的军人。陇水冲挟着泥沙滚滚流去,时而可以看到隔岸胡兵毫无顾忌地牵着战马在河边饮水, 面对这种挑衅,他禁不住要为大汉帝国时时受到外敌威胁而感到羞愧。可以想见,这位主人公作为一位军人,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是多么的重大。

接下来四句转为叙志抒怀。诗写置身边关的主人公面对隔岸敌兵,立刻想到了古代传说中的衅妻铸剑和杀子制钩的两个英雄故事。据《吴越春秋》所载:吴王阖闾令干将铸宝剑,三年未成。他妻子莫邪说:“神物之化,须人而成。”于是,夫妻两人就用自已的头发、指甲投入冶炼炉中,终于炼成干将、莫邪雄雌两支宝剑。《吴越春秋》又载:吴王阖闾下令,有能制出好钩者,赏以百金。有人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用血涂钩,制成两把好钩。这种发指可断、儿血可流,不报国仇、不雪国耻誓不休的大无畏卫国精神,深深地感动和鼓舞着面对敌寇的戍边军人,誓为坚守边陲,巩固国防而效命,牺牲自己,在所不惜。

英勇的戍边军人,既立下誓言,就厉兵秣马,准备战斗,一定要驾长车,去平定威胁大汉帝国安全的西域叛乱,立刻割下楼兰王的首级,剥掉郅支王的貂裘,使祖国江山一统,万民安居乐业, 立功边陲。楼兰,是古代西域一国名。《汉书·傅介子传》记: “平乐监傅介子持节斩楼兰王”,诗人在这里以楼兰代指胡兵首领。郅支,是匈奴单于呼屠吾斯的名号,汉元帝建昭三年为汉将陈汤攻杀,诗人在这里亦用之代指胡兵首领。对这些一再犯我边疆,作恶多端的叛乱者,诗中主人公有不共戴天之恨,诗中用一个“顿取”、一个“就解”,准确形象地表达了他那复仇心切的衷情和誓夺全胜的信心。

诗的最后两句写到了汉代名将李广。李广是一位骁勇的战将,一生曾与匈奴作战大小70余次。他驰骋转战于祖国大西北, 历尽艰辛,屡建战功,然而由于最高统治者的不信任,最终却自刭而死。这位功绩赫赫的战将,壮志最终未得实现,这不能不说也是一个历史的悲剧。因此,诗人希望自己诗中的主人公不要象李广那样壮志未酬身先死,要争取看到最后的胜利。这既是热心的鼓励,也是深切的呼吁。如此结尾,不仅加重了全诗的悲壮气氛,而且给读者留下了深思回味的余地。

和大多数横吹曲作品一样,这首《陇头水》也是以悲壮见长的。诗中连用干将莫邪、杀子制钩、傅介子、陈汤、李广等故事,使这首小诗言简意赅,既具体形象,又含蓄深邃,悲壮气氛更加浓厚。这是小诗之所以富有催人愤发的艺术魅力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