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史诗|原文|翻译|赏析|鉴赏

咏史诗

(其一)

误哉秦穆公,身没从三良。

忠臣不违命,随躯就死亡。

低头窥圹户,仰视日月光。

谁谓此可处,恩义不可忘。

路人为流涕,黄鸟鸣高桑。

这首诗所咏为周襄王三十一年即鲁文公六年夏季的事。《左传》记道: “秦伯任好卒,以子东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 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史记·秦本纪》集解引汉儒应劭的注: “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 ‘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鍼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秦人哀悼三良的诗即《诗经·秦风》中的《黄鸟》。诗中痛惜三良的杀身从君,并描述其殉葬的情景道: “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春秋时秦国的文化比中原各国落后,被东方各国鄙称为“西戎之国”,所以还保留着人殉这一野蛮风俗。秦穆公以三良殉葬的残暴愚昧行径遭到了史家左丘明、司马迁和文学家子夏、毛苌等人的批判,前引《左传》中“君子”的评论基本上代表了他们的见解。但是三良杀身从君的行为却是被后人称赞的。董仲舒发挥先儒的思想,提出了“亘古不变”的“三纲五常”,三纲的第一条即“君为臣纲”,要求臣子为君主尽忠竭力,必要时不惜牺牲生命。三良的行为恰恰就体现了这种封建道德。因而人们在评论这件史事时就有了一个矛盾,既要谴责秦穆公的暴行,又要赞美三良表现出的忠义。阮瑀处于汉末动乱之世,礼崩乐坏,看起来似乎封建的纲常伦理都被废弃,但实际上,要维护封建秩序,不借助于封建的纲常伦理是不可能的。曹操虽然以法治军治国,但他的最终愿望还是使封建社会回到正轨上,实现儒家理想中的清平之治。所以阮瑀尽管生于汉末的混乱年代,思想仍然是儒家的正统思想,他对秦穆公杀三良一事的态度和汉儒是基本一致的,即在谴责秦穆公的同时赞扬三良的忠义。他的这首诗就是通过忠义与生命的矛盾而赞美三良,与他同时的曹植、王粲都有咏三良的,其思想主题与这首诗基本一致。阮瑀在诗的一开端就对秦穆公作了批判: “误哉秦穆公,身没从三良。”接着就赞美三良, “忠臣不违命,随躯就死亡”, 作为忠臣,不应违背君主的命令,既然已许诺了“死共此哀”,自然要与他一同去死, “就”是“走向”、 “接近”的意思。但是死终究是一件大可悲的事,人在临死时不能不感到恐惧,于是诗人展示出了这首诗的中心矛盾,即应当为君主尽忠捐躯,还是应当珍惜生命。 “低头窥圹户,仰视日月光”,三良面临着重要决择,一边是黑暗恐怖的墓穴,另一边是日月的光辉即美好的生活。要尽忠就必须死,而要顾惜生命就必然辜负君主的恩义。这一对强烈的矛盾通过这两句诗被十分醒目地突出了。《诗经·秦风·黄鸟》主要突出三良临穴时的恐惧,而阮瑀的诗所突出的则是摆在三良面前的忠义与生命的矛盾冲突。最后他们选择了死亡即忠义, “谁谓此可处,恩义不可忘”, “此”指的是墓穴,代指死亡, “谁谓此可处”这个问句实际上表示否定的意思,即任何人都说死是应当避开的。但是君主的恩义不可辜负,所以三良毅然地死了。他们的忠义行为感动了路人,使路人为之落泪,黄鸟也在高高的桑树上为他们悲鸣。 “黄鸟鸣高桑”一句化用《诗经·秦风·黄鸟》第二章“交交黄鸟,止于桑”之语,既是借景抒情,又切合典故。全诗语言十分朴素,所表达的感情却很充沛,作者将《诗经》“临其穴,惴惴其栗”的直接的心理描写改为“低头窥圹户,仰视日月光”这一俯一仰两个动作,用具体的行动来表现心理,这是汉魏民歌和文人诗常用的方法,这样就使三良临死时对死的恐惧和对生的留恋表现得更为强烈,从而更强化了全诗赞美三良之忠义,批判殉葬之残忍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