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无渡河|原文|翻译|赏析|鉴赏

公无渡河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

堕河而死,当奈公何!

这首在《乐府诗集》中编入“相和歌辞”。箜篌,又名空侯、坎侯,出自西域。其体曲而长,二十三弦,抱于怀中,两手齐奏。也有人说用木拨弹。崔豹《古今注》云: “《箜篌引》者,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发狂夫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鼓之,作《公无渡河》之曲,声甚凄怆。曲终,亦渡河而死。子高还,以其声语妻丽玉,丽玉伤之,乃作《箜篌引》而写其声,名曰《箜篌引》。”“引”是歌的意思。

诗中的“公”犹言“翁”,是对老年男子的尊称。 “无”,通“毋”,别,不要的意思,禁止之辞。全诗大意是说:您先生不要渡河,可您先生竟然渡河,堕入河中淹死,我把您先生怎么办!全诗四句,一气呵成,每句一顿,每顿愈深,叙述出悲惨事件的完整过程,抒发诗人惋惜、悲痛、悔恨之情,真切而深刻。

叙述方式上用的是第二人称:每句都有“公”字。 (第三句“堕河而死”主辞是“公”。)这是面对逝者倾诉亲人悲泣与哀悼的表达方式。

全诗又以“河”为韵,前三句都有“河”字,这是诗中主人公遇难之所在,亦是诗人目击心伤之所在。全诗以“公”字与“河”字连锁全篇,体现了诗人全部思绪倾注萦系于此,造成回环往复、缠绵凄恻、沉痛莫名的艺术效果。结句含不尽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