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明文·张溥·五人墓碑记》鉴赏

古文观止·明文·张溥·五人墓碑记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 “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 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翦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 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注〕① 蓼(liǎo 潦)洲周公: 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明万历进士,曾任福州推官、吏部员外郎。因反对宦官魏忠贤专权,辞官归里。后被捕下狱,死于狱中。② 当道: 当权者。③ 魏阉废祠: 已废的苏州魏忠贤生祠。魏忠贤为太监,故贬称魏阉。④ 皦(jiǎo 搅)皦: 明亮,这里指显耀。⑤ 吾社: 指复社。张溥等组织复社,是因为“世教衰,此其复起”,故“名社曰复”。他们以继承东林党为号召,其宗旨是“兴复古学,务为有用”。⑥ 缇骑(tí jì 提季): 本为汉代京城中逮捕人犯的人马,这里指明代锦衣卫,当时为魏忠贤所掌握。⑦ 抶(chì 斥): 鞭打。⑧ 大中丞: 原为御史台官职,这里指巡抚。⑨ 溷(hùn 混): 厕所。藩: 篱笆。⑩ 脰(dòu 豆): 颈,这里指头。⑪ 圣人之出: 指明思宗朱由检即位。投缳(huán 还): 上吊。明思宗即位后,贬魏忠贤去凤阳看守皇陵,后又下令将他捉回,魏行至河北阜城,闻讯畏罪自缢而死。⑫ 翦发: 削发为僧。杜门: 闭门不出。⑬ 暴(pù 铺): 显露。



鲁迅曾说: “明末的小品虽然比较的颓放,却并非全是吟风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张溥的《五人墓碑记》,就是明末小品文中有讽刺,有攻击,有歌颂,有战斗锋芒和艺术魅力的优秀作品之一。

这篇文章反映苏州市民的反阉党斗争,体现了“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思想,发人深省。

作品所体现的这个主题思想,本身就包含着许多对比的因素: “死”与“生”,当然是对比;有“大”就有“小”,有“重”就有“轻”,有“匹夫”就有“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以至“高爵显位”,这里都有强烈的对比。

为“五人墓”作“碑记”,当然要写出“五人”是怎样的人。这可以有各种写法。按照“墓志”文的格局,一上来就得叙述他们的姓名、籍贯、世系、行事等等;但张溥却另辟蹊径,只用“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一句话,对“五人”作了判断性的说明。用“者”提顿,用“也”煞句,“者”、“也”照应,这是古汉语中判断句的典型结构。以一个判断句开头,就“五人”为什么而死作出判断,说明“五人”不是为了别的什么而死的,而是当周顺昌“被逮”的时候“激于义而死”的,这里已包含着对“五人”的颂扬。按照作者在篇末点明的主题思想的逻辑,“激于义而死”,“死”的意义就“大”;如此而死,虽“匹夫”也“有重于社稷”。那么与此相对照,那些“不义而生”、“不义而死”的,又怎么样呢?对于这些,作者暂时还没有发议论,然而讽刺的锋芒,也已经从对“五人”的颂扬中露出来了。

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读者满以为该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了;但作者却按下不表,由“死”写“葬”,由“葬”写“立石”,给读者留下悬念。

写“葬”,写“立石”,用的是叙述句,但并非单纯叙事,而是寓褒于叙。不是由不肖之徒,而是由“贤士大夫”们“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这不是对“五人”的褒扬吗?所以紧接着,即用“呜呼,亦盛矣哉”这个充满激情的赞颂句收束上文,反跌下文,完成了第一段。

有褒必有贬。第一段虽然只是从正面褒“五人”,但其中已暗含了许多与“五人”相对比的因素,为下文的层层对比留下了伏笔。

第二段,就“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与“五人”的死而立碑“以旌其所为”相对比,实际上已揭示出“疾病而死”与“激于义而死”的不同意义。但作者却引而不发,暂时不作这样的结论,而用“何也”一问,使本来已经波澜起伏的文势涌现出轩然大波。

如前所说,在一开头点出“五人”“激于义而死”之后,原可以就势写怎样“激于义而死”。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写“墓而葬”,写立碑“以旌其所为”,写在“五人”死后的“十有一月”中无数“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死于疾病,从而在两相对比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尖锐问题: 凡人皆有死,但一则受到贤者的旌表,死而不朽,一则与草木同腐,“湮没不足道”,这是什么原因呢?在这尖锐的一问使文势振起之后,才作为对这一问的回答,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文情何等曲折,文势何等跌宕!然而这一切,都是为更有力地歌颂“五人”之死蓄势。对“五人”的歌颂越有力,对其对立面的暴露、批判也就越深刻,对表现“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也就越有利。

写“五人”之死用了两段文字,但与《明季北略》中的写法很不相同。后者着重叙事,写出了从三月十五日到十八日市民暴动的全过程,极有史料价值。前者叙事中有说明,有描写,而且处处与前面的文字相照应,其目的不在于叙述市民暴动的全过程,而在于通过写“五人”为什么而死,来表扬他们的正义行动。

和全文开头处的“当蓼洲周公之被逮”相照应,这一段从“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写起。“周公之被逮”,与“五人”之死又有什么关系呢?作者在追述了“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的情景之后,告诉读者: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这就是说: 当时以大中丞的官衔做江苏巡抚的毛一鹭是魏忠贤的爪牙,“吴之民”本来就痛恨他;而“周公之被逮”,又正是这个阉党爪牙指使的,所以“吴之民”就更加痛恨他。寥寥数语,表明“周公”与阉党形同冰炭,互不相容;那么两相对比,“周公”是怎样一个人,也就不言而喻了。既然“吴之民”痛恨阉党而同情受阉党迫害的“周公”,那么因阉党逮捕“周公”而激起的这场“民变”的正义性,也就不容歪曲了。正面写市民暴动只有四个字: “噪而相逐”。但由于明确地写出“逐”的对象是“魏之私人”,因而虽然只用了四个字,却已经把反阉党斗争的伟大意义表现出来了。

“吴之民”与“五人”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不单写“五人”,而写包括“五人”在内的“吴之民”“噪而相逐”,这就十分有力地表现出民心所向,正义所在,从而十分有力地反衬出阉党以“吴民之乱”的罪名“按诛五人”的卑鄙无耻,倒行逆施。

在前面,只提“五人”,连“五人”的姓名也没有说。直等到写了“五人”被阉党作为“吴民之乱”的首领被杀害的时候,才一一列举他们的姓名,大书而特书,并用“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一句,与首段的“墓而葬”拍合。其表扬之意,溢于言外。

这还不够,接着又用一小段文字描写了“五人”受刑之时“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的英雄气概和“贤士大夫”买其头颅而函之的义举,然后又回顾首段的“墓而葬”,解释说: “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很明显,这里既歌颂了“五人”,又肯定了“贤士大夫”。而对于“贤士大夫”的肯定,也正是对“五人”的歌颂。

三、四两段写“五人”怎样“激于义而死”,五、六两段则着重写“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积极而巨大的社会影响。

第五段是这样开头的: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这里有几点值得注意: 阉党把“乱”的罪名加于“吴民”,作者针锋相对,把“乱”的罪名还给阉党,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此其一。“大阉”不过是皇帝的家奴,凭什么能“乱”朝廷、“乱”天下?这固然由于皇帝的宠信,但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缙绅”的助纣为虐。所谓“缙绅”,指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僚。在当时,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僚遍布全国,其总数何止成千上万。作者却以十分感慨的语气指出: “四海之大”,能够在“大阉之乱”中不改其志即不趋炎附势的,并没有几个人!只要翻一下《明史》,就知道这并非夸张。然而这样说,是要得罪成千上万的“缙绅”的。作者不怕树敌,敢于揭露真相,表现了卓越的胆识。此其二。

在“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这个句子中,“而”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表示一种特殊的转折关系。全句的意思是: 作为读书明理的“缙绅”,本来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但在“大阉之乱”中,普天下的无数“缙绅”能不改变高洁的志操的,却竟然没有几个人,岂不令人愤慨!以“嗟乎”开头,以“能有几人欤”煞尾,表现了作者压抑不住的愤慨之情。

“缙绅”如此,那么“匹夫”怎样呢?于是用“而”字一转,转而歌颂“五人”,阐发“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缙绅”都是“读诗书”、“明大义”的,却依附阉党,危害国家,“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作者从地主阶级立场出发,认为素闻诗书之训的“缙绅”应该比“素不闻诗书之训”的“匹夫”高明,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而发出了“亦曷故哉”的疑问。这个疑问,他不可能作出正确的回答。但他敢于承认这个事实,仍然是值得称道的。他不但承认这个事实,而且以“缙绅”助纣为虐、祸国殃民为反衬,揭示了以“五人”为首的市民暴动在打击阉党的嚣张气焰、使之终归覆灭这一方面所起的伟大作用。张溥写道: “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吴之民”的“发愤一击”和“五人之力”,他是看出了而且高度评价了人民群众的力量的。

第六段也用对比手法,但以“由是观之”领头,表明它与第五段不是机械的并列关系,而是由此及彼、层层深入的关系。“是”是一个指代词,指代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从第五段所论述的事实看来,仗义而死与苟且偷生,其社会意义判若霄壤。作者以饱含讽刺的笔墨,揭露了“今之高爵显位”为了苟全性命而表现出来的种种“辱人贱行”,提出了一个问题: 这种种“辱人贱行”和“五人之死”相比,“轻重固何如哉”?苟且偷生,轻若鸿毛;仗义而死,重于泰山。这自然是作者希望得到的回答。

在作了如上对比之后,作者又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五人”之死所产生的另一种社会效果。从正面说,由于“五人”“发愤一击”,“蹈死不顾”而挫败了浊乱天下的邪恶势力,因而“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从反面说,假使“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应该指出: 这不仅是就“五人”死后所得的光荣方面说的,而且是就“五人”之死在“四方之士”、“豪杰之流”的精神上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方面说的。“四方之士”“过而拜且泣”,“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不正表现了对“五人”同情、仰慕乃至向他们学习的崇高感情吗?而号召人们向“五人”学习,继续跟阉党余孽作斗争,正是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所以接下去就明白地告诉读者: “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这篇文章题为《五人墓碑记》,歌颂“五人”当然是它的主要内容。但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要孤立地歌颂“五人”,就很难着笔。张溥在这篇文章中,与“五人”相对比,不仅指斥了阉党,还暴露批判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和“缙绅”、“高爵显位”等等;与“五人”相映衬,不仅赞美了周顺昌,还肯定了“郡之贤士大夫”。正是由于有了这一系列的对比和映衬,才充实了歌颂“五人”的思想内容,加强了歌颂“五人”的艺术力量。

在文章的前一部分,提到“贤士大夫”的共有两处: 一处是“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逆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另一处是“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从行文的需要看,在这两处列出“贤士大夫”的姓名,显然不太适宜。但这些“贤士大夫”不仅在对待“五人”的态度上值得称道,而且和写这篇文章也直接相关。没有这些“贤士大夫”买“五人之脰”,为之修墓,为之立碑,哪有可能写这篇《五人墓碑记》呢?所以在文章的结尾,又用特笔补出了“贤士大夫”的姓名。而用特笔补出,既避免了前半篇行文的累赘和重点的分散,又加重了表扬的分量。

古人慎重其事地介绍某一重要人物,往往是连姓、名、字、官衔(或籍贯)一起说出的,其排列的顺序通常是: 官衔(或籍贯)、字、姓、名(也有先姓、后名、后字的)。张溥在文章结尾列举三位“贤士大夫”“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其排列顺序就是这样的,只不过称“公”而不称名,更表示了对他们的敬意。这三个人,都是当时江苏著名的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吴公”名默,字因之,万历时曾做太仆少卿(即“冏卿”),后来回故乡吴江闲居,是阉党的反对派。杨素蕴《过虎丘奠五人墓作》一诗里有“粤(这里是句首语气词)有吴太史(默——原注),题碑表芳踪”的句子;张溥所说的“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的,看来就是吴默。“文公”名震孟,字文起,长洲人,著名书画家文徵明的曾孙,天启壬戌第一人及第(即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因议论朝政“贬秩调外,斥为民”,著有《药圃诗稿》。“姚公”名希孟,字孟长,万历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明代称翰林为“太史”,文震孟和姚希孟都是翰林,故总贯以“太史”的称呼。这两个人,都是反阉党的。阉党官僚崔呈秀编《天鉴录》献魏忠贤,指杨涟、左光斗等近三十人为“东林党”,企图一网打尽;文震孟和姚希孟,就都被列入这个《天鉴录》。

这篇文章夹叙夹议,层层对比,步步深入,前后照应,反复唱叹,熔叙事、议论、描写、抒情于一炉。在结构上,先以洗练的笔墨叙述了“五人”死后贤士大夫为他们修墓、立碑的盛况,接着与此相对照,写了“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的“死而湮没不足道”,从而提出了一个问题: “独五人之皦皦,何也?”这一问,是贯串全篇的主线。它承上而来,又领起以下各段。三、四两段树立“五人”大义凛然、威武不屈的形象,固然是对这一问的回答;五、六两段揭示“五人”之死所发生的社会影响,也是对这一问的回答。正因为以一线贯全篇,所以文笔既活泼、结构又谨严。而作者之所以要用这样的一问作为贯串全篇的主线,又是从有利于表现他确定的主题出发的。回答了“五人”为什么那样“皦皦”的问题,不就自然而然地阐明了“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的主题吗?

在文学作品中把市民暴动作为打击黑暗势力的正面力量加以反映,把市民暴动的首领作为英雄人物加以赞扬,张溥的《五人墓碑记》具有首创意义。此后,特别在明末清初这一段时间里,同样以苏州市民反阉党斗争为题材,歌颂颜佩韦等五位英雄人物的文艺作品,如李玉的传奇《清忠谱》,朱隗的七古《魏忠贤祠废,其旁为五人墓歌》、杨素蕴的五古《过虎丘奠五人墓作》等等,相继出现,在文学史上增添了新的光彩,很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