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梅花岭记
全祖望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1),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2),集诸将而语之曰: “吾誓与城为殉(3)! 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4)?”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5)。忠烈喜曰: “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6)。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7)。”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8),诸将果争前抱持之(9)。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10),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11)。忠烈乃瞠目曰(12):“我史阁部也(13)。”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14),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
初,忠烈遗言: “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15),皆托忠烈之名(16),仿佛陈涉之称项燕(17)。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18),执至白下(19)。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20),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邪(21),抑未死邪(22)? ”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邪,抑未死邪? ”承畴大恚(23),急呼麾下驱出斩之(24)。
呜呼! 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25),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蜕(26),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27),其气浩然(28),长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29)!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30),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 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
〔注释〕(1)顺治: 清世祖的年号。乙酉: 公元1645年。(2)督相史忠烈公: 史可法以宰相身分督师,故称督相。史可法殉节后谥号忠烈。(3)殉: 牺牲。(4)仓皇: 慌张匆忙。临期: 到城破时。节: 节操。大节:指以身殉国。(5)副将军: 副总兵官。史德威: 山西平阳人。(6)后:后代。(7)谱: 家谱,这里作动词用,“列入谱中”。(8)自裁:自杀。(9)抱持: 抱住使他不得自杀。(10)大兵: 指清兵。(11)副使: 按察副使。马鸣騄:陕西省褒城县人。太守: 汉代官名,此处借以代知府。任民育: 字时泽,山东省济宁人,当时任扬州知府。都督: 武官名。刘肇基:字鼎维,辽东人。(12)瞠(chēng)目: 瞪着眼看。(13)史阁部: 明朝称大学士为入阁。史可法是大学士兼管兵部,所以称为“史阁部”。(14)和硕豫亲王: 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五子,名多铎。和硕: 满洲语,意思是“旗” (八旗) “部落”。清代亲王、公主都冠以“和硕”二字。(15)英、霍山师大起: 英山和霍山(当时安徽省的两个县)一带大起义兵。(16)托: 假托。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义士冯弘图、侯应龙、张图容、杨国士起兵于霍山。弘图倡言史可法实未死,众信之,集兵数千,攻莫山、霍山、六安,皆下之。”(17)陈涉之称项燕:陈涉起义时假借项燕的名义。项燕世代作楚国的大将,在楚国有极高的威望,事见《史记·陈涉世家》。(18)吴中:旧苏州府属的通称,就是现在江苏省苏州市一带。孙兆奎: 字君昌,吴江举人。吴江被清兵攻下后,他与吴昜率兵起义抗清,号孙吴军,后兵败被俘。(19)白下: 江宁(南京)旧有白下城,所以别名 “白下”。(20)洪承畴: 字亨九,福建南安(今福建省南安县)人。崇祯十二年以经略的名义总督蓟辽军务。他与清军战于松山,兵败被俘降清,任七省经略,时驻江宁。有旧:有老交情。(21)审知: 确凿地知道。(22)抑: 还是,可是。(23)恚(huì):恨,怨。(24)麾(huī)下: 部下。麾: 军旗。(25)颜太师: 唐颜真卿,官太子太师,招降叛将时被害。以兵解: 因被杀而成仙。兵: 兵器。解: 解脱躯壳而成仙。(26)文少保: 指文天祥。大光明法: 指佛法。蝉蜕: 象蝉脱壳一样遗下躯壳。(27)圣贤家法: 圣贤人传统的道德准则。(28)浩然: 正大光明。(29)出世入世: 都是佛家语。出世是脱离俗世,入世是生于世上。(30)即如: 就象,就说。
〔鉴赏〕全祖望的《梅花岭记》以悲壮天地的笔墨刻画了明末史可法为民族尽节、抗击清兵、视死如归的崇高形象。
文章一开始写,“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江都临近史可法督师所在地扬州,“围急”则用简括二字,勾画了当时强敌压境的严峻、险恶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把史可法推到舞台的前列,“知势不可为”,明知形势无法逆转,于是“集诸将而语之”,“吾誓与城为殉”,一个“誓”字充分表达了史可法与扬州城共存亡的坚强决心。然而身为督师的史可法又深知,在混乱的“仓皇”中有可能“落于敌人之手以死”。为着防止这一势态的发生,史可法要求部将“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这就进一步深化了他殉节的决心、精神,而他誓不愿落于敌手以死,又显示出他临难的特有气概。当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时,史可法大喜过望,并以同姓立后,收为义子。这一小节是史可法尽节前的描述,写他对后事的部署、安排,一切都围绕表现史可法临难不苟的崇高精神来展开: “集诸将”是为此,嘱后事是为此,以致于他在史德威“慨然任之”后的“喜”的神情都为此。从事件的发展上看,这是“城陷”的前奏曲; 从人物的刻画上看,这是对史可法崇高的民族气节的点示,为“城陷”后史可法的具体行动作了思想、精神的有力铺垫。
接着的一段是对史可法具体的英雄行为的直接描述。“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陷”和“拔”两词紧相联结,体现了他和扬州城共存亡的英勇行动,也是他“誓与城为殉”的誓言的具体体现。这时,“诸将果争前抱持之”,使史可法不得自裁,这是诸将对史可法的爱戴的表示。这时,文章中出现了一个极为悲壮、感人的场面: “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这里的“大呼”回应了前面的“临期成此大节”一语,而“德威流涕,不能执刃”,出现了和前面“慨然任之”的相反情态。而恰恰在这相反的情态对衬中,体现了史可法的忠烈之气,使文章出现悲壮的浓重氛围。当史可法为诸将“所拥而行”,到达小东门,面对着如林的大军,史可法“乃瞠目曰: ‘我史阁部也。’”“瞠目”显其神态,直报其名,见其临危不惧,浩然之气,上冲斗牛。接着是写史可法就义情景,“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史可法被俘后,面对着的是新的情势,清兵以礼诱降。而史可法又不为利诱所动,“大骂而死”,是对史可法视死如归的忠烈气概和英勇形象的描述所施的最后的也是最浓的笔墨。接着的“初,忠烈遗言: ‘我死,当葬梅花岭上。’ 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交代了史公梅花岭上衣冠冢的由来,点明了题旨“梅花岭记”。作者记事先从史公殉节情形写起,逐渐过渡到本题,从人物的言、行渐次写来,注重于刻画人物形象,在构思上也是颇费运筹的。
本来,文章至此可告结束,但作者却有意深入一笔。写民间传说“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这一传说寄托着人民的美好愿望。由“忠烈未死”的传言派生出两个片段。一是“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这就显示出史可法的英名在抗清潮流中巨大的影响和号召力。另一个片段是写孙兆奎“起兵不克”被俘至南京时和民族罪人洪承畴的绝妙的斗争。洪承畴问孙兆奎,史可法“果死邪,抑未死邪?”孙兆奎回答说: “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邪,抑未死邪?”回答得绝妙至极! 给洪承畴不啻是当面一记耳光,使其“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然后,作者以“呜呼”一词,引领起议论、抒情。他以历史上的英雄传言: “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蜕,实未尝死”,展开议论。他认为“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忠义精神不朽,弥合天地,因而“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基于此,他认为“神仙之说,所谓 ‘为蛇画足’”。接着,他抒发了登上梅花岭的感情: “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文章结束在哀惋不尽的悼念之情中。
这篇散文融写人、叙事、议论、抒情于一体。登梅花岭,最后述之; 史公葬梅花岭,于绘人后述之,经营谋篇颇有匠心。史公殉节经过以“城陷”划为两大部分,前为忠烈之概的揭示,铺垫了扬州城上忠烈之行的思想、精神基础。就义情景、骂敌胜概,惊天地而泣鬼神,史公形象塑造既已收毫,文章波涌的浪头业已推上高潮,却以史公未死的传说散成涟漪余波。英、霍山师起义云涌,孙兆奎痛诟洪承畴,成为余波中的两股浪头,意在说明史公身虽殁而精神永驻,益见史公精神影响巨大。对于前二段史可法殉节的直接描写来说,这一段是间接描写,间接描写是直接描写的延伸和补充,丰富了直接描写的内容,益发显示出史可法爱国精神的崇高、深远。作者叙事既毕,自然转入议论,议论承接“忠烈未死”的传言而来,因而过渡至为顺畅,衔接亦很紧密。议论中把忠义说成是“圣贤家法”颇有不当之处; 而论其浩然之气,“长留天地之间”又颇为精辟。作者在议论中又有抒情,作者的抒情充沛饱满,至真至切。文章中叙事、写人、抒情、议论,或直接描写,或间接描写,均不脱史可法这个中心,均以史可法崇高的民族气节作为红线贯穿始终。这在描述明末民族英雄的散文中是独具一格的。
这篇散文在描写人物形象上也是很有成就的。清兵如急风暴雨席卷南下,兵临维扬,形势何等危急,但作者只用一句“江都围急”,对形势概括殆尽。至于守城中的具体准备,作者一概不写,只写史公“临期成此大节”的后事安排,所以如此简略用笔,旨在突出全篇最主要的内容,表现史公的爱国主义精神。同样,与清兵交战的经过也一概不写,只用“城陷”二字交代,逼入“忠烈拔刀自裁”的描述。作者所要全力突出的是史公的民族气节,而非英勇作战的情景,因而该略处决然略去。反之,在突出和体现史公民族气节时则施重彩浓墨。召集诸将、拔刀自裁、大呼德威、瞠目大喊、大骂而死,录其言亦录其行,写得壮怀激烈,感天动地。特别是“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似有情感的浪花飞溅在字里行间,令人泫然泪下。而临敌“大骂而死”的“骂”了什么,“死”又怎样就义,作者仅一笔带过,于详写中亦有略述,但史公的崇高形象矗立在纸上,其爱国精神溅发于纸外。这就充分体现了作者善于调用素材,运用最有表现力的描述语言刻画形象的艺术功力。值得注意的是对史公情状描述,只用“喜曰”、“大呼”、“瞠目”、“大骂”等寥寥数语,完全符合规定情势下人物的精神、心理,显示出史公的耿耿正气、凛凛雄威。作者言简意略地描绘了史可法的崇高形象,使之精光四溢,破壁而出; 在写人散文中,这篇文章也是成就显著的。而为了塑造史公形象,略略几笔勾画一下孙兆奎、洪承畴,起到正反两面的侧面烘托作用。孙兆奎补充了史可法,洪承畴反衬了孙兆奎、更反衬了史可法。洪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一个“大”字、一个“急”字,何等逼真地表现了洪承畴的恼羞成怒和气急败坏。在这里,民族英雄和民族罪人的对比,恰如泾渭二水,清浊分明,作者的用笔也是精心独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