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唐顺之·信陵君救赵论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1】,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夫强秦之暴亟矣【2】,今悉兵以临赵,赵必亡。赵,魏之障也;赵亡,则魏且为之后。赵、魏,又楚、燕、齐诸国之障也;赵、魏亡, 则楚、燕、齐诸国为之后。天下之势,未有岌岌于此者也【3】。故救赵者亦以救魏,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4】,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夫奚不可者?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5】,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6】,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 非为六国也, 为赵焉耳; 非为赵也, 为一平原君耳。 使祸不在赵, 而在他国, 则虽撤魏之障, 撤六国之障, 信陵亦必不救; 使赵无平原, 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 虽赵亡, 信陵亦必不救。 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 不能当一平原公子; 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 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 幸而战胜, 可也; 不幸战不胜, 为虏于秦, 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 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 盖出于侯生 【7】 , 而如姬成之也 【8】。 侯生教公子以窃符, 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 是二人亦知有信陵, 不知有王也。 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 曷若以唇齿之势 【9】, 激谏于王; 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 而死于魏王之前, 王必悟矣。 侯生为信陵计, 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 不听, 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 而死于魏王之前, 王亦必悟矣。 如姬有意于报信陵, 曷若乘王之隙, 而日夜劝之救; 不听, 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 而死于魏王之前, 王亦必悟矣。 如此, 则信陵君不负魏, 亦不负赵; 二人不负王, 亦不负信陵君。 何为计不出此? 信陵知有婚姻之赵, 不知有王; 内则幸姬, 外则邻国, 贱则夷门野人, 又皆知有公子, 不知有王; 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 自世之衰, 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 而忘守节奉公之道。 有重相而无威君, 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10】, 不知有秦王; 虞卿知有布衣之交, 不知有赵王。 盖君若赘旒久矣。 由此言之, 信陵之罪, 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 其为魏也, 为六国也, 纵窃符犹可; 其为赵也, 为一亲戚也, 纵求符于王, 而公然得之, 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为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11】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12】、“翚帅师”【13】。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注释】
【1】信陵君:姓魏名无忌,战国时魏人,任魏相,魏安禧王异母弟。
【2】亟:急迫。
【3】岌岌(ji):危险的样子。
【4】纾(shu):解除。
【5】诛:指责。
【6】平原君:姓赵名胜,赵惠文王之弟,任赵相。他的夫人是信陵君的姐姐。
【7】侯生:姓侯名嬴,魏大梁夷门把关者,后为信陵君的食客。
【8】如姬:魏王宠妾。信陵君曾派人为她报杀父之仇。如姬对信陵君感恩不尽。
【9】曷若:如何。
【10】穰侯:姓魏名冉,秦昭襄王的舅父,曾任秦将军、相国等职,权势极大。
【11】旒(liu):同“瘤”。
【12】原仲:陈国大夫。原仲死后,他的旧友季友私自来到陈国将他埋葬。孔子认为这种行动是结党营私。
【13】翚(hui):即羽父,鲁国大夫。公元前719年,宋、陈等国伐郑,宋要鲁出兵,鲁隐公不答应,翚执意请求,最后带兵而去。孔子认为他目无君主。
【赏析】
信陵君“窃符救赵”是人们熟悉的历史故事, 司马迁在《史记·魏公子列传》中详细描述了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始末, 褒扬了信陵公子礼贤下士的谦逊作风和急人之难、 见义勇为的精神。
但在这篇史论中, 唐顺之变换角度, 对信陵君的救赵举动提出全然不同的看法。 其观点独到, 使人耳目一新。
文章七个段落, 可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即第一段。 作者从“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 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起笔, 一句立案, 肯定了信陵君救赵的历史作用, 肯定人物行动的客观效果。 在“强秦之暴亟矣”的具体情况下, 赵都——邯郸大兵压境, 危在旦夕, 作者写道:“救赵者亦以救魏, 救一国者亦以救六国也。”此即所谓欲抑之先扬之。 由扬而抑, 掀起波澜。
第二部分, 即第二至第六段。 首先由“信陵果无罪乎”过渡, 引发议论, 集中笔墨, 诛“信陵君之心也”。 作者认为信陵之罪, 乃在于心, 在于心中不知有王而只知有姻戚。 接着, 作者由信陵之罪而论及侯生、 如姬,认为此二人或为信陵献计, 或为信陵窃符, 也都是只知有信陵而不知有魏王, 均是有罪之人。 之后, 作者进一步假设, 如果信陵及侯生、 如姬都为了魏国, 为了赵国, 何不可以唇齿进谏或以死求王, 如此,“王必悟矣”。而信陵等不负魏, 也不负赵, 两全齐美。 而不至于将魏王置于孤立地位。
这样, 在对信陵及侯生、 如姬等的行为作了充分论述之后, 在第五段中归纳出中心论点, 批评了“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 而忘守节奉公之道, 有重相而无威君, 有私仇而无义愤”的社会现象, 从而使文章由事而理, 由古而今, 由个别而一般, 层层递进, 环环紧扣, 不断升华。
第三部分, 即第七段。 得出结论, 信陵君这个历史人物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而魏王则“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援引 《春秋》中“葬原仲”、“翚帅师”强化论点, 深化主题, 结束全文, 并用感叹引人反思。
由此看来, 本文的中心是肯定信陵君救赵存魏的客观作用, 但批判他目无君主, 私心太重。 指责他擅自动用魏国兵甲, 险些酿成“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的历史悲剧, 从而抨击了人臣结党营私, 使君主大权旁落的现象。
作者唐顺之生活在明正德、 嘉靖年间, 是明中叶后期著名的文学家之一, 他和王慎中、 归有光等推尊韩柳欧阳曾王三苏古文的既成传统, 积极提倡唐宋古文, 被称为唐宋派。 他们反对文章拟古抄袭, 落人俗套, 主张文章要有独特的见解, 直抒胸臆, 自然明快。 唐顺之明确提出:“诗文一事, 如谚语所谓开口见喉咙者, 使后人读之, 如真见其面目, 瑜瑕俱不容掩, 所谓本色”。
这篇论文,可以看作唐顺之的代表作品之一。其特点首先是:更新传统观念,变换论述角度,提出独到见解。在传统观念中,信陵君是“义”的化身。司马迁描写他“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人.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窃符救赵之后,公子名声益振。赵王称赞他“自古贤人未有及公子者也”。平原君亦不敢自比于他。这是从信陵君本身,从赵国立场出发观察问题,评论是非。但是,唐顺之变换角度,站在魏王的立场上,从封建社会君臣伦理关系上分析问题,结论就完全相反了。
作者认为:“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按照这种观点,赵国求救,魏国是否出兵的问题,只能由魏王全权度定。公子不能违背君意,贸然行动。但是,在平原君一再请求甚至责备之下,信陵君终于窃取兵符,矫杀晋鄙,统帅军队,开赴邯郸,解救了赵国的燃眉之急。这表现了信陵君目中无君王,心中无人主,纯属犯上作乱。他的救赵,不是救赵,而仅仅是救一平原君罢了。他之所以救平原君,也只因为平原君是他的姻戚。所以作者在第三段中明确指出:“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君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君,或平原而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作者还由此论及“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都“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以至于使得“魏仅有一孤王耳”。
由此看来,作者对信陵君先褒而后贬,小扬而大抑,完全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敢于发一家之言,表现了极大的胆识。
对比鲜明,论述酣畅,文思滔滔也是本文的一大特色。作为唐宋八大家的追慕者,唐顺之为文论证明快酣畅,入情入理,文思气势滔滔,如长江大河。多处采用对比手法,使观点鲜明深刻。行文中,柳、苏影响十分明显。这篇史论,实际上是翻案文章,其整个布局,分明采用对比方法。谈人物功绩,淡而又淡,几行文字,一带而过。而大量篇幅从全新角度,层层论述人物的过错,这种布局,就已经表明了作者的态度。文章第五段,在提出中心论点之后,作者明确指出:“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姻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这里的论证,把为魏、为六国与为赵,为姻戚,看成水火,绝不相容。这样通过对比论证,严谨而明确,酣畅而有力,造成咄咄逼人的气势。
这篇文章,立论的根本,是站在君主立场上,希望加强封建君主的统治。所以,对于魏王,作者也给予批判,指出魏王在失符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魏王轻信下臣,娇纵宠姬,对臣子与邻国的牵牵扯扯缺乏警惕,以至众叛亲离,成了孤家寡人,即所谓“赘旒”。否则:“信陵君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就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这段排比句群, 连续使用“安得”反问, 构成强大气势, 有力地说明魏王已属“朽木”, 至使“蛀虫生”, 其大权旁落, 实乃咎由自取。 当然,这种对君王的批判, 与对人臣的挞伐分寸大相径庭。 对人臣, 口诛笔伐,寸步不让; 而对君王, 则同情姑息, 无限痛惜于他的失误。
论出有因, 有感而发是本文的第三个特色。 唐顺之生活的时代, 明朝政治江河日下, 阉党逐渐得势, 改良政策已无机会实施。 武宗皇帝不问朝政, 荒淫无道, 己无异于宦官阉党的傀儡。 世宗嘉靖年间, 政治危机继续发展, 内阁纷争剧烈, 嘉靖末年, 更是军政败坏, 财政破产, 形势十分严峻。 面对这种社会现实, 唐顺之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 企图补天。 他借古喻今, 指责信陵君的罪过, 批评魏王的失职, 是希望统治者以历史为鉴,强化统治手段, 加强中央集权, 以免重蹈覆辙。
在文章第四段中, 作者为表明自己的观点, 还设身处地为信陵君、 侯生等人设计了万全之策, 甚至指出, 如果他们力谏而王拒而不纳, 应当“死于魏王之前”则“王必悟矣”。 反而言之, 王之不悟, 乃谏者之罪, 于王何干? 这种观点迂腐可笑, 反映了作者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