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司马迁·酷吏列传序》鉴赏

古文观止·司马迁·酷吏列传序

孔子曰【1】:“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老氏称【2】:“上德不德, 是以有德; 下德不失德, 是以无德。”“法令滋章【3】, 盗贼多有。”太史公曰: 信哉是言也! 法令者治之具, 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4】,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5】,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6】!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7】,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8】,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9】,斫雕而为朴【10】,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11】,不至于奸,黎民艾安【12】。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注释】

【1】“孔子曰”六句:引自《论语·为政》。大意是,用政令来引导,用刑罚来约束,百姓只是避免犯罪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来引导,用礼义来约束,才能懂得廉耻并且守规矩。

【2】“老氏称”四句:引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大意是,最有道德的人不标榜自己有道德,所以他确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口口声声说有德,因此实在无德。

【3】“法令滋章”二句:引自《老子》第五十七章。滋:更加。章:同“彰”,明白具体。这里指法令繁多严酷。

【4】上下相遁:上下互相推脱责任。遁:逃避。

【5】救火扬沸:负薪救火,扬汤止沸, 比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6】恶能:怎么能。愉:同“偷”,苟且,这里指暂且求得效用。

【7】“听讼”三句:引自《论语·颜渊》。大意是,审理案件,我和别人差不多,只是我认为最好不要发生案件。

【8】“下士闻道大笑之”:引自《老子》第四十一章。大意是,下愚的人听说用道德来治理便哈哈大笑。

【9】破觚而为圜:把方正有棱的酒器变成圆形的。比喻破除了秦朝的严刑酷法,与民约法三章。觚(gu),有棱角的酒器。圜,同“圆”。

【10】斫雕而为朴:去掉雕刻的花纹,恢复朴素的形态。斫(zhuo),砍,去掉。

【11】烝烝:美盛貌.形容吏治很好。

【12】艾安:平安无事。艾(yi),通“乂”,治理。



【赏析】

汉武帝时代是一个严刑峻法的时代,他外宽内深、猜忌刻薄,任用一些执法严酷、如狼似虎的官吏, 使得各阶层的人都生活在高压之下。司马迁是汉武帝酷吏政治的受害者之一, 他写《酷吏列传》, 集中记述了武帝一朝的酷吏, 揭露了他们凶残丑恶的嘴脸, 这篇序言借议论酷吏以针砭时弊, 反映了作者对酷吏政治的憎恶与不满, 表达了实行德政、反对严刑峻法的政治主张。

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引用孔子、老子的话, 阐明礼义道德的重要作用。孔子认为礼义道德是朝廷的政令和刑罚都取代不了的, 只有用道德、礼义来规范、约束人们的行动, 才能使人们懂得礼义廉耻, 循规蹈矩地办事。由此可见, 礼义道德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其作用比政令刑法更重要。老子的话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同样的道理, 他认为真正的道德不是挂在嘴上的, 法令规定得越繁琐细致, 盗贼就会越多。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片面性, 但是从反对严刑峻法的角度来理解, 也有一定的道理。孔子和老子在司马迁的时代都是极受尊重的人物, 引用他们的话阐述自己的观点, 无疑能加重文章的分量。

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 并进一步阐发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司马迁并不否认法令的作用, 他认为法令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同时又恰当地估价法令的作用, 认为不能把法令作为治国安邦的根本途径, 单靠严刑峻法来维持统治就会适得其反。这就比文章开头引用的孔子、老子的话深了一层。接着他举出秦朝灭亡的例子来证明自己的论点, 那时朝廷规定了严密的法令, 但是社会不但不安定, 反而生出许多奸巧伪诈的事情来。老百性不堪重压, 纷纷反抗; 官员们逃避责任, 苟且度日。结果形成恶性循环, 反抗愈烈、吏治愈严酷, 终于导致了秦朝的灭亡。由此可见, 礼义道德的作用不容忽视, 这就阐明了法令与道德的关系。接着作者又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 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和对现实的不满: 理想的治理办法应该通过德治减少案件的发生, 而在现实中许多人却讥笑德治, 这是多么可悲啊! 讲到这里, 作者似乎言犹未尽。现实中重刑法、轻道德的作法造成些什么危害呢?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 司马迁这里没有正面接触这个问题, 但聪明的读者自然会通过传中记载的事实看个明白。武帝任用酷吏以加强皇权, 聚敛财富, 从王公大臣到平民百姓无不生活在高压之下, 以致引起了普遍的反抗, 南阳、山东等地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 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也日趋激烈。司马迁看透了武帝时期繁荣的表面现象掩盖下危机四伏的情景, 并用事实作了深刻的揭露, 确实“非虚言也。”

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 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 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 从而得出结论: 要把国家治理好, 办法在于依靠德教, 而不是靠严刑峻法。汉初破除秦朝的酷刑, 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使国家欣欣向荣的事实,与第二层中秦王朝实行严刑峻法,导致国家灭亡的事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与武帝时期严刑峻法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复杂的事实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最后得出的“在彼不在此”的结论,分明是在直接指斥武帝的酷吏政治,是在针砭时弊。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司马迁虽然深受酷吏之害,反对酷吏政治,但他并没有笼统地否定酷吏。对于酷吏中那些廉洁奉公、执法不阿、敢于打击豪强贵戚的人,司马迁在传中充分肯定了他们这方面的品德和作用,表现了可贵的求实精神。

这篇简短的序文结构很严谨,尤其讲究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文章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提出论点,然后用秦亡的事实论证这一论点,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己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汉初的事例与秦亡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引用的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紧针密线,浑然一体。此外,司马迁引述孔子、老子的话用得灵活巧妙,尤其是第二层结束时引用的“听讼”、“下士”两句,自然贴切,仿佛作者自己的话一样。这也是《史记》中常见的一种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