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左传》·臧僖伯谏观鱼》鉴赏

古文观止·《左传》·臧僖伯谏观鱼

(隐公五年)



春, 公将如棠观鱼者【1】。臧僖伯谏曰【2】:“凡物不足以讲大事, 其材不足以备器用, 则君不举焉 【3】。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 【4】。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5】, 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6】; 不轨不物, 谓之乱政。乱政亟行, 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 【7】, 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 入而振旅【8】, 归而饮至, 以数军实。昭文章, 明贵贱,辨等列, 顺少长, 习威仪也。鸟兽之肉, 不登于俎【9】, 皮革、齿牙、骨角、毛羽, 不登于器, 则君不射, 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 器用之资, 皂隶之事 【10】, 官司之守, 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11】 。”非礼也, 且言远地也。



【注释】

【1】 公: 指鲁隐公。如: 往。棠: 鲁国地名, 在今山东金乡东。鱼: 捕鱼。鱼同“渔”, 作动词。

【2】 臧僖伯: 人名。即公子 (kou)。

【3】 讲: 演习。大事: 古代指祭祀和军事。材: 材料。举: 行动。不举: 意为不要去管它。

【4】 轨物: 指法度。

【5】 度 (duo): 衡量。

【6】 采: 华美的装饰。

【7】 蒐(sou): 搜索。春季打猎, 择取不孕的禽兽。苗: 夏天打猎,为苗除害。狝(xian): 杀。秋季打猎, 顺秋天肃杀之气。狩 (shou): 围守。冬季打猎, 见禽兽即擒获, 不再择取。

【8】振旅:整顿军队。

【9】俎(zu):古时祭祀时用以载牲(猪、牛、羊)的礼器。

【10】皂(zao)隶:服贱役的人。

【11】书:指《春秋》。矢:陈列,通“施”。



【赏析】

中国古代历史上,多的是游乐之君和忧国之臣,统治思想、君臣之道,大多不是出自君之口,而往往出自臣之谏,似乎只有臣子进谏之时,治国安民的正理才被总结出来,于是史官们也就对此大加弘扬,为后世留下有迹可循的古训。然而,充满讽刺意义的是,“真理”在握的臣子之谏言再生动、再具说服力,说服了读者、说服了后人,却很难被他所要说服的那个君主所采纳。于是,史官们便揭示后来发生的事件,来证明谏臣的正确,暗示君主应为此而扼腕痛惜,那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就足以警醒后世了。《左传》隐公五年的“臧僖伯谏观鱼”之事就正是如此。

文章只用一句话交待了事情的由来:“春,公将如棠观鱼者。”春天里,身为鲁国君主的隐公,游兴大发,要去自己的领地,现在的山东沿海看捕鱼,可以想象,这将是多么盛大而又劳民伤财的“春游”活动。作者无须多言,只消借用臧僖伯的话对此进行臧否就是了。

向君主进谏需要很大的胆略,既要用词委婉,又要有说服力,使君主在不伤自尊不动怒的情形下接受谏臣的意见。臧僖伯显然是经过了周密的考虑才来进谏的,他以古为训,以古代传下的为君之道作为君主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他首先指出:“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单刀直入,指出君主不应当耗费精力的事情,就是说与演习军事和祭祀无关的事君主不应介入,而君主应当做的事情则是“纳民于轨物”。紧接着他解释何为“轨”,何为“物”,而这“轨”就是指上句中的“讲大事”和“备器用”,其实这两句话是一个意思,但提出“轨物”这个概念则使人更加认识其严重性,更具说服力,这样,是非就极为分明了。然后他又似乎只是顺理成章地提出:“不轨不物,谓之乱政。”而“乱政”一词却一语中的,直捣黄龙,事情的严重性便暴露无遗了,最后又落到“败”字之上,这一后果该有多么地撼人心魄。臧僖伯出语不凡,第一段落就起到了发人深省的作用,引起人们的注意。

如果说第一个层次是从君主的行为规范来讲,启示君主辨明是非,下一个层次则从等级之差来论述,君何以与民来区别呢?就是指做的事情不同,君不做贱事,而贱民也做不得君主所做的贵事,君贵民贱就是这样来区别的,孔夫子也论述过这种古来有之的等级差别:“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等是也。臧僖伯也不例外,他指出,大规模的田猎才是君主正当的娱乐, 因为它带有演习军事武功的性质, 同时更能显示上下的威仪, 实际上, 就是在形式上昭示出皇家的威仪。但即使是这样的娱乐, 也要在农闲时节进行。这一部分论述丝丝人扣, 既与上文相呼应, 又是上文的进一步论述, 同时也引出了下面更加具体的事情, 一步步地进逼到“观鱼”这件事的错误上。运用对比的论证方法, 臧僖伯先用“鸟兽之肉, 不登于俎, 皮革、齿牙、骨角、毛羽, 不登于器, 则君不射”这样的古制作为铺垫。当然, 从中我们也看出臧僖伯谏言开首一句所言的渊源原来都是古制所遗。那么, 相对来讲, 比这些所谓“鸟兽之肉”等等还要不如的“山林川泽之实”, (当然鱼也就算在内了) 就更只是“皂隶之事,官司之守”了, 岂能是君主应该做的事情呢?假如君主竟然行此事, 那么皇家的威仪何在?又如何“纳民于轨物”, 显然就只能导致“乱政”, 最终造成国家的败亡。论述到此, 观鱼的害处已经被全面列举出来, 足以振聋发聩了, 臧僖伯是以缜密的条理, 逐渐地走向这个结论的, 足可见其用心之苦。

然而, 臣子的慷慨言词, 并未劝住君主, 鲁隐公的游兴未减, 只是以视察边境的理由稍作掩饰罢了, 终于还是在那里陈列出各种捕鱼的设备一一观看, 臧僖伯的话看来早就付与春风了。那么, 臧僖伯的进谏是否正确呢? 自有历史来进行公正的评说, 《春秋》就是对于鲁隐公的这一行动作了如下的记载:“隐公陈没鱼具在棠的地方”, 明确指出了隐公行为的不合礼仪, 那么, 《春秋》这一“经”书对于鲁隐公所为进行的否定, 也就证明了臧僖伯进谏的正确。

而臧僖伯谏言通篇所阐述的恰恰就是这个“礼”字, 虽然它并未在字面上表现出来, 当时的中国社会, 强调礼制, 主张以礼治国, 封建等级制度在当时人们的思想中已露端倪, 这篇文字宣传的就是等级社会中君主所应奉行的行为准则, 君主应该用“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否则, 国将不国,君也就不成其为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