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左传》·周郑交质》鉴赏

古文观止·《左传》·周郑交质

(隐公三年)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1】。王贰于虢,郑伯怨王【2】。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3】。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4】。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5】。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6】;秋,又取成周之禾【7】。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8】,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9】,虽无有质,谁能间之【10】!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11】。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12】,《雅》有《行苇》《泂酌》【13】,昭忠信也。”



【注释】

【1】卿士:执政大臣。郑武公和郑庄公先后以诸侯的身份兼管王室实权。

【2】 贰: 贰心, 此处指周王分一部分权力给了西虢公, 以免郑庄公专权。郑伯: 指郑庄公。

【3】 质 (zhi): 人质, 抵押品。双方互相用亲子或贵臣作抵押取信。

【4】 王子狐: 周平王的儿子。郑公子忽: 郑庄公的儿子。

【5】 畀 (bi): 授与、托付。

【6】 祭 (zhai) 足: 即祭仲, 郑大夫。温: 周属地, 在今河南温县西南。

【7】 成周: 周属地, 即洛邑, 在今河南洛阳市东郊。

【8】 中: 同“衷”, 内心。

【9】 明恕而行: 自己心存诚心, 对他人要宽恕, 指设身处地互相谅解而后行事。要 (yao): 约束。

【10】 间(jian): 离间。

【11】 涧溪: 山中的小溪。沼: 池塘。沚: 小洲。毛: 野草。蘋: 即四叶菜, 又叫田字草。蘩: 即白蒿。蕰藻: 一种喜欢聚生的水草。蕰: 同“蕴”, 聚集。筐筥 (ju): 盛物的竹器, 方形为筐, 圆形为筥。锜 (ji):有三只脚的釜。釜 (fu): 锅。锜、釜都是容器、炊具。潢 (huang), 污(wu): 停积的死水。行潦 (lao): 路旁的积水。荐: 向鬼神进献物品,特指未用猪、牛、羊的祭祀。羞: 美味的食品。这里作动词用。

【12】 《风》, 指 《经》中的 《国风》。《采蘩》, 《采蘋》都是 《国风·召南》中的诗篇, 叙妇女采野菜供祭祀之用。这里取其不嫌菲薄的意思。

【13】 《雅》, 指 《诗经》 中的 《大雅》、《小雅》。这里的 《行苇》、《泂 (jiang) 酌》为 《大雅·生民之什》中的两篇。《行苇》为祭祀后宴请父兄耆老的诗,歌颂相互间忠诚爱护, 和睦相亲。《泂酌》讲用积水也可祭祀。



【赏析】

周平王东迁以后, 中国历史上的东周时代便告开始。此时, 周王朝的势力日益衰微, 而诸侯国的势力日见增强, 群雄纷起, 给周王室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他们逐渐摆脱王室的控制, 进行争霸战争, 扩大自己的地盘,另一方面, 为了使自己的行动更加名正言顺从而达到独霸天下的目的, 他们又争相对王室进行渗透。

《周郑交质》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文章开首便将事件的始末和盘托出, 交待了其特殊的背景:“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 郑武公及郑庄公父子先后以诸侯的身份在周朝做卿士, 兼掌王室实权, 由此可见他们权力已几乎到达了巅峰, 而周平王所剩的唯一的一点权力就是想方设法削弱一下郑武公父子的实权,他所采取的方法不外就是将权力分出一部分给西虢公,以使他们能互相挟制,不至于仅按郑国的意志行事。然而就是这样一点点措施,郑庄公也敢于明目张胆地发难于平王,可见郑国父子强横到了何等地步。而周平王呢,却连义正词严的解释都不敢说,只敢唯唯诺诺地强加掩饰, 周王已经与傀儡相差无几。即使对于这样一个傀儡的周天子,郑国父子也丝毫不松手,为了使自己的权力更有保障,便发生了与周王交换人质的事件。

交换人质,想必为双方都带来了一定好处,郑国父子的权力会相对集中一些,而周王对郑的控制也便相对有效了一些,但文章并没有交待这些,而目的是要交待周平王死后发生的事情:

周平王的死,破坏了以人质来维持的这一点点平静,面临着权力的再度分配,王室的人把王朝的实权全部交给了虢公,郑武公父子“龙颜大怒”,立即采取行动对周王室进行报复,这样,双方都成为了破坏“和平”的祸端。从“周郑交质”到“周郑交恶”,这个过程说明了什么呢?

“君子曰”回答了这个问题。

“君子”的一席话始终贯穿着“忠信”之意,“信不由中,质无益也”,特别指出双方缺乏诚意是“交恶”的根本原因。双方交往,忠信是基础,礼是纽带,只有如此,才能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建立起牢不可破的情义。紧接着,运用一系列比喻来说明这个问题,山溪中的水、普通的野菜和水草、较低劣的容器等等,只要心怀诚信,这些极普通、菲薄的东西都可作为祭品敬献给鬼神,和牛、羊牺牲、精美容器一样可以表示敬畏之情,这正是“礼轻情义重”的意思,“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意也在此吧!那么两个国家要结成友信,又岂能用得着人质呢!这句诘问用得很好,恰到好处地扣在了“人质”的题目上,显得条理非常清晰,而作者的用意也就十分清楚了。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左传》的“春秋笔法”几乎篇篇可寻,在《周郑交恶》中,同样也可以看到。照理说,周和郑的关系其实是君臣的关系,应行君臣的大礼,而郑武公父子不仅不如此,反而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变本加厉,这本身就说明了郑国的“不忠不信”,而作者只是客观地叙述事实,并不对此进行评论,只是在“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一句中,一反常规地将周、郑写成“二国”,将周王室的地位下降到与郑国同等的地位,言外之意就是郑国已将自己凌驾到了周王朝之上,对郑武公父子跋扈不臣的行为进行了无言的讽刺与鞭挞。

本来,优胜劣汰,“中原逐鹿,捷足先登”,这是历史的规律,周王朝和郑国的关系,原本就是控制和反控制的斗争关系,根本就谈不上什么忠信和友谊,交换人质只不过是寻求暂时双方均可允许的共存形式罢了。而作者偏要把这件事引到“忠信礼义”方面去,完全是出于教化的考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封建的伦常道德观念在当时就已经形成了极为完备的体系, 为统治者记事记言的史官们已经自觉地用这些观念来考察历史和现实, 并把这些观念千方百计地渗透到统治者的思想中去, 将之推广为普遍的准则, 形成了牢固的道统观念, 流传了几千年之久, 在统治思想、文化观念、民族特性的传统逐渐形成的过程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一点是我们不能不认识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