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刘基2
赵人患鼠,乞猫于中山3。中山人予之猫,善捕鼠及鸡。月余,鼠尽而鸡亦尽。其子患之,告其父曰:“盍去诸4?”其父曰:“是非若所知也5。吾之患在鼠,不在乎无鸡。夫有鼠,则窃吾食,毁吾衣,穿吾垣墉6,坏伤吾器用,吾将饥寒焉。不病于无鸡乎?无鸡者,弗食鸡则已耳,去饥寒犹远,若之何而去夫猫也?”
1本文至《良桐为琴》等四篇,均选自《郁离子》,标题均为后人所加。赵:战国时赵国。2刘基(1311-1375):明初文学家,有《诚意伯集》。3中山:战国时的中山国,在今河北正定一带。4盍(he):何不。5是:此。若:你。6垣墉(yuan yong):墙。
【析点】 凡事,往往有一利则有一弊。“赵人”因“患鼠”而“乞”得“中山人”之猫,而其所获之果是“鼠尽”“鸡亦尽”。显然,“鼠尽”是一利,而“鸡亦尽’则是一弊。“其子”为除弊拟“去”猫,“其父”不同意,且说出诸多理由,认为留下猫利大于弊。父子之见,孰是孰非,不言而喻。事情虽小,给人的启示却大,而且对今人仍有教益。凡事既有利弊,便应权衡,利大于弊则可行,弊大于利则当止,如是而已。
不过,一切事物并非有“利”必有“弊”,唯物辩证地看问题,利和弊也绝非永远一成不变,在一定的条件下,利和弊是可以转换的。具体到这则故事,“赵人”能否既不“去”猫又能保全鸡呢? 看来阅读一篇寄寓哲理的古代短文,又何妨作一下深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