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峒(六首)》原文|笺释|赏析

博陵人,登进士第,为拾遗,集贤学士,终于州刺史,《艺文传》终右补阙。

【笺释】

[博陵] 《通典》卷一七八“博陵郡”:“定州,今理安喜县。帝尧始封唐国之地,战国初,为中山国,后为魏所并,后又属赵。秦为上谷、巨鹿二郡之地。汉高帝置中山郡,景帝改为中山国,后汉因之,晋亦不改。后燕慕容垂移都于此。北岳常山在焉。后魏为中山郡,兼置安州,道武帝改为定州。后周置总管府,领鲜虞郡,隋初郡废,炀帝初,置博陵郡,后改为高阳郡。大唐为定州,或为博陵郡。” 《新唐书》卷二〇三《文艺传下·卢纶》,仅云“峒,终右补阙”,未言其里籍。同书卷七二下《宰相世系表》博陵崔氏有崔峒,则博陵为其郡望。《唐才子传·崔峒》:“峒,博陵人。”考崔峒诗,崔峒应为北方人。

[登进士第] 《唐诗纪事》卷三〇“崔峒”:“峒,登进士第,为拾遗,入集贤为学士,后终州刺史,或云玄武令。《文艺传》云终右补阙。”崔峒登进士第时间不可考。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卷四考证,崔峒天宝年间似已在镇州常山郡任职,安史之乱后曾寓居润州,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使崔圆荐举,于大历元年、二年间赴京任职,旋为左拾遗,其间,曾至江南访图书,后改补阙,因故谪为潞府功曹,贞元二年前,仍在潞州,大约卒于贞元二年至六年间(786—790)。

[集贤学士] 官名统称。即集贤院学士、集贤殿学士、集贤殿大学士。唐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代宗大历(766—779)改为集贤殿学士,宰相带者则加“大”字。五代或为集贤殿学士,或为集贤院学士。《唐六典》卷九《中书省》:“集贤院学士,掌刊缉古今之经籍,以辨明邦国之大典,而备顾问应对。凡天下图书之遗逸、贤才之隐滞,则承旨而征求焉。其有筹策之可施于时,著述之可行于代者,较其才艺,考其学术而申表之。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

[终于州刺史] 崔峒未任刺史,疑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