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张十八归桐庐》原文|笺释|赏析

归人乘野艇,带月过江村。正落寒潮水相随夜到门

【笺释】

[桐庐]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睦州”:“桐庐县,紧。西南至州一百五里。本汉富春县之桐溪乡,黄武四年分置桐庐县,以居桐溪地,因名。”岑仲勉《唐人行第录》:“是否张籍,未详。”此诗乃刘长卿在睦州治所建德县送人归桐庐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