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曾巩文《战国策目录序》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第十一篇者阙。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 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於流俗,而不笃於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 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 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 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於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於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 而俗犹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 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据四部丛刊本《元丰类稿》,下同)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南丰(今江西南丰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巩为北宋著名散文家,生前享有崇高的文学声誉和学术声誉。元末明初人朱右始选他与韩柳欧苏王等八家文为《八先生文集》,后衍为“唐宋古文八大家”之称。嘉祐二年(1057)进士,历任地方官职和馆阁校勘、集贤院校理、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在这期间,曾巩对于历代书籍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对于古代图书聚散以及学术源流多所论列,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在这些文章里,都以议论为主,以儒家卫道者的热忱,或排斥战国时的游士之言和诸子百家的“异端邪说”,或发挥君子“身修故家国天下治”的道理,劝戒国君重视内廷的教化。他的《战国策目录序》便是一篇批判游士之说、维护先王之道的“叙录”。《战国策目录序》是曾巩的名篇。本文历来为世所重,方苞说:“南丰之文,长于道古,故序古书尤佳。而此篇……目录序尤胜,淳古明洁。”(见《唐宋文举要》甲编卷七)这篇《战国策目录序》在开头介绍了《战国策》的考订缺失之后,即针对该书的内容,拎出刘向所认为的战国游士的纵横之风是“不得不然”的看法,逐一加以驳斥,以表明自己的观点。在驳斥时并非剑拔弩张,而是“从容和缓,且有条理,又藏锋不露”(《古文关键》卷二),“平平说去,亹亹不断,最淡而古”(见《文章精义》)而力避平衍板滞,颇具纡徐圆转之妙,若春蚕抽丝,如春云出岫,耐人精读。
其一,先扬后抑,跌宕生姿。“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这是概括了刘向所作《战国策书录》前半篇文意,以“其说既美”一句给予了肯定与褒扬,但不去深剖细析,仅一带而过。接下去,笔路陡异,好比曲流坡弯,另见蹊径,将刘向的《战国策书录》的篇末文意综合为“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指出这是“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给予了否定与痛抑,两两对照,更显出欲擒故纵的文势,尤其见出立足驳难的语态。由于抑而先扬,明扬实抑,就露出了全文所议所论的脊梁;也由于扬起抑落,抑重扬轻,就突出了通篇着力凝意的基调,波回浪转,夺人眼目。
其二,脉理绾连,气充势畅。曾巩在文中从反对刘向所持的“不得不然”的大谬入手立意,阐说儒家所尊先王之道的因时适变,无疵无弊,远胜于游士之说,不独言之凿凿,而且一气贯通,紧密无罅。游说之士这些从事外交活动的人物,大都是巧弄机锋,饰言狡辩,顺着各国君主的心理出奇策异智,造成了政治上的合纵连横,明争暗斗。曾巩有感于他们的叛经离道,首先谈了“先王之道”的不可改易:“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于此,强调了“道”的根本。它不因旧时习俗的消亡而变更,也不因岁月流驶的久远而丧失,但游说之士却弃“道”而唆使后世之君不去循“道”厉治。作者于末句用反诘语气,喝斥之情溢在其表。继之,谈了“法”的因时制宜,因事而易:“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承接前面的论“道”,作出“法”的随时、事而变是符合“先王之意”的解释,进而将“道”的恪守推上了更高层次。与此同时,又将“法”的殊异是为了宜于当世之治的必然性揭示了出来,证明孔、孟二人“明先王之道”思想原则的正确。再继之,谈了“法”变但是“道”不改的应势顺理“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并特地下一论断:“此理之不易者也。”这里旨在昭明“法”与“道”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法令礼仪制度不会永远适用,因此在“道”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随之而改变。然而,离开了“道”的根本,则“法”无所依,那就有违“先王之意”。至此,将“道”的“立本”这一儒家信条推上了峰巅,延伸与发展了前面所谈的“独明先王之道”及“不失乎先王之意”的要义。最后,“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谈了孔、孟明“道”的主观意识,并暗责了刘向的“惑于流俗”的言论。用一“故”字收拢,下此结语,水到渠成。孔、孟对“道”的笃信不苟是其鲜明论述的思想基础,与“流俗”相异,从而进入了“不惑”的境地。这固然含有针贬刘向所论的蓄意,更有着不满于战国游士那些狡黠辩术的寄寓。从“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这个问题的提出,到“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的阐明,再到“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的收笔,以“法”与“道”来作为议论中心,层层掘进,畅达其辞,于严谨有序中可看出结构的合缝密榫。
其三,据实说事,明理豁“道”。曾巩论“道”,是通过事实来晓之以理的。文章由“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的意旨转而论到战国游士背弃“道”后所带来的祸患。战国之游士对“道”的“不笃于自信”,但逞口辩投合人君,并没有一定的政见,惟个人的功名富贵是图,“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这种苟且为权时之计,不作长久打算的做法,埋藏着危机。于是,作者据此抨击并揭露了他们“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的行骗作伪的伎俩。这些人具有相当的才能和辩智,各国君主都相信他们的游说。因此,他们“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从利害、得失正反两个方面指出了他们活动的结局并不见佳。紧接着,文章以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这些著名的策士均“亡其身”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的事例,论证游士之说的不可实行,推导出“为世之大祸明矣”的结论。可悲的是战国游士不能醒悟到这一点。那么,国家存亡盛衰的关键在哪里呢? “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道”的远胜于游士之说,一在于“法”随时变,二在于无懈可击。这样,不得“以此而易彼”的立论就能成立,“道”的治国作用便显豁毕露了。
曾巩的这篇《战国策目录序》,卫道的气息是很浓的,打上了深深的儒学烙印。他对“今世布衣多不谈治道”(见《上田正言书》),很为不满。两汉儒“争为章句训诂之学,以其私见妄臆穿凿为说,故先王之道不明”(《筠州学记》),对之,他也竭力反对。他用儒家之道来研究治乱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他却不是一个前人所说的“醇乎其醇”(宋·陈宗礼《曾南丰先生祠堂记》)的迂儒,在批判战国游士的尚诈、言战及论述法以适变、道以立本等处,不乏真知灼见,尤其是他无泥古不化之弊病,有知权达变之远识,堪称难能可贵。不过,他为盛称“先王之道”,就对《战国策》一书作出全盘诋毁的评价,则是源于封建正统观念的偏见。他认为《战国策》是“邪说”之书,说什么“宜放而绝之”,这种予以彻底弃绝的粗暴态度,是不公允的。他宣称整理和保存《战国策》的目的,就是为“禁邪说也”。至于“此书之不泯”,“只要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禁绝就很容易,“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都能引以为戒,便能使之达到“不泯”之泯的目的。他还以《孟子》一书对“为神农之言者”、“为墨子之言者”的驳斥为证,推及《战国策》,要“放而绝之”并深恶痛绝地说这样做“莫善于是”,这未免言过其实。宋人李文叔说: 《战国策》所载,“大抵皆纵横捭阖,谲诳相轧,倾夺之说也,其事浅陋不足道,然而人读之,则必尚其说之工,而忘其事之陋者,文辞之胜移之而已”(《题战国策》)。这虽然不同于曾巩的欲“明其说於天下”而使之禁绝,但在把它说得不值一提方面却是完全一样的。《战国策》哪里仅仅是形式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就是内容也大有可取之处。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中错综复杂的矛盾,为后人提供了丰富的社会史料和斗争经验,足供后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