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诗《营州歌》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营州少年厌原野,皮裘蒙茸猎城下。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营州为汉族与奚、契丹等少数民族杂居地区。本篇写于作者早年北游燕赵、往来东北边陲之见闻,意在表现边地人民豪侠尚武的精神风貌。
诗共四句,所写的内容并非同一时间、空间里的事,对平日的见闻加以选择、提炼,进行了高度艺术概括。
首句之“厌”,通“餍”,满足,可引申为习惯于或喜爱之意。喜欢在原野上骑马驰骋,营州少年之习尚气概,已可初见,然终嫌抽象。有了次句,少年的形象即如在目前,他们穿着翻皮氅在城郊的原野上骑马驰骋,打猎作乐。“皮裘”而曰“蒙茸”,皮毛杂乱,衣着极不考究,是则不唯尚武,又颇粗豪,其形象还不具体生动么?第三句“虏酒千钟不醉人”,极写酒量之大,并由此揭示其粗犷豪放性格,这使我们仿佛又看到了一幅雀跃争夺倾杯畅饮的图画。第四句,胡儿年十岁而善骑,这里的“胡儿十岁”,显然是泛指。作者通过上述打猎、饮酒、赛马三幅画面,从三个角度突现了边地少年的意态神情,粗犷豪放的形象跃然纸上。这三幅画面,既抓住了人物的性格特点,又富于地方色彩,具有风俗性,从而获得了永恒的艺术魅力。
高适在《淇上酬薛三据兼寄郭少府微》诗中写他早年北游燕赵时说:“北上登蓟门,茫茫见沙漠,倚剑对风尘,慨然思卫霍。”他之所以对营州少年的形象如此敏感,并以赞赏的态度着意加以描绘,显然是和他自己此时的心境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