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方孝孺文《吴士》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散文·方孝孺文《吴士》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吴士好夸言。自高其能,谓举世莫及。尤善谈兵,谈必推孙吴。遇元季乱,张士诚称王姑苏,与国朝争雄。兵未决。士谒士诚曰:“吾观今天下形势莫便于姑苏,粟帛莫富于姑苏,甲兵莫利于姑苏;然而不霸者,将劣也。今大王之将,皆任贱丈夫,战而不知兵,此鼠斗耳。王果能将吾,中原可得,于胜小敌何有!”士诚以为然,俾为将,听自募兵,戒司粟吏勿与较嬴缩。

士尝游钱塘,与无赖懦人交,遂募兵于钱塘,无赖士皆起从之,得官者数十人,月靡粟万计。日相与讲击刺坐作之法,暇则斩牲、具酒燕饮。其所募士,实未尝能将兵也。

李曹公破钱塘,士及麾下,遁去不敢少格。搜得,缚至辕门诛之。垂死犹曰:“吾善孙吴法。”

《吴士》与《越巫》作于同时,《越巫》写“好诞者死于诞”,而《吴士》写“好夸者死于夸”。“夸”字与“诞”都是指言行虚妄、招摇撞骗而言,但仔细区分,二者又有不同,大抵“诞”主欺诈,“夸”主自炫。前篇所写的越巫自欺欺人,结果反被人以其人之道治其身,惊恐而至于死。越巫迷信鬼物,既是欺世之本,亦是取祸之源,可悲的是终身不曾悔悟,真可谓愚不可及。这一篇所写的吴士,在欺世成名、取祸杀身的本质方面与越巫无二致,只是欺世手段略有差别而已。

《吴士》写吴中某士人,生性浮夸,喜欢自吹自擂,号称老子天下第一。他平日最爱讲论兵法,言必称《孙子》、《吴子》,俨然以军事大家自居。后来在张士诚面前大话连篇,纵论天下形势,骗取了信任,被委任为将领,镇守钱塘(今浙江杭州),招兵买马,议论战法。等到朱元璋的将领李文忠攻打钱塘时,吴士的部将望风而逃,吴士也被生擒活捉,推出辕门斩首,临死仍然大呼:“我最精通孙、吴兵法!”

吴士一生的事迹就是如此的简单,要把人物写活,写出深长的寓意颇为不易。作者有鉴于此,在行文中采取了欲擒故纵的手法。“擒”即抓住,揭示题旨;“纵”即放开,铺叙事实。开头说吴士“好夸言”,列举了两种表现: 一是“自高其能,谓举世莫及”;二是“尤善谈兵,谈必推孙、吴”。只说他泛泛自夸还不够,又特意点出好讲兵法,兵法也不是一般地讲,而是口不离乎孙、吴。孙、吴二人是我国古代最负盛名的军事家,这里说吴士“谈必推孙、吴”,可见吴士纸上谈兵的功夫匪浅。作者这样写,显然是要把吴士的“夸言”推向极致。此即所谓“故纵”之笔。

文章接下来写吴士游说张士诚,由天时、地利讲到将劣之虞,再讲到自己如能为将,则中原唾手可得。整段话几乎占全文篇幅的三分之一,就字面上看,“吾观天下形势莫便于姑苏”,“战而不知兵,此鼠斗耳”云云,也自堂而皇之,言之成理。所以张士诚听信不疑,不仅用他为将,而且让他自行招募士兵,粮草不计多少,满足供应。如果说篇首数句是写吴士为“善谈兵”制造舆论,那么到这里便可以看到舆论产生了效用,从谈兵到带兵,吴士在事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作者于后文欲直斥“好夸者必死于夸”,而此处先曲写好夸者一时之得,正所谓宕开一步,然后收拢,也就是文章家的“擒纵”之策。

以上是文章的前半,欲抑先扬,极力渲染吴士“善谈兵”的言与行,以增强后半讥讽调笑的效果。文章的后半旨在“擒敌”,理应单刀直入,但作者写来仍然层次分明,缓急有致。第一个层次顶上“听自募兵,戒司粟吏勿与较嬴缩”句,接写钱塘募兵情景:“无赖士皆起而从之,得官者数十人,月靡粟万计”。“无赖士”指无能而奸诈之辈,吴士与此辈沆瀣一气,亦可见其本质如何,此先暗点一笔,“日相与讲击刺坐作之法,暇则斩牲、具酒燕饮”,这里说的“击刺坐作之法”即使全取自孙、吴兵法,也不过口中说说而已,所以只用一“讲”字带过,叙事重心乃在于“暇则燕饮”上。此处以“燕饮”与练兵作比较,再点一笔。“其所募士,实未尝能将兵也”,作为本段结束语,醒出吴士只会纸上谈兵,实际上根本不通用兵之道。

“李曹公破钱塘”以下,既是后半第二个层次,也是通篇结穴。“士及麾下遁去,不敢少格”二句,坐实上段“实未尝能将兵”语。兵刃未接,望风先遁,这个铁的事实无情地剥去了吴士“善谈兵”的假面。“搜得,缚至辕门诛之”二句,以吴士一生结局缴应按语“好夸者死于夸”的写作意图。文章至此已将主题阐明,语短意深,足为世人鉴戒。倘就此戛然收尾亦无不可,但作者全文申说的要害并不止于一死了之,而是强调“终身不自知其非”,故曲终再续一笔:“垂死,犹曰‘吾善孙、吴法。’”这个收笔回应篇首“谈必推孙、吴”,遂使全篇摇曳而来,兜裹完密,意满气足,具有不尽讽刺韵味。

本文记事背景是元末农民起义。张士诚出身盐贩。于至正十三年(1556)率盐民揭竿而起,攻克泰州、兴化。次年,占据高邮,称诚王,国号周。十六年(1356),定都平江(今江苏省苏州)。次年,为朱元璋所败,降元。二十三年(1363),又自称吴王。二十七年(1367)九月,明兵破平江,张士诚被俘至金陵(今江苏南京),自缢而死。文中所说“李曹公破钱塘”,事在至正二十六年(1366)。李曹公即李文忠,明洪武中官至大都督府左都督,封曹国公。据史传,方孝孺“恒以明王道、致太平为己任”,可知他心目中的张士诚定是犯上作乱的贼党,诛之惟恐不及。故此处所写吴士之败,一则因为夸言无实,一则亦以依附叛逆。后者虽未明言,但在作者运笔之先恐怕早已横亘胸中,难怪本文字里行间辛辣嘲讽几近于虐了。今人钱基博论方孝孺文,以为“感物写怀,每有悲天闵人之意”,此言诚可笃信,然不可须臾忘却方氏之政治立场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