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诸子散文·韩非子《难一节录》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楚人有鬻楯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这则寓言,节选自《难一》的第二则。“难”,即辩难,有诘问、驳的意思。韩非这类辩难性的文章,共有四篇(《难一》至《难四》),这四篇文章中,他列举了许多历史故事和一些思想家的言论加以分析评论,阐明了以法治国的思想。《难一》共讲评了九个历史故事,批判了儒家的治国之道,宣扬了法家的“尊主明法”思想。“矛盾”这则寓言,从一个方面批判了儒家以德为政的主张。韩非在这个故事前边写道:舜亲自带头劳作,纠正了当时“农者侵畔”、“渔者争坻”和“陶者器苦窳”的坏风气。当时尧为天子,明察一切,怎会有这些败坏的风气呢。可见“贤舜,则必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必去舜之德化:必不可两得也。”韩非为了进一步说明两者决不可能都对,才讲了这个寓言故事。韩非用形式逻辑中的矛盾律,抓住儒家言论中的逻辑错误,通过卖矛与盾的故事情节和人物的口吻批判并嘲弄了法先王和以德治国的政治观点,申述了以法治国的政治主张。
这则寓言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哲学命题:两种对立的相互否定的意见不能同时成立,是此必非彼,反之亦然。如果同时承认它们,就会使自己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就无法解决问题。韩非提出这一矛盾律,对哲学史是个重大贡献。直到今天,“矛盾”这一名词还在普遍使用,它对于我们思考并解决问题有着积极的科学的指导意义。
以上四篇文章一共使用了八个寓言故事,每个寓言故事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这些寓言的特点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不管是对儒墨显学的批判,还是对愚人的嘲弄,也不管是对哲理的阐述,还是对人君昏庸和权臣横行的揭露和斥责,都是为了宣传封建统一中央集权制和以法治国的思想。韩非猛烈而尖锐地批判保守思想和教条主义,从更深层次上表现了他奋发图强革除旧制而促使韩国强大的爱国思想。形式的完整性和取材的社会性也是其寓言的一个显著特点。他的寓言,不只是作为论述问题的生动例证,还是形式完整的独立篇章,具有一定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它不像庄周的寓言那么荒诞不羁,却显得十分庄重真实。它很少取材于自然界的风雨雷电和动植物,大多取材于历史故事和前人的言论,但又不是历史真实的再现,而是根据内容的需要重新加以编撰,形成独具风格的新样式,使理性和形象性得到了统一,具有鲜明的社会性。他的某些寓言的客观意义还往往大于主观意图,充满着生活的辩证法,对世人具有普遍的启发和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