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诗《白马篇》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曹植诗《白马篇》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 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在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白马篇》歌颂一位武艺高强的爱国英雄,是曹植前期的代表作品。

曹植生于汉献帝初平三年(192),正好这年曹操击败黄巾,收编为青州兵。所以,曹植所经历的已是汉末大乱的后期了。但他自称“生乎乱,长乎军”,其少年时期,确随其父曹操南征北战,也有过一些军旅生活。曹植八、九岁以后,曹操降吕布,战官渡,败袁绍,征乌桓,下荆州,破汉中等等,虽一直征战不息,但无论是当时中原的时代空气,还是曹植的家庭生活,都在逐步走向统一的胜利旗帜下,洋溢着昂扬奋发的精神,充满着信心和慷慨激昂的气息。可以说,从汉末分裂割据以来,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而献身,一直是时代的最强音。《白马篇》就是这样一曲时代的慷慨之歌。

郭茂倩《乐府诗集》谓此篇: “言人当立功立事,尽力为国,不可念私也。”吴淇《六朝选诗定论》提出:“此篇当与《名都篇》参看。”并从本诗的“少小”、“宿昔”等句看到“今日捐躯赴国,非一朝一夕之故”的深意。这些古人的意见对我们认识此诗是有一定帮助的。

从汉末长期割据分裂的战乱现实可知,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是整个社会的客观要求; 为了统一而征战一生的曹操,特别是他那种“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不能不给曹植以深刻的影响。这两方面的结合,就铸成了本诗歌颂的英雄形象。他既有精绝的武艺,又有为国献身的美德。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当时所急需的,才能为现实作出应有的贡献。所以,这一英雄形象是时代的理想凝聚而成的。

清人方东树谓“此篇奇警”(《昭昧詹言》),正概括了这首诗的艺术特点。起首二句“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就既警且奇了。这位英雄为何而急驰?又为何而西北驰?显然,一着墨就紧扣读者心弦,创造了令人惊异的浓郁气氛。西北是古来多事之地,不断遭到侵犯者的骚扰和破坏,以至酿成巨大的战祸。所以,“连翩西北驰”的骑兵,显示了情况的紧急。下面的“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就是这种紧急情况的具体说明: 边地的城池已多次告急,犯边的骑兵活动频繁,步步紧逼;插上羽毛的紧急文告从北方传来,边防将士策马登上了高高的防御工事。这既是必须“西北驰”的原因,也是这一行动的继续。

这里的“奇”,是不先叙军情事由,以“白马”二句突然而起之后又不直述因果,却用慢笔插入“借问谁家子”以下一大段铺陈。这样安排,一是以写人物为主,而不以叙事为本。前两句虽未写人而人在其中,紧接十二句则是为了说明他是个何等样的人。人物形象以此而得到突出。二是起笔紧,间以缓,再继之以急,使文章波澜起伏,曲折生姿。三是层层补叙,次第井然:“借问”十二句以补“西北驰”者为何人,“边城”四句补叙“西北驰”的原因。

巧妙地补入“借问谁家子”一段是很有必要的。在长期的战乱中,人们盼望的正是久经沙场而武艺高强的英雄人物。所以,诗人用高度凝练的笔墨以明其本末和通猛,诗用问答式和上下左右的铺陈,自然是学习汉乐府民歌的表现方法。曹植学得较为成功之处,在于不是简单地形式模拟,而是从表达内容的需要出发。这里有很深的用意。幽、并二州,自古多豪侠之士。这位英雄出自幽、并,可见其根底不浅,来历非凡,此其一; 事实上,他自幼离家,己久经征战而“扬声沙漠垂”了,此其二; 他为什么能扬声沙漠呢?就因他有超人的勇武,此其三。不仅这三个层次,一环紧扣一环,层层深入,使人确信其能安边卫国写其勇武的几句,也是如此:“宿昔”二句说明其武艺的精深,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在长期不懈的骑射中苦练出来的。“参差”二字很值得注意。多数注析者都解作“多”,这自然不错,但言楛矢何其多是什么意思呢?如指所持箭矢之多,便觉索然无味了。其实,曹植工于炼字,这正是很好一例。上言“宿昔秉良弓”,是说早早晚晚弓不离手,岂是拿在手里观赏?下言“楛矢何参差”,自然就是状其射出之箭纷纷疾驰络绎不绝了。我们于此正可看到所写人物习艺之勤。既有这样的苦练功夫,进而道其武艺之精,就颇有说服力了: 不仅左右开弓,都能中的,仰射飞猱,俯射马蹄,无论上下左右,或动或静,都能百发百中。这里虽只讲其骑射,却概括了他的全部武艺。正因如此,故能敏捷胜过猿猴,勇猛有如豹龙。也正因他有如此勇猛,在“边城多警急”之限,能有“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的气概。通过以上描写,读者对其临敌能胜是完全信得过的。但有必要指出的是,“长驱”二句并非实指。所谓“蹈”、“凌”,不过表示可以战胜的意思,而非已然之词。“匈奴”与“鲜卑”,也是泛指西北地区的扰边者,如果视为实指这两个民族,既与史实不符,也失去了诗歌广泛的概括意义。

诗歌到此,所写英雄人物已被推到极点,对于一首颂歌来说,似已无话可说了。但塑造一个完整的、有血有肉的英雄形象,这里只完成一半,还有相当重要的一半就是其可贵的精神世界,“弃身”以下,便着重写这点。他投身于锋刃之中,首先是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再就是决心割断父母妻子之爱,然后才能做到捐躯为国,视死如归。这些字字千钧的豪言壮语,我们读来并无空泛的印象,反觉真切感人,原因何在呢?首先是本诗通篇高昂的情绪感染了读者,并引导着读者的热情步步上升,自然而然地达于非此不可的境地; 如果把这段话移到诗前,就很难起到它现有的作用。二是作者安排了一个巧妙的过渡:“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这两句既是前段描写的自然归宿,又是诱发后段豪情的有力引言。二句是正面写勇,点出人物的英雄气概。而这种勇,是和“性命安可怀”分不开的,贪生怕死的人就谈不到什么勇了。为了解除国家的灾难不顾个人的一切而视死如归的精神,正是英雄气概的本色,也是勇的动力和具体表现。我们读到“长驱蹈匈奴”二句时,不仅能接受其思想,而且有快感。伴随着这种快感过渡到下段,就是很自然的了。所以,这一段不仅是全诗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逐步发展到“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才把诗的主题引向最高潮。现在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才是一位具有巨大感人力量的爱国英雄。

诗以言志。《白马篇》抒发了作者的报国之志,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们又不能把《白马篇》完全视为曹植的“自我写照”,不能把诗中所写落实为具体的历史事件完全一样。有作者自己在内而又不完全是写他自己,塑造一个作者所崇敬的人物形象,而又反映了当时多数人的愿望和理想,正是此诗写得较为成功的重要原因。当然,在这个人物形象上,是倾注了作者深厚的思想感情的,只是曹植没有像他在《杂诗》中那样,直接出场说自己“甘心赴国忧”,而是把他的激情素志凝聚在更完美的白马英雄身上,尽情歌颂他,倾其才力来塑造这个高大的形象。也正因如此,这个形象才有血有肉而历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