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始皇论》原文|注释|赏析

唐宋八大家经典文章赏析·苏轼《始皇论》原文|注释|赏析

苏轼

秦始皇时,赵高有罪,蒙毅按之当死,始皇赦而用之。长子扶苏好直谏,上怒,使北监蒙恬兵于上郡。始皇东游会稽,并海走琅邪,少子胡亥、李斯、蒙毅、赵高从,道病,使蒙毅还祷山川,未及还,上崩。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苏子曰:“始皇制天下轻重之势,使内外相形,以禁奸备乱者,可谓密矣。蒙恬将三十万人,威振北方,扶苏监其军,而蒙毅侍帷幄为谋臣,虽有大奸贼,敢睥睨其间哉。不幸道病,祷祠山川,尚有人也,而遣蒙毅,故高、斯得成其谋。始皇之遣毅,毅见始皇病,太子未立,而去左右,皆不可以言智。虽然,天之亡人国,其祸败必出于智所不及。圣人之治天下,不恃智以防乱,恃吾无致乱之道耳。始皇致乱之道,在用赵高。夫阉尹之祸,如毒药猛兽,未有不裂肝碎首者也。自书契以来,惟东汉吕强、后唐张承业,二人号称善良。岂可望一二于千万,以徼必亡之祸哉? 然世主皆甘心而不悔。如汉桓、灵,唐肃、代,犹不足深怪。始皇、汉宣皆英主,亦湛于赵高、恭、显之祸。彼自以为聪明人杰也,奴仆熏腐之余何能为? 及其亡国乱朝,乃与庸主不异。吾故表而出之,以戒后世人主如始皇、汉宣者。”

或曰:“李斯佐始皇定天下,不可谓不智。扶苏亲始皇子,秦人戴之久矣,陈胜假其名,犹足以乱天下。而蒙恬恃重兵在外,使二人不即受诛而复请之,则斯、高无遗类矣。以斯之智,而不虑此,何哉?”苏子曰“呜呼! 秦之失道,有自来矣。岂独始皇之罪?自商鞅变法,以殊死为轻典,以参夷为常法。人臣狼顾胁息,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 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鞅自以为轶尧、舜而驾汤、武矣。及其出亡而无所舍,然后知为法之弊。夫岂独鞅悔之,秦亦悔之矣。荆轲之变,持兵者熟视始皇环柱而走,莫之救者,以秦法重故也。李斯之立胡亥,不复忌二人者,知威令之素行,而臣子不敢复请也。二人之不敢复请,亦知始皇之鸷悍而不可回也,岂料其伪也哉?周公曰:‘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孔子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矣乎!’夫以忠恕为心,而以平易为政,则上易知而下易达。虽有卖国之奸,无所投其隙,仑卒之变,无自发焉。然其令行禁止,盖有不及商鞅者矣。而圣人终不以彼易此,商鞅立信于徙木,立威于弃灰,刑其亲戚师傅,积威信之极,以及始皇。秦人视其君如雷电鬼神之不可测也。古者公族有罪,三宥然后制刑,今至使人矫杀其太子而不忌,太子亦不敢请,则威信之过也。故夫以法毒天下者,未有不反中其身,及其子孙者也。汉武与始皇,皆果于杀者也。故其子如扶苏之仁。则宁死而不请。如戾太子之悍,则宁反而不诉,知诉之必不察也。戾太子岂欲反者哉?计出于无聊也。故为二君之子者,有死与反而已。李斯之智,盖足以知扶苏之必不反也。吾不表而出之,以戒而后世人主之果于杀者。”

宋代的诗文革新运动是唐代古文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但其领导者欧阳修摒弃了唐人散文求深务奇的风格,继承了韩、柳散文平易晓畅的笔法。苏轼又以奔放的才情,发展了欧阳修散文的统绪,为北宋散文的发展开辟了崭新的天地。苏轼的散文代表着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最高成就。这篇《始皇论》,又因它的议论精当,通体不懈,雄奇万变,历来被评为《东坡志林》中的第一篇文字,可以称得上是佳品中的佳品。这与苏轼的立意谋篇、文笔风格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古人论文章写作,常言“意在笔先”。这里的“意”,就是指文章的命意,主题。一篇文章主题的确定,就叫做立意。苏东坡深通作文之法,在立意上是十分讲究的。

苏轼“论古今治乱,不为空言”(苏辙《东坡先生墓志铭》),这篇史论文章自然不是随心所欲的高谈阔论,而是有的放矢,有感而发,立意相当深刻,新颖。

苏轼作为封建士大夫,地主阶级的开明文人,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没有象其他文人那样,去讽刺他的荒淫无度,去痛斥他的惨无人道,而是运用无可辩驳的史实,通过令人信服的剖析,得出了秦朝灭亡的原因和教训,并借此“以戒后世人主”。秦朝的灭亡,原因似乎全在此事,即始皇“东游会稽”时半道得病,而遣蒙毅还祷山川,以至赵高、李斯阴谋得逞,矫诏立胡亥为皇帝,杀掉了国家举足轻的重臣蒙恬、蒙毅和太子扶苏。其实不然,作者自有见地。他认为致乱之道,由来已久,历史使然,怨不得始皇。只是从具体的剖析中对始皇略有微辞,就是他不该亲信赵高,致使自己的“英主”之名一降而淹为“庸主”。“秦法重”导致蒙恬、扶苏的不敢复请,以致奸臣误国,才是致乱的最主要的原因。从历史的高度对秦朝灭亡进行分析,确实是“见前人所未见,发前人所未发”,写出了“人人心中皆有,人人笔下俱无”的意思,加之借古鉴今,借此喻彼,以远照近,以小见大,苏轼立意之深刻昭然可见。

文章的立意深刻表现了苏轼的真知灼见和良苦用心,立意的新颖则显示了他独具的匠心。要想立意新颖就必须选择适当的角度。“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苏轼《题西林壁》),同一个事物,观察的方位、角度一变,它就往往会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始皇的残酷暴虐,始皇的荒淫奢侈,人皆知之,苏轼没有驾轻就熟,而是另辟蹊径,不写他的残暴,而写他的用人和立法。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看,扶苏好直谏,正是因为谏始皇不要坑儒。苏轼文中只说始皇怒而让扶苏北监蒙恬军,并不交代因谏坑儒而得罪。可见作者的用意在于改用新的角度,从探究秦朝灭亡的原因的角度去论始皇,这无疑是十分新颖的,具体地讲,由亲信宦官而导致祸乱,前人已有不少论述,尤甚是历史家。苏轼却进一步称始皇为“英主”,并为他因亲信宦官而成为“庸主”感到遗憾和惋惜。作者站在支持、同情始皇的立场,分析“秦法重”是历史形成的,并强烈反问道:“岂独始皇之罪?”甚至有点为始皇辨护的意思。由于立意新颖,文章顿脱前人窠臼,使人耳目为之一新。

本篇不仅立意深刻,新颖,立意的方法也十分巧妙。集中突出和波澜照应是巧妙所在。每篇文章都有一个立意的重点,作者往往不惜笔墨和篇幅去渲染它,而映衬的部分则象是郑板桥说的“删繁就简三秋树”。这篇史论无论是对史实的剪裁,还是对事件的分析,都是繁简得当,重点分明的。

开头一段,几句话交代了好几个人物及其相互关系,极其简略。可见作者主张去繁从简,就象对待“三秋树”一样,枯枝败叶一扫净尽,主干突出,轮廓分明,给人以挺拔、清晰的印象。秦朝的灭亡只用了几句话就概括地叙述了。这里的“简”,是为以后的“繁”提供线索,提供靶子,提供广阔的天地。只有有了“简”,才能显出“繁”,显出立意的重点。

第二段论述用人以致乱的道理,以警戒后世皇帝。苏轼紧接第一段,铺展开来,先赞始皇平衡内外形势的严密,接着解释如何严密: 蒙恬带兵三十万,威振北方,始皇让长子扶苏监之,外无忧;在朝廷以蒙恬之弟为谋臣,内无患。使这几人互相牵制,又互相支持,形成一股强大的势力,本来是不致于乱的。苏轼指责蒙毅和始皇的不“智”,引出后面的否定恃智防乱。经过如此多的渲染,才提出自己的观点:致乱之道,在用赵高。苏轼又不是就事论事,没有细论赵高如何奸猾,而是把笔荡开,提出人人皆知的历史教训:亲信宦官必致乱。先从被用者论,善良者少而奸猾者多,所谓“一二于千万”;又从用人者论,汉桓帝、灵帝,唐肃宗、代宗,是一般的皇帝,他们因信宦而误国,不值得过分大惊小怪。相比之下,秦始皇,汉宣帝是英明的君主,也受宦官之祸,就与“庸主无异”了。作者不单论始皇,而加之以汉宣,因二者皆“英主”,在误用人方面也相通,故而加深了误用人的立意。未句笔锋一转,由史人实,借古喻今,“以戒后世人主如始皇、汉宣者”,使文章的立意更加明显。

第三段亦是立意的重点,因此极尽反复错综之能事。假借别人质问李斯之智,分析秦之失道由来已久。反复论说商鞅变法及其结果,甚至引征荆轲刺秦王的材料,都是为说明一点,秦王立威太过,而不以忠恕为心,招来太子被杀的祸患。而这正是更深一层的立意。

文章开合呼应,转换机枢,层层深入,给人以强烈印象,立意也在不知不觉中加深了。

苏轼的文章风格也使本篇顿生异彩,顾盼神飞。李涂在《文章精义》中说:“韩如海,柳如泉,欧如澜,苏如潮”,说明了四大散文家的不同个性。与韩愈浩瀚恢宏、柳宗元的澄澈隽永,欧阳修的容与闲易不同,苏轼以奔腾倾注、波澜层生标志着自己的文章风格。苏轼自称其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文说》)《始皇论》充分体现了“苏如潮”的风格,读过此文,只觉如钱塘江潮,后浪推前浪,前浪逐后浪,气势宏大,汪洋恣肆。第三段中波澜最多,前后照应,试析之,以窥全豹。

欲论“秦法重”,不自商鞅变法论起,而先设问以李斯之智而不虑扶苏、蒙恬的“复请”,这是为什么?这是正意之前的第一波澜。苏轼的答话推动波澜向前涌进。商鞅变法以来,人臣对法律视若圣明,“何暇复请?”是对上面假设的一个否定和说明,此为第二个小波澜。商鞅变法的结果和“鞅悔之”,是接近正意的一个波澜,用荆轲刺秦王证明的“秦亦悔之”,是接近正意的又一波澜。李斯“不复忌二人”一句是照应“何暇复请”的。“二人之不敢请”的又一原因是秦王的威猛。周公、孔子的话与商鞅、秦王的威信形成对照。由扶苏而引出戾太子,由戾太子又引出汉武帝。最后总归于“李斯之智,盖足以知扶苏之必不反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呼后应,波澜层出,形成了一泻千里之势,许多笔法似远而实近,似泛而实切,充分体现出苏轼汪洋恣肆的文章风格。

立意深刻新颖,文笔汪洋恣肆,加上语如珠玑,《始皇论》成为《东坡志林》的第一篇文字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