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经典文章赏析·苏洵《谏论(下)》原文|注释|赏析
苏洵
夫臣能谏,不能使君必纳谏,非真能谏之臣 君能纳谏,不能使臣必谏,非真能纳谏之君。欲君必纳乎,向之论备矣。欲臣必谏乎,吾其言之。
夫君之大。天也; 其尊,神也: 其威,雷霆也。人之不能抗天、触神、忤雷霆,亦明矣。圣人知其然。故立赏以劝之。传曰:“兴王赏谏臣”,是也。犹惧其选耎阿谀。使一日不得闻其过,故制刑以威之,书曰:“臣下不正,其刑墨”,是也。人之情: 非病风丧心: 未有避赏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谏哉? 赏与刑不设,则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触神、忤雷霆哉? 非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谁欲以言博死者? 人君又安能尽得性忠义者而任之?
今有三人焉: 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有与之临乎渊谷者,且告之曰:“能跳而越,此谓之勇;不然,为怯。”彼勇者耻怯,必跳而越焉;其勇怯半者与怯者,则不能也。又告之曰:“跳而越者,与千金;不然,则否。”彼勇怯半者奔利,必跳而越焉:其怯者,犹未能也。须臾顾见猛虎,暴然向逼,则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庄矣。然则人岂有勇怯哉?要在以势驱之耳。君之难犯,犹
谷之难越也。所谓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者,勇者也,故无不谏焉。悦赏者,勇怯半者也,故赏而后谏焉。畏罪者,怯者也,故刑而后谏焉。
先王知勇者不可常得,故以赏为千金,以刑为猛虎,使其前有所趋,后有所避,其势不得不极言规失。此三代所以兴也。末世不然,迁其赏于不谏,迁其刑于谏。宜乎臣之噤口卷舌,而乱亡随之也! 间或贤君欲闻其过,亦不过赏之而已。呜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渊谷乎?此无他,墨刑之废耳。三代之后,如霍光诛昌邑不谏之臣者,不亦鲜哉?
今之谏赏,时或有之;不谏之刑,缺然无矣。苟增其所有,有其所无,则谀者直,佞者忠,况忠直者乎?诚如是,欲闻谠言而不获,吾不信也。
《谏论》(下)与《谏论》(上)是姐妹篇,《谏论》(上)是从臣子角度出发,探讨如何使君主纳谏的问题;《谏论》(下)则从君主角度出发,探讨如何使臣子踊跃进谏的问题。
文章采用“直起”式开篇,开门见山地把使君纳谏和使臣进谏两个问题同时提起,而且把“能谏之臣”和“纳谏之君”上拔到一个很高的衡量标准,认为“不能使君必纳谏”的臣,“非真能谏之臣”;“不能使臣必谏”的君,也“非真能纳谏之君”,立意很高,为下文之说蓄势。然后双提单举:“欲君必纳乎,向之论备矣。欲臣必谏乎,吾其言之。”把提出的问题分流为二:“使君纳谏”之说,以“向之论备矣”,承归于《谏论》(上);“使臣必谏”之说,以“吾其言之”。开启本文。舒卷开合,笔法自如。
第二段紧承上文,开讲如何使臣进谏之理。欲说其理,先说其势,文章先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君臣之间的关系。作者连设三个比喻:“夫君之大,天也:其尊,神也;其威,雷霆也。”把君主的威势,赫然描绘出来;然后用人不能抗拒上天、触犯神灵、冲撞雷霆这样“亦明矣”的道理,形象精妙地来比拟君臣之间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下,怎样使臣下鲠言进谏而无忌无虑呢? 作者借圣人言,谈出两条可行之法: 一条是“立赏以劝之”,一条是“制刑以威之”。且各举典籍为证:“兴王赏谏臣”,出自《国语》,意思是兴盛时期的君王赏赐进谏之臣;“臣下不正,其刑墨”,出自《尚书·伊训》,原文是“臣下不匡,其刑墨”,因避宋太祖赵匡胤讳,引文改“匡”为“正”字。墨是古代五刑之一,即在脸上刺字。这句话是说,臣下不纠正君主的过失,就处以墨刑。举证之后,文章接着连用四句诘问,从反面层层说明道理:“人之情,非病风丧心 (即丧心病狂,神经错乱),未有避赏而就刑者,何苦而不谏哉?”又反设条件再问:“赏与刑不设,则人之情又何苦而抗天、触神、忤雷霆哉?”继而递进一步再问:“自非性忠义,不悦赏,不畏罪,谁欲以言搏死者?”又从臣子立场转到君主方面,“人君又安能尽得性忠义者而任之?”这样以反问句式,一正一反,步步深进,把“欲臣进谏”之术,落到“刑”和“赏”之上。
第三段,文章举出三个跳跃山涧的故事作喻,生动地论证了勇者、勇怯半者、怯者三种人在进谏时的表现和刑赏促动他们进谏所具有的积极作用。这段设喻层次十分清楚: 举三人“一人勇,一人勇怯半,一人怯。”使人“与之临乎渊谷”,对他们说:“能跳而越,此谓之勇; 不然,为怯。”于是,“勇者耻怯,必跳而越焉”,其他两人则不能跳。第二次再对他们说:“跳而越者,与千金; 不然,则否。“这一回,“勇怯半者奔利”,也跳了过去; 怯者还是不能跳。第三回,设有猛虎,“暴然向逼”,则怯者“不待告,跳而越之如康庄矣。”这样三设条件,用“谓之勇”、“与千金”、“猛虎向逼”,象征精神鼓励、物质刺激、惩罚手段,将勇者,勇怯半者、怯者三种人在不同情况下跳跃渊谷的道理分析得十分透辟,而后归结到“人岂有勇怯哉? 要在以势驱之耳”的结论上来。接着,将本体和喻体一一对应提出,使得故事中的人事与进谏中的诸色人物条件相互印证。这样事理相连,两相对照,使抽象道理形象化、生动化,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第四段,从历史角度来说明立赏制刑以广开言路对于国家兴亡有着重要而密切的关系,慨叹近世此制失废,尤其是“墨刑之废”。一般来说,人情多是古非今,礼拜先贤。所以作者从后世常常称颂的圣贤之主、夏商周三代开国之君说起,把他们和刑赏之制联系起来,说“先王”深知上文所论述的立刑赏以促谏的道理,所以“以赏为千金,以刑为猛虎,使其前有所趋,后有所避,其势不得不极言规失。”并称这是“三代所以兴”的缘故。接下从反面论证“末世不然”,赏刑失道,“迁其赏于不谏,迁其刑于谏”,使群臣“噤口卷舌”,缄默不言,终而导致“乱亡随之”的结果。两相对照,事理鲜明,因而叹息近世刑赏之制废用,“间或贤君欲闻其过,亦不过赏之而已”,对比作者大声疾呼:“呜呼!不有猛虎,彼怯者肯越渊谷乎?此无他,墨刑之废耳。三代之后,如霍光诛昌邑不谏之臣者,不亦鲜哉?“霍光是汉武帝临终托孤之臣,任大司马大将军辅佐汉昭帝。昭帝死后,群臣议立昌邑王刘贺。刘贺即位后荒淫无道,霍光上奏太后议废,并以下谏之罪处死其臣属二百余人。以不谏而处臣子死,三代以来确属罕有,作者叹为“鲜哉”,以证近世刑赏促谏之制的废驰。
末端作者针对当今“谏赏或有,不谏之刑缺然无矣”的状况,提出“增其所有,有其所无”的疗救办法,并且提出果能如此,“欲闻谠言而不获,吾不信也。”说言,正直的话。对自己的主张,表示了坚定的信念。
《谏论》(上)与《谏论》(下)分别是《苏老泉先生全集》(清康熙三十七年安乐居重印南宋绍兴二十卷本)中第九卷《杂论》中的第五、第六篇。茅坤说:“苏文忠公崛起蜀徼,其学本申韩,而其行文杂出于荀卿、孟轲及《战国策》诸家。”王安石说:“苏明允有战国纵横之学。”这两人的话,说出了这两篇文章的思想渊源。《谏论》(上)以臣说君,取的便是战国纵横家的游说之术;而《谏论》(下)以君驭臣,则本法韩非子的法家之说。韩非子论“君主之具”有三,曰:法、术、势。法是制度,术是手段。势是权力。苏洵将此“三具”运用到使臣进谏上来,以君权之尊立势,以赏罚作手段,以制度为保证。而立赏罚,定制度,对于臣子来说,又均形成为“势”,如文章所说:“要在以势驱之耳。”《谏论》(上)所说的进谏五法,则是游说之术,文章说:“谏而从者百一,说而从者十九,谏而死者皆是,说而死者未尝闻,……而必乎术也。”归结到术上。所以评家指出“上篇标一术字,下篇标一势字,是两篇关键处。”上下两篇,各以“术”、“势”对立呼应,相照互见,构成各自的“文眼”,又结合并为连理,是此二文的特点之一。
中心意思单一鲜明,是《谏论》(下)的内容上的另一特色。清人方东树说:“古人诗文无不通篇一意到底者。此是微言,须深思玄悟,毋忽!”这番话讲作诗文立意贵约,主题要简明集中,称此乃写作诗文的微言(秘决)。移之于苏洵的这篇策论,确乎如此。作品从君主角度出发,探讨如何使臣下进谏的问题,围绕立刑赏促谏这个中心,采用理论分析、比喻说明、史训引证诸般手法,最后联系现实,提出疗救补弊之策;主题突出,说理透辟,形象生动,警世醒人。全文结构如辐辏聚毂,层次脉络,清晰严整。
比喻技法的运用是本文的特点之三。先秦诸子中孟子、庄子可说是巧于比喻的大家,善拟寓言故事,深入浅出地讲明道理。苏洵科举失意后曾焚稿发愤,闭门读书七、八年,“大究六经百家之说”,而“得其精粹”;对于孟、庄文章的善喻手法,也是心领神会,承其余绪,师其意匠,多有弘扬。这篇策论中“三人跳涧”的故事,便是出自他的杜撰。堪与孟子的《揠苗助长》、庄子的《庖丁解牛》等故事相颉颃,在喻事明理上具有同工之妙。又如在说明君臣之间上下悬殊的关系时,把君主的威势比作天、神、雷霆,以人不能抗天、触神、忤雷霆来说明臣子难以指摘君主之过,十分巧妙生动,胜过一大番直白的解说。比喻之外,作者还引征书、传、史例、圣人之言、先王之制,用以加强文章的说服力。全文围绕刑赏开言路这个中心,说理透彻,比喻生动,论据充分。欧阳修说苏洵文章“博辩宏伟”,“纵横上下,出入驰骤,必造于深微而后止。”衡之此文,堪称的论。足以振聋发聩,警世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