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邓绍基史铁良
君不见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岑参
天宝十三年(754)至至德二年(757),岑参为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判官,本诗作于此时。走马川行即走马川歌,走马川其地未详,据诗中“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则当在轮台(治所在今新疆米泉)附近。出师西征者为封常清,诗人写诗送行,所征不可确指,旧说征播仙,但播仙在轮台正南,不得言西征。
作者先用粗线条勾勒出一副大漠图:“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雪海”即雪原,泛指西北苦寒之地。“黄入天”,黄到天边。写走马川一带,黄沙一望无际,与天相连。画面极为广袤,给人“浩浩乎平沙无垠”(李华《吊古战场文》)的感受。虽是静景,却用“入”字作动态的描写,与全诗的奔腾气势合拍。接着从所见所闻作动态的描画。“轮台九月”,点出时间地点,唐时轮台属庭州(治所在今乌鲁木齐),且紧邻庭州,是封常清出师之地。出师的晚上狂风骤起,其声如吼,以致飞沙走石。前六句描写了出师背景,画面不但广阔,而且奇崛,其中隐含着边地的艰辛。“匈奴”三句点明出师原因。“匈奴”系泛指西北游牧民族,他们的统治者作战依靠骑兵,秋高马肥正是进行掠夺战争的好时机。“金山西见烟尘飞”,“金山”,新疆北部的阿尔泰山,亦系泛指。“烟尘”,烽烟尘土。意谓匈奴趁草黄马肥而发动战争。这两句是诗中必不可少的一笔,从中可以判断战争的性质。基于匈奴入侵,才有“汉家大将西出师”。这次西征显然是卫国安边的正义之战。在出师之前,先描写平沙莽莽、狂风夜吼、满地走石、草黄马肥、金山烟尘,使紧张气氛逐步加强,经过这层层烘托,才有大将登台。让“汉家大将”封常清在关键时刻处于关键位置,从而突出了主将形象。“将军金甲夜不脱”以下主要写封常清。作者写他夜不解甲,百倍警惕,与战士同甘共苦。由于治军有方,半夜行军时无人喧哗,只有武器的撞击声,显示出封率领的军队是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队伍。轮台地处西陲,那里气候变化较大,白天和夜晚温差也大。“风头如刀面如割”就是极言寒风刺骨,如刀之割人。上文“轮台”三句也写到风,那是写它的声势,这是写人的感觉,正而突出边塞的艰苦。在这么恶劣的条件下,队伍仍是如此严整,实际是在歌颂他们不畏艰险的爱国精神。这支军队由封常清统帅、指挥,那么,他的军事才能和组织才能就在不言之中了。“马毛”三句进一步写天气的严寒,由野外写到帐内,无一处不在严寒的笼罩之下。“五花”、“连钱”皆良马名,奔马出汗融化了马背上的雪,旋又冻为冰,写出奇冷,也衬托出军情紧急,行军紧张。“草檄”指即将临敌而下达讨伐敌人的作战文书,表现出封常清及其军队的声威和堂堂正正的气概。最后兰句写预祝胜利。从上面的描写中我们看到封统率的军队是正义之师,精锐之旅,他们训练有素,不畏艰难险阻,从而必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因此诗人料想敌人必然失败,乃至不敢迎战。末句“车师西门伫献捷”,预言胜利而归。庭州和轮台是汉时车师后国旧地,所以“车师西门”犹言轮台西门。诗人充满必胜信念,只待迎接封常清的凯旋之师。事实上这次西征确系胜利而归。西征史实虽然不可确考,但从作者不久之后所作《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诗可知西征确获大胜。该诗诗题与本诗“车师西门伫献捷”句也呼应吻合。
这首诗写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景观,一是封常清及唐军,一是“匈奴”。写自然景观占的篇幅最多,并分为两部分,前六句写茫茫的沙海,大风走石的奇景,通过景物描写形成奔腾壮阔的气象,势不可挡的气概,与唐军的声威相应。从“风头如刀面如割”到“帐中草檄砚水凝”连续四句写严寒,不止于渲染边地的艰苦,更重要的是衬托出将士们冲破一切艰难险阻,一往无前的精神。作者笔下的严寒景象不是使人望而生畏,而是使人觉得奇兀独特。诗的句法亦有特色,每三句一转韵(也转意),又句句押韵,平仄相间,读起来非常顺畅。这种三句一转的句法与一般诗歌二句一押韵大不相同,显得跳跃、紧迫而突兀,是形成本篇气势奔放的一个原因。这种句法虽然不始于岑参,但他运用熟练,并将其演变为歌行长篇,其发展之功不可没。前人论岑参往往以“奇”字概括,杜甫就说“岑参兄弟皆好奇”(《渼陂行》),“奇”的确是岑参诗歌风格的重要特征。本诗即能很好地体现这一风格,其语奇,其景奇,其句法亦奇,是唐代边塞诗中的力作。